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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通缉门”背后的企业暗战

时间:2010-12-06 12:07:05  来源:华商网  作者:

追查“通缉”门

 

追查“通缉”门

  王白浪接受南都记者采访,讲述他们兄弟俩与周京长间的恩怨情仇。 南都记者 纪许光摄

  “周英长所说的 ‘密谋会议’其实是仇对紫晶置业的一次采访。”

  “他们真实目的是敲诈。我和王静波及王白浪之间是个人恩怨,与凯恩集团和遂昌县政府没有任何关系。”

  ———紫晶置业董事长周京长

  “周京长放出狠话,就算花几千万也要搞倒我。”

  “要不是有人作证,仇子明不会被扯进这个事件。”

  ———凯恩集团董事长王白浪

  南都记者 纪许光 杨晓红

  因报道上市公司凯恩股份关联交易内幕,《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被浙江丽水遂昌县公安局以“涉嫌损害公司商业信誉”,认定为刑拘在逃人员,向全 国发出“网上追逃”令。

  7月28日,在南方都市报率先披露后的当天,杭州市紫晶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翁安余也被遂昌警方刑拘,罪名亦是“损害商业信誉”。

  但仅仅36小时后,通缉令被撤销,遂昌县警方赴京向仇子明道歉。翁安余也取保候审,回到杭州家中。

  “网上通缉记者”事件似乎告一段落,然而,对真相的追查并未落幕。

  “追逃”仇子明

  凯恩:“我们的举报材料中并无仇子明,但仇子明和他的行为令人生疑”

  在向警方报案前,凯恩集团董事长王白浪被网络举报帖困扰了两年多,2010年5月15日,他签发了凯恩集团本年度第13号文件。

  该文件称,去年以来,大量攻击凯恩集团公司的网帖出现在网络上,对公司估值形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导致一年多来,凯恩股价长期处于低于市场估值的 水平。造成对凯恩集团商业信誉、商业声誉的贬值。凯恩集团为正名,耗费大量人力、物力;此外事件并对遂昌县招商引资带来损害,请求追究网贴发布者的法律责 任,并赔偿企业及个人的一切经济损失,还凯恩集团一个公道。

  作为遂昌乃至丽水地区唯一的上市公司,凯恩集团在当地政经界影响甚大,与遂昌县公安局亦颇有渊源。南都记者获悉,曾在2002年-2006年期 间,针对凯恩员工在外兼职或辞职另受聘其它企业一事,凯恩曾3次以泄露商业秘密罪报案,并最终导致三名员工被拘留罚款或判处有期徒刑。

  王白浪决定反击,他说,凯恩在当地影响巨大,政府是需要考虑保护这样的明星企业的。

  当天,第13号文件被凯恩集团律师樊树坪送到遂昌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一并被送去的,还有网贴的打印版本。

  南都记者获得凯恩集团的全部报案材料,其中,凯恩集团公司向遂昌县公安局详细列举了2008年以来,有人针对凯恩集团及凯恩股份、王白浪本人进 行的大量诋毁性网络攻击。

  报案材料说,标题为《揭黑:中国国企第一贪———用89万侵吞6亿国有资产》、《揭黑:如何空手套白狼侵吞上市公司巨额资产》大量出现在中华 网、凤凰网、新浪网、金融界股吧、人民网、丽水信息港等多个网络载体上,且转帖率极高,影响力巨大,导致凯恩集团公司蒙受重大商业信誉损害。一些银行甚至 提出将对凯恩进行必要的授信调整。

  凯恩集团依据发帖者叙事口吻和网络跟帖中频繁出现的lsscway和lssc623两个网名判断,这些帖子应系同一“幕后黑手”所为。

  经过研究,樊树坪向警方提出以“损害企业商业信誉罪”立案调查。

  遂昌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长黄井洪接待了樊树坪等人,并称7天内给凯恩答复。因为涉及罪名(损害企业商业信誉罪)的稀有性,这在整个丽水地区都属首 次立案侦查。

  丽水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兼宣传处处长刘敏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说,当时的遂昌警方对案件如何把握是“吃不准”的。但架不住凯恩集团的强烈要 求,在权衡再三后,遂昌警方曾向上级求援。

  5月20日,遂昌县公安局决定对凯恩“毁誉门”立案侦查。根据凯恩集团提供的现有证据和线索,王白浪曾经的合作伙伴、紫晶置业法人代表周京长成 为调查的重点。

  值得注意的是,彼时,《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的名字并未出现在报案材料中。

  王白浪向南都记者证实说:“我们的举报材料中,根本没有仇子明的名字,但仇子明和他的行为令人生疑。”

  就在遂昌警方立案后进入调查阶段,6月初,仇子明在《经济观察报》上发表第一篇报道《凯恩股份:偷天换日谜团》。凯恩集团获悉后,又向警方补充 提供了部分网帖证据和财务资料,用以佐证集团真实情况与报道上透露的信息不相符合。同时将证监局给丽水市下发的关于凯恩股份的有关文件多次向遂昌经侦提 交。

  随后,遂昌警方调查发现,仇子明连续发表过针对凯恩股份的公开报道,遂认定其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

  黄井洪称,在对仇子明等人作出强制措施之前,已向上级部门做了汇报。

  7月23日,遂昌县公安局对仇子明作出刑事拘留的决定,并将其个人信息及涉案情况登录到了公安系统内部网络的“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中。记者 获悉,“网上追逃”与发布“通缉令”是两个概念,前者信息是不对外公开的,只是公安系统内部能看到。在媒体报道中,仇子明被认定为“被通缉”。

  7月28日,本报率先披露此事,由此引发了“记者被通缉”事件。

  “关键证人”周英长

  他的作证成为遂昌警方立案的重要依据:“四人小组会议”是正常采访还是密谋?

  28岁的仇子明进入《经济观察报》华东新闻中心不到半年,此前他是南京《金陵晚报》记者。

  他认为自己被通缉与上市公司凯恩股份有关,进入《经济观察报》后,曾先后撰写过四篇有关凯恩公司的报道:6月5日的《凯恩股份偷天换日谜团》、 6月19日的《凯恩股份再调查:隐瞒的关联交易》、7月20日的《凯恩股份电池业务前景不明巨额关联交易价值几何》和7月26日的《新华基金被忽 悠?4700万元接凯恩股份“飞刀”》。

  “要不是有人作证,仇子明不会被扯进这个事件,”一直坚称仇子明报道失实的王白浪说。而这个关键证人,正是周英长。

  周英长,41岁,遂昌本地人。2008年曾在王白浪在杭州成立的杭州凯恩旅游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属中层级别。2009年,因为凯恩旅业公司经营 业绩不佳,周英长被王白浪解聘。

  “这个时候,所有人都认为周英长已经与王白浪翻脸,王白浪的前生意伙伴周京长开始拉拢他。试图从周英长身上找出突破口,一举拿下王白浪和凯恩集 团及凯恩股份”,一位消息人士称,周英长在仇子明的第二篇报道《凯恩股份:被隐瞒的关联交易》刊载前的6月15日,曾被周京长邀请到杭州紫晶置业所在地 “开会”,除了“二周”外,当时在场的还有紫晶置业高管周文高。

  “当时讨论的是如何搞垮凯恩,并问周英长的意见,”王白浪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说,紫金置业周京长和周文高等人没有想到,这个会议的核心很快被周 英长通过安全的联系方式向他做了汇报。

  在周英长对王白浪的这次汇报中,第一次出现了《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的信息。但周英长见到他的时候,仇子明是以其他媒体的身份出现的,并自称 姓吴。

  “此人手持大量关于凯恩集团公司和凯恩股份资料,向周京长等人炫耀,并称将如何调查将王白浪‘搞掉’”。周英长回忆称,在这次4人会议上,他看 到了已经装订打孔的数份关于凯恩和王白浪本人涉嫌侵吞国有资产等一系列“犯罪证据”。

  凯恩集团公司方面也声称,仇子明在他的第二篇报道《凯恩股份:被隐瞒的关联交易》中那个被写成“前凯恩公司高管”的人,正是周英长。在这篇报道 中,仇子明的文字表述显示,他对这位“前凯恩公司高管”做过采访。

  随后,王白浪向遂昌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举报,仇子明的名字也第一次出现在了公安民警的案头上。凯恩集团认为,仇子明的报道,与周京长不无 关系。

  3天后,仇子明的第三篇报道正式出品,距离王白浪签署文件向遂昌警方报案已经过去了整整1个月。

  浙江警方一位消息人士称,这位年轻记者的报道将自己推向了整个事件的核心。加上证人指证,成为遂昌警方对仇子明立案的关键。

  通缉记者事件被媒体披露后,浙江省公安厅责令丽水市公安局接手凯恩“毁誉门”案件。而周英长很快被丽水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要求协助调查, 并对仇子明的照片进行了指认。

  王白浪向南都记者证实了这一说法,他说,7月30日,在他的劝说下,周英长到遂昌县公安局接受了丽水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一名陈姓民警问 话。期间,经侦支队警员从电脑中调出仇子明的照片,让周英长辨认。

  早在7月29日接受南都记者独家专访时,仇子明就曾明确表示,自己在对凯恩股份的报道中,从未与紫晶置业之间发生任何违反职业道德的交易。

  对于“关键证人”周英长指证仇子明参与“四人会议”一说,经济观察报社华东区采编负责人刘兆琼认为并不出奇,她说,作为记者与举报人或与其采访 相关的人员接触,是正常的工作需要,但她强调在此之前,仇子明及经济观察报社与周京长本人并不认识,在通缉事件发生后,报社曾多次对仇子明采访过程进行问 询和调查,没有任何证据证实仇子明与周京长之间存在不正当的交易。

  “如果说子明说过一些轻狂的话,作为报社和我个人来说,也不是完全不相信。”刘兆琼说,仇子明个性张扬,年少轻狂。从其博客上的一些作品上就可 印证这一性格特征。但这不能说明,仇子明具有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刘兆琼认为,如果要证实仇子明参与“四人小组会议”的动机不纯或者曾收受好处,王白浪及证人的指证需要拿出证据予以佐证。

  她表示,对于这些细节,经济观察报社在仇子明回归后已经彻底调查清楚。不存在王白浪所描述的“主观蓄意”的问题。

  “四人小组会议”当事人之一周京长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仇子明与他共计接触2次,周英长所说的“密谋会议”其实是仇对紫晶置业的一次采 访。在这次会谈中,他从未说过“出格的话”。

  “周英长是我们约来的。”周京长说,当时《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以采访需要为由,要求他们帮助联系一位了解凯恩集团和王白浪的人。随后,紫晶 置业便将周英长邀请过去,当时在场的确实只有4个人,分别是,周京长、周英长、周文高和记者仇子明。但在整个过程中,紫晶置业与仇子明本人没有发生任何利 益往来。

  杭州紫晶置业方面澄清,仇子明与他们接触是在其第一篇报道《凯恩股份:偷天换日谜团》出来后,第二篇报道出来前。在此之前,双方从不相识,收 买、贿赂记者诋毁凯恩集团和王白浪一说,完全是王白浪等人的凭空捏造。

  对周英长向警方作证一事,周京长表示他与周英长同为遂昌人,关系一向不错。接受警方正常调查,是可以理解的。周京长向南都记者透露,就在8月1 日,周英长曾用公用电话致电他,已经接受警方问话。但随后周英长失去了与外界的一切通讯。

  8月2日晚,南都记者与周英长取得联系,在电话中,周英长对其为警方作证一说未予否认。但他拒绝透露更多细节。“有事情你和警方联系吧,我不想 说。”周随即挂断电话。

  “关键证人”周英长此后再也联系不上,仇子明是否参与构陷凯恩集团一事,也陷入罗生门中。

  丽水市政治部副主任兼宣传处处长的刘敏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没有否认上述细节。对于“证人周英长作证就是仇子明被定性的关键”一说,她表示, 由于涉及办案机关的具体操作,在未获得授权前,仍不便对外透露。

  刘敏说,目前毁誉门事件并未因为当地警方对仇子明通缉(刑拘)决定的撤销而彻底结案。

  “枪手”翁安余

  绝不仅仅只是转 帖;警方查实大量网帖IP地址均来自翁安余

  7月23日,针对记者仇子明的追逃令在公安官网发布。四天后,本报获得消息,并率先披露了此事。

  与此同时,7月27日上午,正在公司上班的杭州紫晶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翁安余,被杭州警方带走。当晚,翁安余被移送遂昌。此前有消息称,翁安 余正是仇子明数篇针对凯恩集团调查报道的线人。

  翁安余的委托代理律师吴定坚向南都记者回忆称,“当时办案人员在出示了网上的追逃通辑令复印件后,要求带走翁安余,理由是涉嫌损害公司商业信 誉”。

  在翁安余被民警带走的第二天,翁的妻子吴志英收到了翁被拘留的家属知情通知书。吴志英很着急,一边找到律师吴定坚,要求委托代理,一边当天在杭 州紫晶公司举行了一场新闻发布会,宣称翁安余因为转帖、发帖而被警方拘留;此外翁安余本人也绝不认识仇子明。

  尽管双方当事人都否认翁安余为内幕线人,据凯恩集团律师樊树平对南都记者说,对翁安余的调查,警方动用了技术侦查。

  “有人告诉我,仇子明和翁安余之间有互相传帖的IP被锁定。加上我们的举报,警方最终对仇子明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樊树平说。

  值得关注的是,翁安余任职的紫晶置业有限公司,其法人代表正是周京长,并且两人都是遂昌老乡。

  而在遂昌,凯恩集团董事长王白浪向警方提交的报案材料中,紫晶置业法人代表周京长是重点调查对象。

  7月28日下午,吴定坚与紫晶置业公司相关负责人、翁的亲属赶至遂昌县公安局。不料,接待人员称,县公安局法制科经侦大队民警,全部到上级丽水 市公安局开会去了。

  7月29日早上8点半,吴定坚等再次来到县公安局,按要求递交申请律师会见以及取保候审等相关材料。很快,当天上午,在两名警官的陪同下,吴定 坚见到了被拘留的翁安余。“他状态总体还可以,精神不太好,但思维都还很清晰”。

  翁安余则简单地讲了自己转帖发帖的事。“认为稿件不是他本人撰写,他只是感兴趣,所以凡是仇子明的文章,他都点了,也都转了”,吴定坚记得,翁 强调他自己是搞财务工作的,有兴趣看这类文章,点击和转帖都是从纯专业角度来关注这件事的。

  按常规,第一次刑拘阶段的律师见面,通常就半小时,吴定坚注意到,这次会面超过了半小时。

  忙完上午的会见后,吴定坚等正在遂昌一饭馆吃中饭,准备下午当即返回杭州。正在吃饭时,突然接到遂昌县公安局电话,说是公安局已经答应取保候审 申请,要求提供担保人担保。于是,一起陪同前往的紫晶公司一副总答应担任担保人。当天下午两三点钟,吴等人迅速去办理了翁安余的取保候审。29日晚,翁安 余回到杭州家中。

  由被刑拘到取保候审,中间相隔不足两天。“这个非常少见”,律师吴定坚十分意外,“通常公安部门答应取保候审的时间是7天,7天之内再给予答 复,但这次的办理速度超出想象”。几乎就在这一天同时,遂昌县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取消对记者仇子明的追逃通辑,并公开道歉。

  针对翁安余转发帖一事,自称一向谨慎低调的吴定坚这次却很笃定,认为翁安余“侵害商业信誉罪这一条很难认定”。

  7月31日,吴定坚在南都记者采访时分析,按照《刑事诉讼法》对侵害商业信誉罪的认定,是指行为人通过捏造事实,给对方造成严重结果的行为,而 且行为与结果之间是直接对应关系。比如捏造、散布关于食品企业掺毒、吃死了人,导致供货商纷纷退货,给食品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损失的,才构成侵害商业信誉 罪,但翁安余案件中,文章或消息的直接发布人,不是翁,结果也没有导致上市公司股价暴跌、一蹶不振等类似后果出现。

  “既没有相应的损害行为,又没有相应的损害后果,也找不出对应的因果关系,这个罪名难以成立”。吴打了个比方,好比香烟和杯子,两者根本不搭 界。

  但翁安余仅仅只是因为上网转帖而被公安刑拘的吗?

  对此,吴定坚犹豫了一下,表示:“这个案子非常复杂,绝不是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如果只是转帖被通辑,那真是叫飞来横祸”。后来吴承认, “抓翁,是别人精心筛选过的目标。是定点清理”。

  8月2日,相关人士证实,凯恩集团5月15日报案、5月20日遂昌公安局经侦科正式立案后两个多月内,警方通过调查,发现网上发布的大量涉及凯 恩集团内容的IP地址,均来自翁安余。“翁只可能是枪手,相信真正的幕后推手不是翁安余,更不可能是记者仇子明”,一位知情者称。

  “恩怨”周京长

  “记者被通缉”事件背后,实则是两个家族企业的数年恩怨纷争

  “记者被通缉”事件背后,实则是两个家族企业的数年恩怨纷争。周京长与王白浪,两个曾经的合作伙伴,后因各种商业纠纷,陷入种种微妙的斗争关系 中,不论是“通缉门”抑或“关键证人罗生门”,乃至“枪手”翁安余的遭遇,均是双方斗法的结果。

  周京长,1964年出生于遂昌县石练镇,1983年中专毕业分配到遂昌县农业局工作,后调入县土管局,相继担任土地规划整理办公室主任和副局长 等职务。

  公开资料显示,1998年5月周京长因遭举报而被免职。同年8月,因指使他人胁迫殴打县国土局干部谢世俊被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一年。此后,周 京长离开遂昌转战杭州,先后在杭雪房产、亚细亚房产等公司任职,并完成了初步资本积累。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2000年初,在周京长的促成下,凯恩集团和杭州滨江区政府签订了《总部迁建协议书》,凯恩以每亩30万元的价 格,购买滨江区20号地块,作为凯恩集团的总部大楼用地,总地价为467.1万元。但后来,该地块因故迟迟未能动工。

  五年之后,王白浪和周京长都想将此块土地盘活。于是,2005年的4月12日,王白浪安排弟弟王静波与周京长两人各出资1000万,成立杭州凯 恩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凯恩投资)。虽然双方各占50%的股份,但由周京长出任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公司法人章和财务印章等也均由周京 长掌控。

  两年后凯恩集团资金链断裂,导致项目无法正常运转,此时,周京长提出介绍朋友买断王白浪持有的股份,急于盘活资金的王白浪同意了。而周京长所说 的“朋友”即是目前由其任法人的紫晶置业。王白浪说,周京长给他设下了一个大圈套。两人由此结下宿怨。

  和哥哥一样,王白浪的弟弟王静波于2005年4月12日与周京长共同投资设立杭州凯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凯恩投资”),注册于杭州市滨江 区,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2000万元,两人各占50%股份。当初成立公司的目的,是为了为了摘牌杭政储出(2006)12号地块的项目。在此过程中,王静 波与周京长同样拼了个你死我活。

  王静波与周京长针对这一事件进行了旷日持久的诉讼。尽管杭州明皓司法所最终鉴定结论是“《杭州凯恩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上股东签字处‘王静 波’的签名,与所送样本中王静波的签名笔迹,倾向否定为同一人所写。”但王静波最终也无法彻底挽回败局。

  至此,周京长与王白浪、王静波两兄弟之间的恩怨彻底爆发。在此期间,周京长因为涉嫌犯罪遭到有关部门羁押数月。在羁押结束后,周京长将责任归咎 于王氏兄弟的举报。

  对于王白浪的弟弟王静波,周京长用了“敲诈”二字形容他们的关系。8月3日,周京长在接受南都记者独家专访时说,现在凯恩集团将所有矛头指向他 和他的紫晶置业,其真实目的是要转移公众对“公权力”被滥用的视线。

  “我和王静波及王白浪之间是个人恩怨,与凯恩集团和遂昌县政府没有任何关系,我没有必要去诋毁凯恩集团和遂昌县政府。”周京长说,自己的履历并 不能证明他与当地政府作对。

  针对王静波讲述的笔迹被周京长模仿、12号土地被其非法套取的说法。周京长更是拿出当地法院一审、二审和再审的胜诉证据证明自己没有问题。

  “他们真实目的是敲诈。12号土地是我们投资3000多万拿下的。王静波当初一分钱也没出。”周京长说,在双方谈判过程中,王氏两兄弟向他敲诈 3000万未果后,曾扬言要杀掉他,并对外宣称:“一定要搞周京长坐牢。”

  “这些我都是有录音的,全部可以提供给你们。”周京长说,本来自己希望以沉默来应对“造谣”,但现在他发现,王氏兄弟已经决心与他斗到底。在这 个时候,他已经顾不得那么多了。

  而另一位当事人,王白浪也对记者说,“周京长放出狠话,就算花几千万也要搞倒我。”

  在王白浪看来,网上一系列针对凯恩集团和他个人的举报帖子,都有个“幕后黑手”。他说,周京长对遂昌县政府怀恨在心,整垮了当地唯一的上市公 司,无疑是给主政一方的当地官员的一记重拳。

  在凯恩集团向警方提供的报案材料中,王白浪意指周京长就是这只黑手,而对随后警方在网上追逃仇子明事件,则属意料之外。

  余波未了

  “网上追逃”是如何外泄的;如果被追逃的人不是记者……

  仅仅36小时,“记者被通缉”事件从消息曝光,到通缉撤销,以遂昌政府派员到北京经济观察报社向仇子明当面致歉为节点,落下帷幕。

  此后,南都记者通过电话、短信、M SN多种方式尝试与仇子明本人联系,发现其手机仍处于关机状态。网络通讯工具也不在线。经济观察报负责人表示,仇子明已经被批准休假回到南京老家,目前报 社也无法联系到他。

  在遂昌,最新的动态显示,浙江警方并未放弃对“毁誉门”事件的调查。在浙江省公安厅的督导下,案件被移交丽水警方经办。8月2日,浙江省公安厅 副厅长带队进驻遂昌,外界普遍认为,此举显示当地警方誓要将毁誉门案件侦办到底的决心。但在警方最终的结论没有出炉前,各方的博弈仍会持续。

  法学专家刘云雷在评述事件时这样分析各方目前角力状况:遂昌公安对记者立案证据不足,纠错势在必行,只是现在主动纠错可以有效缓解当地遭受的舆 论压力。但案件如果侦破,则不仅可以挖出毁誉门事件中潜伏在各处的暗涌,面子挣回来是迟早的问题。

  而在警方内部,也在追查“网上追逃”的泄密者。遂昌县公安局对仇子明发出的所谓“通缉令”只是公安机关刑拘强制措施的一个手段,这种措施一般指 在公安内部网络上全国联网查核,与有“级别”的通缉令有本质的区别。而这种方式只有公安内部人士才有可能接触到。

  “我们需要弄清楚这个事情是怎么外泄的,其导致结果上很被动。”刘敏说,按照公安规定,类似这种在公安内部网络上“通缉”的办法,在程序上,只 要县一级公安机关即可作出。大致步骤可分为三个:一是初查,二是民警意见,三是领导签发。

  丽水市公安局认为,遂昌警方对仇子明的立案确实存在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但他们还会找仇子明,不仅因为仇子明多次声称新闻线索来源于网络,幕后人 为因素也值得重视。

  “如果事件不外泄,仅凭公安机关内部自纠机制完全可以避免现在的被动局面。”丽水市公安局宣传处消息人士称,网络上流传的关于王白浪和凯恩集团 公司及凯恩股份的举报,如果有一条查实,均足以置王白浪于死地。但经济观察报的信息来源为何没有交代,也是将来继续找仇子明核实的主要问题。

  背后真相是什么?谁操纵了公权力试图干扰报复舆论?仍有诸多疑团尚待揭开。

  有媒体认为,“仇子明”已经成为中国网络热门的搜索词汇,很多人将其看作中国新闻界不屈从于恶势力的代表。

  但综观“记者被通缉”事件本身,如果不是公安内部追逃的信息被披露,如果被追逃的人不是记者,这样的报案(侦查)就会按程序启动,记者的偶然身 份,让这个事情有个戏剧性变化,信息的泄露,更像擦枪走火,几个因素撞在一起整个事情就变得复杂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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