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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札记:扔向司马南的鞋子

时间:2012-10-10 11:02:40  来源:FT中文网  作者: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 徐达内

一、纠结的免费

明年起闯红灯将扣6分和驾考项目调整通告,是市场化媒体最热门的头条新闻,而评论版上的焦点议题则仍是盘点黄金周,尤其是有关高速免费政策的口水。

曾经微博抱怨自己稿件被拒的傅蔚冈,昨天已获准通过东方早报分析一番《高速拥堵与免费政策关系不大》的道理,并且有幸成为凤凰网评论频道推荐头条。 只不过,这位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推定的路网建设过分强调“地区均衡发展”之因,毕竟有些冷门而宏观。所以,都市时报不顾京华时报昨日珠玉在前,今 晨社论仍从“公共管理部门应学会‘免费管理学’”的具体技巧着手。身为广东省委机关报,南方日报也拿出攻克时艰的气魄,由评论员号召《要有解决交通拥堵的 信心和智慧》:“一项福利措施在持续数年的民间吁请中、在万众瞩目中出台,社会自然会有些福利饥饿感。倘若高速免费通行成为常态,加上各种信息化手段的有 效使用,老百姓何至于群涌而上?广东有关部门及车主在黄金周返程期的淡定自若,更足以说明只要引导到位、信息充分,老百姓是能够及时调整心理预期,较快适 应免费‘冲击期’的。”

这种分析思路,想来团中央机关报是要感叹英雄所见略同的。曹林虽然自我检讨了陷于争论情绪中时的“尖酸刻薄”,并在昨日发表文章呼吁“我们不能失去 表达快乐的能力”,但基本立场仍要坚定——中国青年报评论版头条《别用那些简单现成的答案盘点黄金周》:“高速路出现拥堵,有人就说这是免费导致的,所以 要取消免费政策。首先有必要指出,这一次高速的拥堵,有媒体过度渲染的因素。因为这是第一次实施高速免费政策,有些专家预言必然导致高速拥堵,在舆论先入 为主的过度关注下,很容易在‘免费’与‘拥堵’间形成一种假性因果,人为地加重了‘拥堵’的程度…… 反对免费的人,对这些复杂的原因视而不见,将所有问题都归咎于‘免费’。有些反对者甚至到了偏执的程度:看到哪里的高速路堵了,就无比亢奋,不管堵的原因 是什么,罪名一定是免费,然后炫耀自己多有先见之明。”

广州日报亦是此意。虽然邻城晶报允许作者斥责一声《交通部:请先别忙着表功!》,但这份畅销的广州市委机关报决定采纳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昨天那句 自我表扬:“高速公路免费的‘首战告捷’,至少表明,其一,以拥堵来质疑甚至否定免费政策是站不住脚的,也欠缺说服力,毕竟免费不是造成拥堵的‘罪魁祸 首’,很多时候人为车祸、管理滞后才是拥堵的重要原因。因而,这对相关部门也提出了一个管理上的命题,那就是如何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疏导车流。其二,有了 首战的告捷,在接下来的重大节假日免费实施过程中,就会有的放矢,未雨绸缪,以保证交通的更加顺畅,并把交通事故再大幅降低。”

如果一定要有个反面角色,路桥公司就再合适不过了。根据经济参考报昨日报道中的估算,全国收费公路减收200亿元左右,相关上市公司减利十多亿,高 速公路公司高喊“亏不起”。新华每日电讯当然不能由着这些垄断暴利得益者“哭穷”,发表魏英杰的喝斥:“以‘按市场规则办事’的理由反对高速路节假日免费 的路桥公司,是不是也该反思一下,其收费标准是否也遵照市场规则来制定?这种全年无休、旱涝保收的路桥收费,真的符合市场经济规则吗……无论从收费公路的 建设模式还是收费方式,都表明这并不完全是市场的产物,而是掺杂了地方发展、形象工程、刺激经济以及资本投资等多方面利益驱动的混合体。在这背景下谈市 场,形同于把真空环境当作社会现实。”

甚至,为了表达《高速“亏不起”?公众都笑了》的嘲讽之意,齐鲁晚报都已经愿意承认“免费之后,车流量大增”——“如果不免费,车流量会少很多,少 收入的部分自然也就不是200亿了。少赚了就是少赚了,何必说亏损?”并贡献了自己的商业思路——“就算真的在‘黄金周’期间亏损了,这又如何?高速路上 车辆多了,高速可以从广告费或其他方面多赚些,也是另一种收获啊。”

那么,究竟是谁在“忽悠百姓、蒙蔽舆论”?是支持免费的“民粹主义者”,还是反对免费的“市场原教旨主义者”?不同立场的评论者得出完全相反的结 论,虽然迄今未有一份明确的出行心理调查数据,但至少返程未现拥堵的事实可以拿来为证,南方日报评论员认为这足可以表明免费理应推行。可央视评论员王志安 恰恰在微博上辩称“这正体现了免费的危害”,因为错峰回家“导致人们长假的时间收益减少”。

不枉自由市场理论支持者那么喜欢财新网,比起同行们更愿意发表“免费万岁”的倾向,这家网络媒体要在首页推荐专栏作家林采宜的连串反驳:“有人说: ‘高速公路拥堵不是免费造成的,而是管理造成的。’他们忘了,面对道路这一稀缺资源的争夺,最有效的管理工具就是价格。还有人说:‘高速公路应该平时免 费,节假日酌情收费。’他们忘了,拥堵就是因为公路资源满足不了公众出行的需求,供求失衡,以提高价格来抑制高峰期需求只是解决问题的一个方面,在政府财 政支出有限的情况下,让更多的企业有积极性修路架桥才是解决供求矛盾的根本办法。而收费,是增加供给的唯一也是最有效的方法。更有人说:‘中国社会贫富悬 殊,如果事事都以价格来调节,那么岂不是富人处处优先,穷人处处吃亏?’而我认为,真要帮穷人,给低收入者减税,而不是免费,免费造成的低效率和混乱伤害 的是社会全体的福利,劫富但不济贫。”

人心纠结。所以,老资格的北京晚报评论部主任苏文洋也必须承认“这个问题的核心似乎从来没有几个人能够清晰地表达和理解,包括我自己”:“我不是泛 泛地反对高速路收费,我只是不满意在公路上设卡收费。因为设卡收费影响了道路通行速度。即使设卡不收费我也反对,是因为设卡本身这件事是与高速路建设初衷 背道而驰的。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点常识大家都知道。修建道路、护养道路是需要资金的,这个钱由使用道路的人来掏天经地义。但是,我们要求放在加油时交 税,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高速路上不设卡收费,才能最大效率地发挥高速路的作用。”

虽然强调“不要因为有了一点问题,就想着去开倒车,想着继续设卡收费”,但恐怕这篇《公路不设卡收费是改革成果》也不一定能得到多少拥护,因为文中居然写出了“假如政府财政部门通过核算,认为现有油价中的税收还不足以养护现在的道路,也可以继续加大税收”的段落。

两相比较,还是新浪专题更能解气吧,《黄河大桥超期收费神似诈骗》:“郑州黄河公路大桥超期收费16年,多收费十几亿。尽管16年间不少在此交过买 路钱的车主都愤怒了,但是从法律上还真没法认定大桥经营方诈骗,因为它不是‘人’。大桥虽然免费,质疑仍在心间,这种神似诈骗的超期收费应该给公众一个彻 底的交代。”

不过,与此同时,这家老牌门户也决定重点推荐来自新京报的视点,《长假794人死于交通事故,仍应反思》:“面对这样一个让人有些难受的伤亡数字, 公众除了批评、监督公权部门的工作之外,恐怕也要多一些自省。类似占道行驶、抢道超车、变道加塞等易引发事故之举,固然要靠管理,也离不开个体习惯的养 成。”

第一财经日报也刊出《长假是一份公民素质的问卷》,向驾私家车外出旅行的中产阶层者喊话:“这次大堵车是对公民素质的一次随机而严苛的演练。在这一 特殊的时间段,所有置身其中的参与者,其文明水准、对公共安全的责任意识和环保意识如何,从三亚海边到高速公路上的遍地垃圾以及救援通道都塞满了车辆来 看,答案无疑是清晰而尴尬的。”

批评公民素质和个体习惯,很容易招来民意反击,就像成都商报昨天《游客担不起“素养低下”的全部罪责》里那样,把矛头导向“景区管理者乃至一个地方 的主政者的疏漏和懒惰”。从这个思路上来说,这份四川畅销报纸今天再来一篇《当我们谈论幸福时,我们在谈论什么》就很是顺理成章:“人类情感的复杂性,很 难用某个词汇轻易表达,比如‘幸福’,不可能道尽人生的酸甜苦辣,更难在街头随机访谈中得到答案。一个过多谈论幸福的社会是可疑的,正如一个成年人对爱情 过度热衷是幼稚的。幸福如同爱情,因为太过重要,它们带给我们的感受是如此复杂私密、百转千回,不可轻言,不可妄言,不可多言。”

对央视在这个长假期间那档调查节目的解构已经成为一种现象,连最需要正襟危坐的新闻联播昨天也“将计就计”地允许调侃声公开播出。对一些早就“看穿 喉舌本质”的异议者而言,这种伎俩只不过是愚民新花招。刚刚微博解禁的前南方都市报总编程益中就将之讥作“年度最佳行为艺术”:“央视的提问,真是哪壶不 开提哪壶。不问,天涯觅食的农民工不知幸福为何物,忙于生计的小市民没想过什么叫幸福。一问,问出了一肚子的苦水,一脸的沧桑;问出了时代的悲哀,国家的 尴尬,民族的凄惶。一个预设答案的残忍提问,一次情感绑架、精神强奸。”

作为正式出版物,京华时报毕竟不能这样刻薄。“有媒体在大街上寻找采访对象,问‘你幸福吗’,招来一些被采访者的‘神回答’:‘我姓曾’‘我耳朵不 好’。微博上一些知名大V便据此进行调侃、讥讽。有人则认为之所以引争议,乃与媒体以正面宣传为主的角色定位有关,如果是自媒体等进行此类‘议程设置’, 多半会引起平静的反思,对社会和人生的哲理思考”。引用了昨日中国青年报上的相关舆情分析后,这份北京畅销报纸用头版评论表明态度:“个体的幸福感,不能 简单地与政府的民生福祉和社会的生活环境条件划等号。但是,如果民众整体上都感觉生活不错,或都认为不幸,则又必与政府和社会的因子相关。因为个体的不 幸,只是个体的遭遇。倘若整体民众感到不幸,则只能说明民众的生活环境出了问题,说明政府没有尽到为民造福的责任。”

二、扔鞋表态

新浪微博实时搜索排行榜:10月7日第一名,薛蛮子;10月8日第二名:司马南。“汉奸”和“五毛”代表人物的各领风骚,足以证明,即使是长假也未能阻断政见之争,搜寻攻击对方丑闻正是薄熙来落马与反日游行风波的续篇。

或许那个名为“网眼八分斋”的视频制作者也真的只是想揭开“慈善天使”薛蛮子的面具,也确有一些围观者承认这种“拼凑传言”之作不可尽信,但对司马 南和他的盟友们而言,这是一个不可放过的机会。张宏良将这位拥有440万关注者的天使投资人定义作“美国水军司令,任务就是造谣、围攻、辱骂爱国人士”, 积极转发声称薛蛮子财富来自于欺诈以及昔日贵州贪官家属的指控。

还有白岩松。这位“正确先生”在9月27日主持央视新闻1+1时,公开批评打老人耳光的韩教授是是另外的一种“汉奸”,从而大大激怒左翼领袖。还是 张宏良,就此认定白岩松也已暴露“汉奸”真面目,他要在微博中置顶自己的愤懑:“人民日报作为党报应维护党的立场,新华社作为国家通讯社应维护国家利益, 中央电视台应维护中国人民的利益,可是,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特别是国家根本利益问题上,他们与所有——是所有而不是一部分——反共反华势力站在一起,得到所 有反共反华势力的欢呼和支持,对于13亿老百姓来说,还有比这更恐怖的吗?”

最好的防守就是进攻。薛蛮子和白岩松的粉丝当然应该咬住韩德强不放,他们持之以恒地吁求官方明确表态。当西安日系车主重伤案嫌犯10月2日在河南被 抓获后,人民网甚至站在了第一线,允许舆情监测室就此再提一句:“相信西安告破‘915李建利被砸案’,是回归法治、理性和秩序的开始。与此同时,不少网 友提及北京反日游行中出现的‘北航副教授掌掴八旬老人’事件,期待北京警方依法做出必要的处置,期待拥有380万粉丝的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发 声。”

因为韩德强被捏住“君子动口不动手”的把柄,高举毛爷爷画像和薄熙来标语的人们就算想要痛斥汉奸也总有几分底气不足。只不过,他们终于在长假最后一天等到了机会,是司马南——这位仍在怀念薄熙来的左派发言人——“以身饲虎”,搏来了防守反击的空间。

《在海大演讲称可以扔鞋子,司马南没想到真有人扔了》——半年前的重庆晨报是万万登不出这样的半版图文吧,现在却能比各地同行更加冲锋在前,并盛情 邀请读者扫描二维码以观看事发当时的视频。这篇报道导语概括:“10月7日晚,独立学者、社会评论家、中国反伪科学代表人物司马南受邀在海南大学发表演 讲,在演讲结束后的提问阶段,被一位自称为海大学生的听众丢鞋。事后,司马南在微博上表示:‘我根本无意追究。’”

“这样的行为不值得叫好”,这是这份山城报纸摘录的微博评价标题,以斯伟江“学生对司马南扔鞋是一种对语言的暴力回应,不应该被表扬。应该警惕一切对自由表达的暴力回应。我们刚谴责了对老人打耳光的韩德强,就不应表扬类似行为”之论为代表。

不过,网络舆论场上可不像这份报纸版面上呈现的那样一边倒。虽然也的确有斯伟江、何兵这样原本会被归入“右派阵容”的意见领袖批评扔鞋行为,@十年 砍柴则提出:“不应为年轻的大学生向司马南扔鞋子叫好。在西方扔鸡蛋或鞋是表示愤怒的常见方式,即使受到惩罚也比较轻微。但在中国,有难以预测的风险,这 次司马南可能没有处理扔鞋学生的权力,但如果一些热血学生受到鼓励,下次向有权者扔鞋,会付出沉重的代价”。而更多的微博活跃分子就算不方便公开为攻击者 叫好,也难忍心中暗喜吧,比如五岳散人,这位曾开创“微博约架”先河的评论名人,即在7日当晚作如下留言——“对于向司马南老师扔鞋一事,我个人感觉如 下:理念之争一定要文斗,最好不要武斗。扔鞋固然是表达的方式之一,但最好不要瞄准,尤其是旧鞋并有香港脚者,算是化学武器,尤其不可;鸡蛋同理,鉴于杀 伤力较小,可以瞄准而控制力度。另:洒家与人约架,一定是个人恩怨,理念之争从不动手。”

五岳散人当初没打成的是吴法天,和司马南同样的著名“五毛”。在很多网络公共知识分子和异见者的心里,这两个都是“无赖小人”,甚至,有的时候恐怕也只能用拳头对付才能解恨——而这也正是3个月前周燕等众人在朝阳公园门口踢打吴法天时的群众基础。

为了证明“君子动口也动手”是出于无奈,支持痛打司马南、吴法天的人们通常指控这些“五毛”挟权自重、狐假虎威,尤其是前者,至今仍让反对者想起薄熙来、王立军的红色阴影,按照作家慕容雪村的网络激愤,“朝他扔鞋简直就是对他的奖赏”。

扔鞋现场视频在次日得到传播,“司马南多次打断提问学生的讲述”的过程让支持攻击者更加理直气壮。海南大学先锋宣讲团里的青年们果然无愧于其“宣扬 先锋精神”的座右铭,在微博转发视频时即公开与校长的分歧:“这才是真正的大学生。看过视频,你就知道,丢人的绝不是海大学生,学生给海南大学争脸了。至 于谁给海大丢脸了,用屁股都想得出来。”

海南大学的校园里还有一位王琳,这位法学院副教授、时事评论家面对朋友询问统一回应。三段长微博中,他先以“司马南之心,路人皆知”为由问及校长邀 请并主持这场演讲之动机,再表明自己的法律认识:尽管并不赞同扔鞋,但我同样不赞同将扔鞋与打人并称,打人的伤害性更强,扔鞋的羞辱性更强,除非他扔的是 溜冰鞋。类似扔鞋或扔鸡蛋究竟定位为行为还是言论,法学界多有争议。若定位于言论,应受保护。就算定位于行为,也是以表达异议为内容的软暴力行为,类似于 向对手吐口水,与肢体伤害有明显区别;‘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尊重你说话的权力’,这道理十分正确。视频显示,扔鞋的同学数次被打断。如果他的发言和提问 超时,主持人可以委婉提醒,这是合适的。但这位同学从发言到提问再到扔鞋完成,不过两分三十秒。主讲人不尊重发言同学说话的权力在先,同学扔鞋表达抗议在 后。这是细节,不可不察。”

但这种以提问者与司马南没有对等话语权为出发点的表态,迅速遭遇了王志安的跟帖反驳——“王琳以司马南的动机揣测,不是讨论问题的合理方法。演讲者和听众之间话语权的不对等来自于规则,海大不是在组织一场辩论赛。”

但这又怎样?在同样供职于电视媒体的胡紫微看来,更大的话语权不平等还在会场外。她微博嘲讽:“有些普世价值的朋友矫情得紧,今儿担心夹头男被扔鞋 涉嫌暴力,明儿又担心西红柿得不到司法公正。话说这些都是有主子的门人和党羽,身家不菲内外通达兼任美国人的爹,你一动不动被禁言被销号被关小黑屋贫贱不 能移的小弱P民,以超然物外之姿恭行泽被毒蛇之僵以前先不问问自个儿,您有这资格么,配么。”

“小黑屋”之说,那位扔鞋的小伙子也同样提及,但在司马南们看来,这完全是受迫害妄想症、“矫情式的污蔑”。在转发评价那段视频时,吴法天就已认 定:“提问环节,握着话筒的学生说了两分钟还没有提出问题。司马南问他:那你的问题是什么?他说,我的问题是可以丢鞋吗?他说他公开反驳司马南就会进小黑 屋,这是公然撒谎,有哪位反驳司马南观点的人进小黑屋了?有丢鞋的勇气,都没有反驳观点的勇气了?这种毫无逻辑的政治秀好拙劣。”

没错,在左派领袖冲入对方禁区导致对手“犯规”后,最精彩的反击就是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抢先占下弱势群体的道德高地。吴法天的抱怨是“公开 反对司马南的人,在微博上欢实着呢”;按照郭松民的奚落,就是“扔鞋的人太把自己当盘菜了,哪个学生因为提问被关进小黑屋了?拿块板砖往鼻子上一拍,把鼻 血抹得满脸都是,先就感天动地了……我呸!”;至于张宏良,更不忘捎带上老冤家,“如果演讲者不是司马南,而是薛蛮子,估计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 台、中国青年报等肯定又会大谈特谈校园文明,但是现在估计他们肯定会装哑巴了。”

作为主角,司马南在事发后36小时内已经就自身遭遇,发布逾50条新浪微博,从转发“会后清理时发现数块未扔出的石头”之说、质疑“这伙人疑有组 织、有备而来”,到以“来信照登”的方式展示自己的群众基础:“司马老师,如果李庄、何兵、贺卫方等不出席,8点的腾讯微访谈不如临时取消得了。没有必要 提供机会让这些垃圾水军,借所谓提问来大肆攻击辱骂先生。我等忠实的老师支持者看着来气。何必让腾讯来消费先生,为它等造势。看到那些一边倒的‘攻击辱 骂’性提问,已经失去了访谈的本质。”

贺卫方是因为“洁癖”而拒绝了与司马南同席而谈,但有消费冲动和言说欲望的媒体又何止腾讯一家。只不过,这也实在是一个敏感话题,介入报道的纸媒并 不多见,京华时报是以刊发图片新闻的方式加以报道,钱江晚报则由评论员刘雪松来上一篇《扔鞋表态,慎给掌声》。至于搜狐和网易,那是必须有所作为,这两家 门户网站没有微博上的资源优势,只能用专题挽回人气。

搜狐站在了维护司马南人身权益的一边,除了推介华商报上台湾媒体人宫铃对丢鞋“戕害言论自由”的论述外,还在首页强调《让鞋子飞不是表达观点的可取 方式》。在声明此前向布什扔鞋的伊拉克记者最终以“攻击外国领导人”罪名被判了三年监禁之后,这则专题宣告:“扔鞋和嘘声、喝倒彩、举标语等不一样,后者 并不会对所抗议的对象产生身体上的伤害,只要不侮辱人格就是意见自由表达。而扔鞋子扔鸡蛋扔西红柿和扔石头一样,有明确投掷目标,哪怕故意打偏,但伤害意 图是明确的…如果‘打败’对手的方式只能是扔鞋子和扔鸡蛋,那么无疑是个人的悲哀,也是教育的悲哀,更是社会的悲哀。”

而网易,则站在了“另一面”。《扔鞋抗议:表达激烈,并非暴力》的专题里,导语即言:“扔鞋作为一种象征性的抗议表达,早已成为约定俗成的抗议方 式,扔鞋显然不致伤害身体,与暴力伤害无关。”在记录扔鞋瞬间的照片下,这家网站的编辑定义那是“扔鞋者在20米之外,向对方做出提示后,将鞋子扔出”, 并主动提及此事件与韩德强打人之间的区别:“扔鞋作为一种表达与友好相反的情绪——愤怒、反对、抗议的仪式,与掌掴对手的野蛮并不相同。在扔鞋之前,扔鞋 者谈了观点也试图提问,只不过被司马南不停打断,其也提前发出预警:“我可以扔鞋吗?”因此,这次有预警的扔鞋,它的目标不是伤害而是抗议司马南,而它的 结果并没有对司马南形成身体侵害。这与韩德强掌掴老人有本质的区别。”

在这种防守反击的经典时刻,又怎么可以忘记环球时报?司马南正是因为曾在9月20日于该报发表《舆论不必聚焦“韩德强教授打老人”》而自诩标准统 一,今天,这份报纸请来的是海南大学传播学研究中心主任毕研韬,由他发表《思想冲突若升级,社会分裂难避免》:“有人认为,扔鞋事件反映了对言论自由的接 受度,折射出当下中国的政治容忍度。有人搬出‘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来助威,其实这一说辞比较苍白。说话的权利应是对等的。如一 方高高在上、高谈阔论,而另一方话语权被缩水甚至被完全剥夺,实施‘动力作业’就是时间问题了。我所指的‘高高在上’并非特指司马南,而是泛指‘占统治地 位的意识形态’。当‘反对者的意识形态’相对弱势,司马南来海南讲学就为对立阵营提供了一个发声的机会。这是司马南被扔鞋的时代背景。从这个角度讲,司马 南只是一些人的发泄对象而已。”

根据这位就职于海南大学的作者分析,海南大学邀请司马南讲学并非出于政治考量,但“遗憾的是,舆论的制造者往往无法把控舆论发展的方向”:“如抛开 政治立场,我们无需考虑司马南的学术成就。他作为‘左派旗手’,海南大学邀请他无可非议。他应该享有不受威胁地发表自己观点的权利。不过,出于‘对等’与 ‘平衡’考虑,海南大学应同时邀请对等人物同台演讲。”

海南大学校长李建保还会谋求这个平衡么?司马南的支持者和反对者大概都不会因为这一场“扔鞋”发生什么势力变化,倒是李校长肯定“中枪”——有关他是否滥用职权提拔年轻妻子的网络指控,已经顺势而起。

三、开枪权

盘锦的枪声尚未完全平息,河南温县公安局副书记击毙小偷的消息传来,再掀波澜。

根据事发地河南商报昨天《网传温县公安局副书记开多枪击毙小偷》的描述,7日网友“杭州in芸陌”发布微博:“河南省温县(焦作市)将永不再有小偷小摸。一偷窃电动自行车的罪犯,在逃跑过程中,被县公安局副局长(注:应为副书记)李某当场击毙(连发6枪,4枪中)”。

“公安局副书记击毙小偷”——更详细的通报在昨天午后由温县警方发布,称这名男子多次作案,在抓捕过程中袭警拒捕,民警多次鸣枪示警,嫌犯仍持砖打砸民警头部,民警生命受到威胁才开的枪,枪打在其左腹部,送医后救治无效死亡。

引用警方通稿,河南商报今天的跟踪报道就此宣布,“舆论也从前天一边倒地质疑‘滥用枪支’,变成了‘小偷可恶,拒捕可以开枪’。”而当事人、温县公 安局党委副书记李世轩的感触也得到刊登:“看过网友的评论后,他坚信了一点,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警察是不是在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群众一看就知道。”

不过,媒体评论员们选择的还是谨慎怀疑。

新京报发表律师毛立新的《警察开枪事后报告制亟待完善》,并获新浪搜狐凤凰网等同步推荐。东方早报则声称《警察若依法开枪,就当坦然接受监督》: “我国警察用枪也遵循各国的通行原则——‘最小动用武力原则’…… 也就是说,警察运用武器,仅适用于已经严重威胁到公民安全、社会安全的暴力犯罪,且必须是在紧急情况下。即使在前述紧急情行下,警察也需要先警告后动用武 器(来不及警告或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除外)”。所以,评论员沈彬就此提出质疑:“如果温县警方开枪是合法的,就必须遵守上述法定的开枪适用 情形和开枪程序。既然,警方认为开枪属正当执法,是理直气壮的事,就应该有一个坦然接受公众监督的态度,主动披露信息。10月4日开枪,为什么要等到10 月7日网民半真半假的信息,闹得沸反盈天后,警方才出来回应呢?这让警方的澄清工作陷入被动”。

同样想起盘锦枪声的还有晶报,社论《我们为何关注公安局副书记击毙小偷》开宗明义:“人们对于警察开枪权的种种疑问,是基于让自己免于被‘合法’的 子弹突然击中的恐惧,更来源于这些年来法治意识、生命权利意识的不断确立与普及……如同盘锦血案中,人们关注的焦点在于警察是否到了非开枪不可的地步,是 否非要一枪致命一样,在这起击毙小偷事件中,人们的内心也会产生类似的疑问——面对手持砖头的小偷,除了开枪,还有没有其他解除威胁的做法?即使是情势所 迫一定要开枪,能否‘抬高一公分’,选择那些不取人性命的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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