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洋洋大观

证监会开出今年首张罚单 两股市“黑嘴”被处罚

时间:2011-02-14 12:31:39  来源:财经  作者:

证监会日前开出今年的首张罚单,对邓晓波、邓悉源两“黑嘴”分别处以33万元、43万元罚款


  【《财经》综合报道】据中国证券报消息,证监会日前开出今年的首张罚单,对邓晓波、邓悉源两“黑嘴”分别处以33万元、43万元罚款。

  证监会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指出,邓晓波和邓悉源存在操纵证券市场的违法事实。两人均系具有证券投资咨询资格的人员。2008年1月至7月期间, 二人共同采用“先买入股票,再推荐股票,后卖出股票”的行为模式谋求获利。在此期间,邓晓波通过其代理的杨树祥、杨树法证券账户交易邓晓波和邓悉源共同推 荐的“美都控股”等20只股票,最终获利-1,859,929.42元;邓悉源通过其代理的陆兆球、万代明和刘诗明证券账户交易邓晓波和邓悉源共同推荐的 “万家乐”等27只股票,最终获利-2,478,379.46元。

  2008年7月8日,邓晓波和邓悉源分别在东方财富网刊载题为《深圳华强:激光新能源 创投新科技》、《深圳华强:深圳本地新能源追逐强势大方A》的文章,刊载虚假信息。2008年7月10日,深圳华强针对上述两篇文章发布澄清公告。

  证监会表示,相关股票推荐文章网页、证券账户资料、交易流水、资金划转凭证、当事人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上述违法事实。证监会决定责令邓晓波和邓悉源改正违法行为,对二人分别处以33万元、43万元罚款。

  2010年,证监会打击“黑嘴“开出的最大一张罚单超过一亿元。证监会经过调查发现,原北京首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负责人汪建中于2006年7月 至2008年5月间,使用本人及他人名义,开立多个证券账户,采取先行买入相关证券,后利用公司名义通过媒介对外推荐该证券,人为影响证券交易价格,并于 上述信息公开后马上卖出相关证券,非法获利。2008年10月23日,证监会对汪建中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违法所得1.25亿余元,并处等额罚 款。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验证码:
推荐资讯
饶毅,不做院士又怎样?
饶毅,不做院士又怎样?
嫁给梁山的女人——女烈士扈三娘事迹感动大宋
嫁给梁山的女人——女
司徒文:我所知道的北大武斗
司徒文:我所知道的北大
 NASA:依赖施舍的伟大
NASA:依赖施舍的伟大
相关文章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