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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树斌冤案与器官摘取传言

时间:2014-12-17 12:34:10  来源:重申胳膊的尊嚴  作者:

洋洋大观内容不代表站方观点,不负责真伪鉴别。请知悉。

 

重申胳膊的尊嚴

聂树斌的案子,最近有新进展,最高法指令山东高院接手复查工作,虽然还不是法定意义的再审程序启动,虽然刚被宣告无罪的呼格吉勒图此前被复查了九年,但各界普遍对这次异地复查抱有期待,也属正常。


就在日前,在内地网络流传另一则与聂树斌冤案有关的传闻,读来令人后背发麻。有说法称,当年石家庄法院发现聂树斌案有疑点,主张疑罪从轻,判死缓,但在为 当年患尿毒症的外交部高官章含之寻找肾源的过程中发现聂的肾脏与章匹配,为了救章某的命,经高层下令,立即执行。

 

说起来这不是一则新传言了,一年前就有此类说法在网上流传。到目前为止,尚无官方权威信源对此传闻做否认,事实上也很难做这样的否认。

 

毕竟,对死刑犯摘取器官这码事,内地官方也是在近期才以“从2015年起,只有在自愿捐献的情况下才能对死刑犯身体器官做摘取”这样的显著成绩的角度,间接承认了死刑犯摘取器官的事实,尽管该问题在这些年已经是人所共知。

 

2012年到现在,曾任卫生部副部长、现任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的黄洁夫就在不同场合对器官移植主要靠死刑犯的事实一点点透露。2012年3月,时任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曾表示,我国是目前世界上惟一主要使用死囚器官作为尸体器官来源的国家,长期以来,超过90%的尸体器官源于死囚。

 

死刑犯器官摘取,理论上讲都是经过自愿捐献程序的,1984年,国家多部门曾联合出台《关于利用死刑罪犯尸体或尸体器官的暂行规定》对此做规范。但死刑犯在人身自由受限的情况下所做的意思表示,究竟有多少出于自愿,却很难做判断。基于这样的因果链条,死刑犯遗体不交付家属而径自火化也变得目的暧昧而诡异。此前曾成杰案,死刑执行前不安排会见,死刑执行后家属只能拿到骨灰,曾引发社会密集关注。

 

具体到器官移植的操作程序,即便以死刑犯自愿为前提,究竟是在死刑落判之前就开始了器官匹配的检测,还是在法院宣判之后才做这项工作,由于信息的不对等,外界很难知晓。

 

在聂树斌冤案与传说中的外交部高官章含之换肾之间,传言究竟是真是假,变得不那么容易被确证,也同样不那么容易证伪。抱着辟谣的心态去看传言的细节,不多的辟谣路径只剩下两条,而且必须是两条同步启动。

 

首先是公布聂树斌执行死刑前后的关押、报备档案,同时公开过去死刑犯器官摘取的情况。

 

其次则是对章含之器官移植、肾源情况做公开,以事实回击外界传言的荒谬。

 

在公开可查的资料中,章含之做过两次肾移植,在其去世后,女儿洪晃撰文提及母亲的病情,“12年前她做了第一次肾移植,5年前做了第二次肾移植”,章含之于2008年1月26日因呼吸衰竭死于北京朝阳医院,时年72岁,由于病逝于2008年初,所以家人提到的十二年前第一次肾移植,介乎1995与1996之间。

 

章含之自述中,还曾提到自己“不幸在1994年底大病不起”。昨日,国内知名公号政知局刊文梳理,亦提及一篇回忆文章,章含之“上一个本命年是我大手术”,而这个本命年介乎1995年1月31日到1996年2月18日。聂树斌的死刑执行时间为1995年4月27日

 

模糊的、以年代为基数的时间链条上,这两件事确实没那么容易撇清关系,而澄清此事事实上也并非不可行,比如公开章含之做肾脏移植的具体时间,以及聂树斌执行死刑的时间点。

 

一则传言,将一位知名人士与一桩陈年旧案建立了联系,聂树斌和章含之,这本是毫无交集的两个人。更加令人感到毛骨悚然的,按照网络匿名传言的说法,“香港 高官、海外‘爱国’华侨、国内高官和子女,如果需要器官,通常做法是到监狱验血匹配,一旦匹配上,有的轻罪也会判死刑,这已经是公开的秘密”。这样的传闻是需要正面回应的,而回应的最好办法,就是对官方已经承认的死刑犯器官摘取历史做全面、详细、无掩饰的公开。

 

给死者一个交代,包括聂树斌,又不仅仅聂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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