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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andson:从小贩砸城管说起

时间:2013-03-10 10:20:00  来源:墙外楼  作者:

这几天出了一事情,引起大家的关注。

“2013年3月6日15时40分,广州大道南靠近客村立交处,城管执法试图赶走一带着小孩的女小贩。双方发生口角后,突然一名制服编号 X080324的城管执法人员上去掐住女小贩脖子意图将其放倒。随后,小贩老公到场,发现妻子被警方强行扣押上警车,要求城管下车给出说法,对方不予理 睬。”以上是南方新闻网的报道。配发的照片是一名城管对一名女小贩实施暴力,小贩被反剪双手,无法安慰自己被吓哭的孩子。公知哀叹民生不易,谴责暴行,网 友群情激愤,同情者甚众。

不久,又有网友爆料小贩首先用水果砸向城管,并且配发了女小贩用水果猛击城管的照片。于是,一部分网友同情城管,谴责有关媒体倾向性报道,公知煽动民意。

还有后续的各种跟踪报道,不一一描述了。

对于这件事情,我并不想分析谁是弱势。某种意义上说,城管也是弱势。城管的工资并不高,有些是临时工,不在编,所谓“在编的不干活,干活的不在 编”。他们只是在执行上级交办的任务,混口饭吃而已,而且这碗饭风险极大,并不好吃,冲锋在前,撤退在后。俗话说:“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双方肢体冲 突是家常便饭,出了事情往往成为替罪羊。何况,如果没有工资,可能他也就业困难,也要去街头摆摊。刚才看到新闻,大学生毕业白天当城管,晚上做小贩。其 实,小贩和城管,两者的经济地位是基本一样的。

我只想表达自己的看法:

不论是否承认,由于贫富分化,有支付能力的需求不足,我们身边都存在大量的潜在失业人口。现在全球经济危机,有支付能力的需求下降,中国必然受到影 响。随着城市化和农业利润长期低迷(城市里蔬菜水果售价居高不下是另一回事情,后面会分析),大量农村劳动力放弃农业进城务工,使失业问题更加严重。今天 有人爆料,女小贩一家住在20平方米的租屋中,两口子靠卖水果为生,养活两岁的孩子,并不富裕。今天还看到一条新闻,东北大姐小区门口卖茶叶蛋,年入40 万。抛开城管会不会默许她卖,地方上会不会有人出来收保护费,单从收入上看,年入40万很励志,但是不能当真。不是说这条年入40万的新闻是假新闻,而是 说如果这位大妈有这么高的收入,必然会有很多仿效者。她的茶叶蛋的售价必然下降,销量也会减少。小贩入行门槛很低,很难保持超额利润,大量涌入的仿效竞争 者会让少数人的超额利润迅速摊薄。大多数的小贩,注定是中下层收入者。

在一定程度上,默许这样的摆摊行为,给许多潜在的失业人口提供了就业的机会。这样至少有三点好处:一部分失业、半失业人口通过小规模商品流通自我就 业,缓解了就业市场的压力,保证了全社会一定的工资水平;为城市居民提供了相对廉价的蔬菜水果等副食品,降低了多数城市居民的生活成本;人总是要吃饭,不 能自我就业又找不到糊口的工作,可能就要铤而走险,与之对应,各种刑事案件的发案率可能就要上升。

有人可能会说,现在是“用工荒”时期,女小贩完全可以去工厂就业。在我生活的城市,带一个孩子的妇女很难就业,尤其是很难从事体力劳动。许多企业只 招收27岁以下的年轻女工:一方面好管理,说加班就加班;一方面那样的劳动强度也不是25岁以上的人能长期承受的。即使女小贩能够承受流水线的劳动强度, 孩子谁来照顾?过去的工厂有托儿所、幼儿园,女工可以把自己的孩子送进托儿所和幼儿园,后来企业不要办社会,基本都砍掉了。现在送一个孩子去幼儿园的费用 接近一个工薪阶层劳动者的工资。幼儿园显然不是女小贩的孩子的选择。当然,也可以把孩子交给长辈。不过,如果长辈因为自身原因不能照顾孩子的话,对她来 说,街头摆个小摊,一边照顾孩子一边挣点钱,是最现实而可行的选择。

也有人可能会问,为什么她不去农贸市场卖水果而要四处流窜,她没去农贸市场,不就没有人干涉了吗?在我生活的城市,一个农贸市场的摊位一个月的租金 在2000-4000元之间,平均3000元。这是问题的关键。几平方米的空间,每天不论生意好坏,都要上缴100元左右的租金。更严重的是,这种租金不 是按月缴纳,而是按年(最少是半年)一次性预先缴纳。想要卖菜卖水果,先要拿出24000-48000元(半年减半),能不能挣钱另说。对社会中下层来 说,这是一笔不小的投资,风险也不小。有一种说法,的哥每天一睁眼就欠多少钱,进入菜市场卖菜的小贩其实也一样,忙活一天就是给摊位费打工。

游荡小贩的存在为城市居民提供了大量廉价的水果蔬菜。我生活的城市经常有一些小贩骑着三轮自行车和城管打游击,兜售蔬菜水果。他们出售的蔬菜水果的 价格往往只有正规农贸市场之中同类商品的一半,即使这样,他们还是获利颇丰。这是为什么呢?菜农生产蔬菜只有一季,也不会在农贸市场租摊位,不能进城自产 自销,只能卖给收购商。对收购商来说,菜农爱卖不卖,不卖就只能烂在地里。菜农把自己种出来的蔬菜卖给收购商,价格之低往往出乎城市居民的想象。收购商把 收购价压到极低,然后这些蔬菜卖给大型农贸批发市场的批发商。租摊位的菜贩长期生活在城市,虽然知道农村蔬菜价格便宜,但是并不能确定哪家菜农蔬菜哪天上 市,显然不能到农村去乱跑,他们只能去大型农贸批发市场进货。于是,收购商和批发商就成为垄断性经营的不可或缺的环节。绝大多数的利润都被他们占有。一面 是农村蔬菜烂在地里,一面是城市蔬菜贵得离谱。那些打游击的小贩和一些菜农,看到了其中的商机,跳过了中间环节,给城市提供了廉价的蔬菜。何况,就是从大 型批发市场趸来的蔬菜,也比农贸市场便宜,因为这些小贩不必缴纳摊位费。这就如同京东商城比实体店便宜一样。

可能有人会说,小贩随便经营占道影响交通,怎么解决?如果没有解决之道,就是为了批评而批评,没有多大的意义。我生活的城市,许多道路的两边都画出 了停车车位。有些是免费的,有些是收费。如果允许小贩占用车位卖菜卖水果,对交通的影响程度是否会比路边停车更严重呢?我个人认为不会。小贩的摊位和停车 车位的面积基本接近。两者完全可以互通。在一些不影响市容观瞻的路段,把一些停车车位改成摊位,每天象征性地收取一些费用,作为保洁的成本。既减少城管与 小贩之间的冲突,也可以为市民提供廉价的水果蔬菜,两全其美。我在国外生活期间,经常有一些集市,场地就是一些公共停车场。农民(我生活的地区还有渔民) 不必租赁摊位,随到随卖,管理者象征性地收取一些摊位费,作为散场以后保洁的费用。集市上的东西非常便宜,为买卖双方提供方便,既能减少中间环节的剥削, 又能有效平抑副食品价格。我们的城市规划之中,其实也有大量这样的空地,可以考虑利用起来。现在大面积修建草坪,养护成本并不低,完全可以考虑过把一部分 草坪改建成临时集市。

这样的事情,其实并不难想出解决方案,那么为什么长时间没有实行呢?

说到底,涉及各方面的利益。

首先是与商业地租有关的阶层。小贩租赁农贸市场的摊位,摊位费哪里去了?这是问题的关键。这些地租收入者,不用辛苦劳作就可以坐享其成,而且没有风 险,因为小贩要先付款后经营。经营情况好与不好,完全由小贩自己承担。如果小贩可以支付很少的管理费用去集市卖东西,谁还去租摊位?

基层往往也可以分一杯羹。街道、居委会等基层单位的重要经费来源之一是辖区内各种自有房产的租金和各种职权范围内的收费。某些沿海大城市的街道主任 能够调动财力的能力不亚于某些内陆地级市市长。某些农贸市场,就是街道的财产。小贩缴纳的摊位费中的大部分,成为街道的重要财政来源之一。砍掉街道、居委 会这部分财政来源,上级政府就要加大转移支付的力度。否则街道的运转就会出现困难。

只有地租收入稳定而高昂,土地才能卖一个好价钱,手中的土地也才能升值。地租水平影响上级政府土地财政收入水平。商业地产的地租与住宅地产的地租和土地挂牌的价格是密切关联的,最终必然影响土地财政的收入。

进一步讲,也影响与土地相关的方方面面的利益。比如地产大鳄任志强、潘石屹、王石,比如“房姐”龚爱爱,甚至包括诗人赵丽华的老公。近几年各地土地 财政维持各地基础设施建设。无论是买房子还是修桥补路或者屯地炒地,银行金融系统都获利颇丰。再进一步讲,城市化过程之中,地租价格上涨,房地产行业成为 支柱产业,社会收入中上层,几乎没有不从中间接获得好处的。更进一步讲,地租收益成为财政重要来源,就减少了本来应该由其他社会成员(比如高收入阶层)承 担的其它广义税负。

这些好处的最终来源,必然是隐形的工商业成本和居住成本。表现为最终商品价格的上涨,工商业活动利润的下降和房租的上涨。

长期、频繁、持续的冲突,必然涉及利益的纠纷:小贩流动叫卖,不愿意租赁固定的摊位,就是想回避这种成本。城管则是在维护这种成本。某种意义上说, 城管是在维护地租收入者的利益。谴责城管的人,尤其是处于社会中上层的人,却往往是地租利益的直接或间接受益人。不许杀生,还要吃肉。

作为支付地租的一方,小贩完全有理由可以问一问,为什么自己的收入之中的很大一部分要成为地租交给别人?可以说土地有价值,使用就要支付成本,谁出 钱多谁使用。那么为什么那些拥有土地的人可以不劳而获?如果这些地租上缴给街道,作为街道财政支出的一部分,成为广义税收的一部分,也是不合理的。因为社 会主义社会是按劳分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税收的再分配功能应该是弥补市场不足,抑制资产者,补贴劳动者。为什么税收负担要由劳动者的劳动所得承担而不是 资产所有者的资本利得承担?

有人说,仅仅靠蔬菜水果摊位费就能支撑与地租有关的阶级的利益吗?这是不是危言耸听呢?实际上,与地租有关的阶级利益获得的收益和由此引发的冲突远不止这些。小贩与城管的冲突只是无数利益冲突之一,是我们能看到的最直接、最激烈、最容易引起注意的表象而已。

也有些朋友提出,反对流动售货最积极的往往就是租了摊位的正规菜市场的小贩。这是没错的。想想看,他们交了每年24000-48000元的摊位费, 能不能收回来投入,完全靠自己的蔬菜水果销售情况,怎么能不反对那些不用承担这些费用的同行呢?不过,如果换一种方式问他们,比如是不是愿意降低摊位费, 他们肯定欢呼雀跃。这就如同的哥反对黑车,但是赞成减少车份钱。

当然,还有垄断蔬菜水果收购和批发环节的各种暴利。垄断这些环节的人,往往与黑道有关,只靠财大气粗是难以控制收购和批发环节的。这个环节不展开讨论。有兴趣的人,可以去研究某市的“打黑”。

如果要实施前面提到的改革方案,既要损害方方面面与地租有关的阶层的利益,也要理顺各级财政关系。从根本上解决小贩和城管的冲突,就要把小贩身上的 地租负担转移出去,不论这种负担最终属于个人还是属于财政。街道控制的商业地产不再以谋求经济利益为目的,地方财政不再以土地出让金为重要来源,这并不容 易。砍掉地租收入,就要开辟新的财政收入来源。

但并不是没有解决办法。一个贫富悬殊的社会向社会中下层征收财政收入补贴社会中上层,不如向社会中上层征收财政收入补贴中下层。社会贫富悬殊是动乱 的根源。从长远看,一个长治久安的社会必然以少数人超额的财产为主要财政征收来源,而不是相反。也就说,累进的遗产税,豪宅房产税,超额收入所得税,代替 流转税和地租成为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

小贩与城管的冲突过程反复上演。两者都没有能力把矛盾向其它阶层转移,于是不得不进行针锋相对的激烈斗争。谴责城管暴力的公知们往往也是直接或间接 的受益人,不过他们是否愿意面对这样的解析呢?那些义愤填膺的人是否愿意剖析地租的来龙去脉呢?须知深究下去,自己也难免是城市地租直接或间接的受益人。 是否能接受这样的解决方案呢?这样的解决方案,必然要公开财产和主要收入来源,这样才好确定税基,才有征收的标准。要求公务员公开财产的媒体,是否有勇气 要求全民尤其是中上层收入的社会成员公开财产和收入来源呢?官是必然要公开的。商呢?公知呢?是否也要公开财产和收入来源?诸位豪商和公知是否有勇气公开 自己的财产和主要收入来源呢?

看似不相关的事情其实都是有关联的。看起来是一件小事,实际上涉及全社会收入分配的再调节过程,也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

解析的目的并不是为了争论,而是为了提供一种解决问题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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