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者总是相对的。在这一天的头版上,这份浙江畅销报纸还带 来了另一个通报,即《警方认定不构成犯罪,温岭虐童幼师拘留期满昨获释,律师称颜艳红的行为目前没有合适的罪名可以框定》。这是基于周五晚上@温岭公安官 方微博的发布,即“温岭城西街道蓝孔雀幼儿园女教师虐童事件经警方深入侦查,根据罪刑法定原则,认为涉案当事人颜艳红不构成犯罪,现依法撤销刑事案件,对 其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羁押期限折抵行政拘留。今天,温岭警方依法释放颜艳红。”
那位因为“真相洁癖”而成为千夫所指的央视新闻调查出镜记者王志安,此前已声明“微博说我被停职一事与事实不符”,现在更要连夜称赞温岭警方“不以民愤为定罪原则”,并要以“最初的报道是不是多少曾被愤怒的情绪左右,蒙蔽了我们努力寻找真相的双眼”与同行自勉。
王志安的这种表现当然让那些曾经强烈批评他的人们不满,经济学者马光远即不点名地通过微博告诫:“虐童事件因为实在找不到合适的罪名无罪释放了,某人果然如我所担心的,认为这个结果证明自己对了……这个结果和某个人前段时间引起公愤的言辞毫无关系,何来的证明他对的?”
的确,案情逆转,舆情尚未。北京青年报社评发问,《温岭虐童女教师真的无罪吗?》:“虐童这样的精神伤害,难道不比砍掉一个手指头后果严重得多吗, 为何却可以不受刑事追究?人的精神尊严和精神健康难道就不应该受到刑法的保护吗……肩负幼童保护之责的社会组织尚未发育,保护儿童权益的法律流于形式和碎 片,儿童精神健康被忽略,在这样的图景中仅仅空谈‘虐童罪’的设立与否,实在说得上是不知所谓。”
同 城的新京报同样认定“温岭虐童案尚有疑问需解释”。在承认“热点案件的查处当排除一切干扰,忠实于事实和法律,独立作出判断,而不能盲从于舆论或服从上级 指示”之时,这篇社论强调温岭警方对于此案的信息公开“并不令人满意”:“当初基于什么理由和证据抓人;继续侦查时到底发现了什么新的事实,遇到什么情 况,从而促使看法改变——整个办案过程,缺乏一个明晰的信息公开。”
腾讯则是以今日话题栏目第三次聚焦“虐童”,提出权宜之计——“家长以‘侮辱罪’提告发,可能成同类案件一时的处理范本”。当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何兵声言“我觉得没必要设虐童罪”时,这家网站的责编王杨坚持讨论并无不妥,并欢迎正反双方就此各自发声。
“对处于舆论热点中的案件,司法机关应该如何冷静中立地坚守法治的立场”——这个平衡,同样成为今天第一财经日报在《舆论与司法需要良性互动》中要 探讨的话题:“透过对温岭虐童案当事人最后的裁决,可以发现,当前的公共舆论中固然有大量的充满义愤的指责,但也不乏理性的、敬畏法律的声音。这样的声音 稀释了舆论对司法的负面影响。这真的是中国社会的进步。但反过来看,司法领域现存的一些问题,却阻碍了司法与舆论实现平衡。无疑,舆论与司法需要良性互 动。而要实现良性互动,双方皆要有所为。”
这份湖南媒体和同行一样,还要把关爱引导向另外一群孩子,他们比被颜艳红拎起耳朵的幼儿园学生更加可怜,因为他们已经永远不会醒来:“5男孩垃圾箱内避寒被闷死。事发贵州毕节市;目前仍不清楚死者为什么出现在垃圾箱内。”
这是新华社的跟进采访。昨晨,新京报刊出《五流浪男童“闷死”垃圾箱》,引述毕节官方“可能是躲进垃圾箱避寒窒息”的初步分析。而后,根据更新报 道,“5名男孩已排除外伤性致死和机械性窒息死亡,尸检结果显示为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在发现小孩死亡的垃圾箱内有木炭生火取暖的痕迹。”
“路有冻死骨”——新京报和成都商报上,杨耕身以“网上的人们不约而同地提到”的这句话开篇,质问《谁为五个孩子的非正常死亡负责》,并获新浪腾讯 凤凰头条推荐:“社区功能或人际关系的冷漠或许是无法诘问的现实,但对于5名孩子之死,仍不乏可以追问的对象……每一个公民身上,原本都与生俱来地附着有 关生命、生存的一系列政府责任,这并不因他是一个流浪者而有所减少。而且这样的政府责任,在流浪的儿童身上原本应当体现得更加充分。”
京 华时报则允许评论员魏英杰直言《流浪男童取暖致死实属人祸》;而扬子晚报旁征博引,借机呼吁提高“儿童保护”的社会神经敏感度,因为作者朱昌俊还想起了幼 师虐待儿童、男童避寒闷死以外的另一件事——武汉几名身着比基尼的女童车模:“站在孩子父母的角度,可能觉得网友‘是不是想歪了’,但一个将儿童权益保护 放置于足够高的价值秩序的社会,理当将‘孩子是家庭的,也是社会的’这一观念上升为社会共识……面对孩子权益保护的现状,我们要谴责和禁止那些公然上演的 虐童,而隐蔽化的甚至是父母对于孩子的不良诱导也不应被置于关注之外。”
三、打翻的鸡汤
除了孩子,今天的另一个新闻热门人物是于丹,“学术超女”、“心灵鸡汤”,这位总体上受草根欢迎、受精英鄙弃的北师大教授。
几乎每一份都市报都在今天刊载了她在于北大举办的昆曲名家年度雅集活动中“登台致敬遭哄台”之事,这是对昨日微博热议新闻的综述。京华时报还算是花了大半篇幅用于描述10位国宝级大师的精彩演出,而更多的同行,之所以愿意报道恐怕就只是因为嘘声。
正如南方都市报所记述,在于丹被呛声的诸多微博中,网友“尹小龙的”所发微博传播很广。根据记录,这位认证为知名艺术人的作者在周六深夜发帖:“今 晚在北大上演的京剧(实为昆曲)演出结束时,主持人请于丹上来跟大家分享感受,还没上台,台下呛声四起,‘滚下去’、‘快滚,你根本没资格跟台上的先生们 站在一起’。于丹很尴尬地说了一句‘一切尽在不言中’,站到后面,下面还不放过,高呼‘滚下去’!于只好又走到后台。北大进步了我觉得!”
这种场面实在是令讨厌于丹久矣的人们欢欣鼓舞,大感解气。但正当他们乐于并急于幸灾乐祸时,另一自称现场观众的北大学生@HelenClaire则 声称“尹小龙的”转述的微博“太离谱”,据其博客辟谣,这场演出是北京某文化传播公司所属“皇家粮仓”组织的商业演出,“在场烦她的人第一身份是戏迷不是 北大学生”,现场观众没有喊滚,也无粗口,只有“下去吧”、“你没资格代表我们”,“这位女士没有说‘一切尽在不言中’……她原话的大意是:这种场合说什 么都是多余的,只有代表全场观众对所有参演的老艺术家表示崇敬和感谢。为这句话全场观众依然鼓了掌。”
不过,@HelenClaire承认“我也嘘了”:“在一 排镇国之宝面前,任何心灵鸡汤式的东西都是一种亵渎……心灵鸡汤女士是在台下好多观众喊着让老艺术家返场和讲话的时候被主持隆重邀上台的,所以更让观众情 绪反弹;以及这位女士今天很不合时宜的穿着超短、黑丝、恨天高就上来了,实在不太尊重且有碍观瞻。”
于是,在“如何看待呛声,网友态度不一”的小标题下,南方都市报汇总不同意见:“自称当时在场的网友‘阿之Li’认为这场‘昆曲界最高规格的演出’ 结束时,请于丹上台点评很不妥,但这是主办方的安排问题,不是于丹的问题。‘演出已经结束,你不愿意看于丹,可以抬屁股走人,起哄未免太没素质了吧。’
网友‘豆苗粉丝’评论,‘于丹、陆琪还有那些整天在微博上装逼的文艺青年中年早晚都要被推下神坛。’网友‘林楚方’则称,‘如果不知道于丹来,大家只是来听戏,结果上来个不喜欢的,轰她下去,我看不出有啥问题。’”
主办方“皇家粮仓”老板王翔已出面表态。根据晶报所引,他同样强调并没有人喊“滚”,只有人说了“下去”,但并非北大学生,并感慨这种以讹传讹就像 文革在王光美脸上吐痰,都是一种“暴力”:“于丹有很深的昆曲渊源请她做嘉宾没有错,这是我逼着她上的,所以就是说这个事我确实也很自责。”
潇 湘晨报在《于丹被嘘,艺术不需“心灵鸡汤”?》中概括“圈内评论现分歧”,即“学府挑战权威VS主办方不尊重艺术”。娱评人宋子文的观点是“挑战权威要分 场合”:“如果是在专门的讨论场合上这么做没问题,但在这样一个活动上,有点过分”;文化评论家“十年砍柴”则认定“于丹和昆曲不该放一起”:“于丹是通 过《百家讲坛》走红的,她的成功是现代传媒的成功,不是一个人的思想达到了这么大的影响。”
环球时报也掺和进来,由媒体人何刚和深圳大学文学院教授沈金浩就“于丹和北大观众,谁该反省”展开辩论,并获新浪腾讯重点推荐。前者批评“呛声于丹 是一种痞相”,声称“公众往往会因为权威坠地而感到快意,一些人则唯恐天下不乱,这些心态都是当前社会的弊病”;后者倒是更主张“于丹应有所反省”,认为 于丹“活动很多,战线很长,还有社会职务,需要适当控制”。
在就此发表成文时评的媒体中,重庆时报是时言平“由‘于丹被呛’反思文化独立”:“无论是呛声的软暴力,还是“约架”的“全武行”;无论是捧红于 丹,还是炮轰于丹,折射的都是文化生态的非理性……在当下文化生态中,不少所谓大师、学者,正有意无意充当着卫道士和文化领袖的角色,成为文化的垄断者。 而对于更多试图捍卫文化自由领地的普通民众而言,则在压抑中迫切打破这种话语垄断下的文化霸权。于丹被呛,不过是这种矛盾在偶然情境的具体表达罢了。”
而钱江晚报更愿意劝告一句《平常心看待“雅集呛声”》。“这条新闻刺激了两类人的神经:解气的,觉得文化超女不配代表台上的昆曲‘镇国之宝’们说 话,北大学子重拾了精神;痛心的,觉得野蛮粗暴污辱了他们的心灵鸡汤,北大学子辱没了精神”——评论员刘雪松总还是忍不住也要讥笑下于丹这些年来五花八门 的角色:“她代表着国学大师、代表着心灵鸡汤、代表着文化超女,代表着各色要会和学术权威。每到一处,心灵鸡汤总是抑扬顿挫,侃侃而论,知识的碎片在于丹 的巧舌如簧下,纵贯上下五千年,横穿中外政经史。于丹代表完学术代表政治,代表完文化代表反腐。”
不过,这篇评论还是要劝告双方都不必如获至宝过度解读:“就像我们用不着听几堂讲座,就上升到心灵鸡汤的高度,贬损自己;也用不着因为有人呛了一声 于丹教授,就将呛者拔高到北大精神的层面,盲崇他人。北大雅集呛声,留给我们思考的应该是,用自己的心灵去思索,用踏实的努力去实践,拥有自己独立的人 格,走到哪儿,都不怕被别人的想法所左右,所代表。”
(注:本文中之点评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本文编辑刘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