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闾丘露薇:有感而发

时间:2013-09-12 10:14:07  来源:1510部落  作者:

好多道理不需要多讲,大家心里面都明白,不过,看到一位娱乐明星在高院解释公布之后发微博,让那些造谣者小心,也许只是笑言,但总觉得这倒是可以探讨一下的问题。

身为公众人物,就要有面对各种议论的心理准备,总不能全部都是说自己好的,流言蜚语,甚至恶意批评,如果没有实质性的伤害,那笑笑也就过去了。尤其是拿娱乐圈来说,如果没有了那些八卦杂志和小报或者娱乐版面,不知道明星们是否觉得习惯?有句广东话,“食得咸鱼抵得渴。”

当然,这不是说,公众人物就束手成为被攻击对象,有些对自己的生活和工作造成实质性困扰的,那就需要勇敢地维护自己的权利。只是对待那些错误报道的媒体或者个人,过去一直有相关的法律,现在才惊觉有了法律武器,会显得有点法盲。

其实,世界各地对个人隐私、名誉和人身安全的保护都有详细的法律,但是公众人物在行使自己的权利的时候,相对普通人,除了人身遭受威胁,在涉及到隐私和名誉问题的时候,打官司的并不多,有的话,还是告媒体,或者另外一个公众人物。

说说名人的坏话或者小道消息,本身就是一种消遣,也是人们社交的一种方式,不喜欢?其实承认吧,这是天性。而且,被人背后嚼舌头,也伤不到当事人的筋骨,但是变成了新闻,当然就不一样,因为可能会导致当事人的公众形象受损,甚至经济上的损失。

被人谈论,批评,甚至谩骂,诽谤,污蔑,至少会很不开心,这位明星想必已经委屈了好久,现在觉得,终于找到法律为自己撑腰了。公众人物有这样的怨气,更不要说官员和政府了,最近听好多官员感叹:官不聊生呀。

我 一直认为,官员还有政府部门面对批评,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而面对谣言,需要的是及时澄清。但是不要忘记,之前有太多的例子,所谓的小道消息结果变成了事 实,官方的澄清原来才是谎言。至于用官告民的方法,即便拥有这样法定权利,还是不用为妙,因为既然拥有了权,就需要付出一些隐私,还有度量。

只 是,看着眼前法律赋予的权利,有谁忍得住手呢?尤其是一个收缩性很强的大口袋。这让我想起那个从小听的笑话:一个人每天半夜回家,都会把鞋子重重地扔在地 上。在楼下邻居抗议之后,有一天晚上回来,习惯性地扔了第一只鞋子,忽然想起了楼下的邻居。于是,第二只鞋子轻轻放下。只可怜了楼下的那位,一夜未眠,一 直等待着那一声不知道何时会发生的响声。

在不确定中的等待是折磨人的,明知道会有结果,但不知道结果会何时发生的心情是焦躁和恐惧的。高明的统治术,就是让人活在不确定的恐惧当中。

现实中,民告民,即便对方是名人,只要是平民,还算力量相对平衡,之所以说相对,因为有财力的一方,在诉讼中,还是会占有优势的,至少,可以请到最好的法律团队。但是官告民的时候,法院会站在哪一边?

当一个大口袋飘在上空的时候,想来想去,唯一的办法,就是坚定地,为自己的一言一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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