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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世平:美国民主制度的运行机制

时间:2011-06-22 10:43:06  来源:中选网  作者:

——本文根据作者2008年5月在北京市委党校的演讲整理
 

  一、当代西方国家的民主制度:代议制民主

  代议制民主大体分两类:第一类是总统制,美国是典型的总统制;二是英国式内阁制。世界上共有20多个代议制民主国家,西欧、北美、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以及日本这些国家大都是代议制民主。几乎所有代议制民主国家都是内阁制而不是总统制。美国是典型的总统制,墨西哥在历史上某些阶段以及法国在戴高乐时期有些总统制的特征,但是绝大部分时候是内阁制。内阁制政党很重要,政党参加竞选,再由胜选的政党推举出国家领导人。但美国的政党组织很松散。我曾经问中国中央一个政府部门的负责人研不研究美国的政党?他们说不研究,因为美国的政党太松散,那就不叫党. 有人问我,你是不是美国某个党的党员,我说我是,他问我平时党怎么活动,我说党没有任何活动,4年去投一次票就行,有时我都忘了去投,意思就是说这个党实在是太松散。在欧洲政党起的作用就相对强一点。总统制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分权,美国三权分立,司法、行政、立法部门,还可以把官僚机构加上,等于四权分立. 但是像英国是内阁制它不分权,英国是集中的,特别是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不分权。英国的司法审查也比美国弱.  西方的法制有不同的形式. 比如英国的法制还要有文化的补充。其中有一条,英国女皇有权力不接受民主选出的首相。英国有两大党,一个是工党,一个是保守党,民主机制最重要的就是选举。两党通过选举推出首相的候选人,候选人要提交给皇家,女皇有权力不接受。 但是按照习惯,按照文化,女皇没有不接受的,换句话说女皇的行为是靠文化和习惯约束的。

  这个世界上法律最健全的就是美国。 在这一点上, 同美国民主制度其他方面相似, 它的制度同美国移民国家的历史有关,美国历史包袱没有其他国家重。 这使美国的国父们有可能把如孟德斯鸠, 洛克等启蒙思想家们的理想比较彻底地在北美大陆上付诸实施。 而在这些启蒙思想家的家乡欧洲因为历史的包袱, 反而做不到这一点。 从这一点上讲, 美国是很幸运的。还有一点不同的,在总统制里, 美国的内阁部长都是总统的朋友、顾问。美国的内阁部长只对总统负责,不对其他人负责。而英国和其他实行内阁制的国家,它的内阁阁员是由多个党推荐出的,所以这是不同的一点。

  二、美国的政治文化:法制与自由

  接下来讲一讲美国的基本价值观,每个文化都有它最基本的、最重要的价值观。对美国人来说最基本最重要的价值观我认为是两点,第一是法制,如何体现?第一点体现就是美国的三权,司法、立法、行政部门都是紧紧围绕法制的,比如它的立法机关就是国会,国会就是制定法律的;行政机关是制定那些与法律相关的政策以及执行这些法律和政策的;司法机关是保证法律能够适当的被执行了的,所以它的三权完全都是围绕着法。对于这一点,现在世界上恐怕没有第二个国家对法制像美国这么重视。在300多个美国人里就有一个律师,这世界上还有没有其他国家按人口比例有这么多的律师,比如华盛顿,华盛顿有十几万个律师。比较其他的国家比如说日本,日本也是民主国家,但是日本的政治制度跟美国相差很大。举个例子,在美国, 工程师和律师的比例是1:7,在日本正相反,日本有一个律师就有七个工程师。两个国家虽然都是民主国家,但是实际情况是很不一样的。

  我认为第二个最重要的美国价值观就是自由。美国确实是一个很自由的国家。去美国的人都有一种对自由的渴望。比如说美国人的工作时间比大部分的欧洲人都多一些,因为只要你努力工作就会有报酬,它的税收比北欧的国家要低很多,而且美国的东西也比较便宜,比如有些福利国家像加拿大,一到过年过节,就开车来美国抢购,不停地买东西,就是因为它便宜。美国的贫富差距在西方国家里也算是相当大的,因为这是它对自由的一种憧憬,就是说我挣得多都是我的,我不给穷人或者政府。希拉里在帮助克林顿竞选时提出很重要的一个口号"修改国家的医疗制度",希拉里说美国是20多个民主国家中唯一没有给全民医疗保险的国家,这不是一个好国家。但是医疗制度改革在克林顿领导下还是失败了。为什么失败了,还是那句话,对美国人来说,这是个自由的国家。自由国家的人就是说我自己挣的钱我凭什么交给国家给那些穷人买保险。但是在欧洲绝大部分的民主国家福利都比较好。

  三、美国的联邦制度:特征与成因

  再讲一讲联邦制,美国是实行联邦制的。而英国不是,德国也实行的是联邦制,瑞士也是联邦制,为什么?可能同这些国家有不同的历史有关。美国实行联邦制,因为最早时美国由十三个殖民地组成的。所谓联邦制就是说中央政权和地方政权分权。 美国为什么要分权,因为美国如果不分权的话其他的州就不加入联邦。而英国就不是,英国因为比较小,所以它没必要实行联邦制。德国也实行了联邦制,德国实行联邦制我认为很大的原因是因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当时美国占领军命令他们实行联邦制,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强大的德国中央政府出现,是由历史造成的。瑞士国家虽然小却也实行了联邦制,因为瑞士官方语言就有四种,国家虽然小但人们种族文化非常不同,所以它实行联邦制。

  再讲一讲美国的联邦制度,联邦政府有哪些权利,州政府有哪些权利。有哪些权利是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享有的。联邦政府制造国家的货币,只有联邦政府有权,而州政府没有权力。只有联邦政府有权利制定外交政策,而州政府没有权力。比如德克萨斯州有很多人都是从墨西哥来的,那德克萨斯想和墨西哥有比较特殊的外交关系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外交政策是联邦政府的权力,地方政府和州政府没有这个权力。再有就是武装部队,它也是联邦政府的。联邦政府有权力制造法律。但是州政府也有自己的权力,比如州政府有权力收税,至于如何收联邦政府不参与。比如佛罗里达,那里就没有州税,州政府的财政来源于销售税,它没有所得税,这个事情就很重要。现在我在肯塔基州,肯塔基就收税,它会拿走你的很多钱.  肯塔基一个小城市也都要缴税。但是像佛罗里达因为它是旅游州,它的旅游收入很多,居民就算不交所得税州政府也很有钱。这就是联邦制,根据各自的情况,如何收税,联邦政府有一套,州政府也有一套。还有就是教育,教育的主要权力不在联邦政府,而在州政府,比如现在我所在的路易威尔大学,它就是州立大学,这点很重要,我服务过两所大学,在佛罗里达有一所学校我教过七年,它属于私立大学,私立大学国家不支持,这所学校的学费在20世纪末就达到了25000美元,就这样还不够,这只够它财政支出的40%,剩下的60%都是靠捐款之类的,总之学校很累,经常会有些财政危机。我现在到路易威尔大学,它的情况就好的多,因为它是州立大学,是州政府拨款,路易威尔大学几乎50%的财政预算是来自于州政府拨款,这样两所学校比较路易威尔大学就要好过的多,因为有一半的钱都从州政府来,它的学费可以定的很低,才有15000美元。

  四、美国民主制度的发展与运行机制

   民主化是当今世界的大趋势,是主流。 但西方民主化的过程是长期的,有时是曲折的。在200多年前,美国的独立宣言和宪法中都已经规定了每个人都是平等的,这是200年前它的立国之本,但是到了100多年以后1840年时它的选举权还仅限于大部分的白人男人,妇女和黑人都没有选举权,1920年美国妇女才享有选举权。为什么突然给妇女选举权,这和第一次世界大战有关,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是很多妇女都参加了工作,所以选举权和这有关。黑人从理论上讲他享有选举权。 但同时又有很多关于财产和教育水平规定。 黑人正式有选举权是在20世纪60年代。美国从200多年前提出这个观点,直到它能够做到,已经用了200多年了,它不是一挥而就的。因为比如说世界上在西方民主国家中有两个国家政治文化是比较保守的, 国民不希望社会变化太快。在西方20多个民主国家里,几乎只有美国和英国实行了两党制,其他大部分西方国家都实行多党制,三四个党轮流执政,只有美国和英国实行两党制,两党制的目的就是让那些有极端思想的人永远也不能当权,特别左的,比如说共产主义者,永远也不能让他上台。特别右的,比如十几年前美国右派一个大富翁佩罗,竞选美国总统,当时得了大约10%的选票,就像这种人永远也不能上台。为什么不能上台,就是因为200年前建立的政党制度就是让这些有极端思想的人永远也不能上台,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保证社会的稳定,保证国家的政权掌握在中间派人的手中,掌握在思想比较适中,比较温和的人手中。这样做就是要确保社会的稳定。英国也是这样的,英国出了世界上最早的民主[大宪章],这是800多年前的事,但是看它的数字就能够看出,直到1832的时候只有5%的人口有选举权,直到1918年英国才废除了选举权的财产要求,它的逻辑是你那么穷,你连家都养不起,你连自己都养不活,你还想管国家大事?所以好几百年人们都是这样想的,英国直到1918年才把这个规定去除。在妇女问题上,英国情况和美国一样,到1924年,英国的妇女才有选举权。

   国会的作用主要就是制定法律,从政治上来讲,国会有权利以三分之二的票数实行对总统决定的否决权。在经济上,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在两个多世纪前美国国父们想给立法机关更大的权利,而不给司法, 行政部门特别高的权利。表现在所有的政治权利中有两个权利是最重要的。第一,作为一个人来讲,一是我的生命最重要,二是我的钱财最重要。那么这三个部门里交给哪个部门管这些事的呢?美国的国父最初是交给了立法部门。因为在当时三权里只有立法部门是由美国的选民直接选上去的,当时美国总统不是直接选上去的,法官也不是直接选上去的。所以三权在最早的时候只有立法部门是直接选上去的,国父们就觉得因为他们是直接选上去的,所以应该赋予最大的权利。这反映了国父们对民主的期望。 收税权只有国会有权力,第二它有宣战权,作为美国向其他国家宣战,这是要死人的。这体现了国父们对民主的关注。 在过去的200年里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现在来讲,好多法律的来源不是从国会,而是从行政部门来的。另外宣战权几乎就没有得到实施。美国在过去两个多世纪里打了大大小小的战争200多次,宣战的不到10次,绝大部分都是不宣而战,比如越南战争,美国死了五万多人,都没有宣战。所以有学者就到处去说,美国打了那么多张,花了那么多钱,死了那么多人,不宣而战,是违反宪法的。但是从实际情况来讲, 现代战争有时来不及宣战,特别是核子时代. 人们都不追究,美国打了这么多战争都没有宣战,老百姓都不追究。

  从经济上说国会有收税权,国会有权力向其他国家借钱,国会有权力制造货币,国会有权力制定一些法律,比如某些企业破产法,这都是经济权利。还有一些权力,国会有权力确定知识版权法。国会有权力宣战,有权力建立一只军队和海军,国会有权力给民兵以物质上的支持。所以在最初的时候,国会所授予的权力是最大的,远远大于行政部门,远远大于司法部门。但是在过去的200年里国会的权力是越来越小,相反的行政部门的权力越来越大。而且老百姓也觉得行政部门要比国会的形象要好一些,这里是有很多历史原因的。

  下面说一个技术性的问题,美国的法律是如何形成的,这是一个过程,首先一个议案先被提出,任何一个国会议员都可以提出,提出后,国会的工作人员将这个议案记录,印好后发给委员会,委员会将这些议案交给分组委员会,在这个过程中委员会主席和分组委员会就可以将某些议案废掉。换句话说,绝大部分提出的议案都不能成为法律。美国有500多的议员,每年都提出好多的议案法律,绝大部分都不能成为法律,只有少部分才能走完整个的过程,这个过程非常长。分组委员会组织听证,一旦听证批准了,议案就会被上交到一个委员会,委员会要进行投票,如果投票被批准, 那么这个议案就给大会讨论,如果大会也批准了,该议案就由众议院挪到参议院再走一遍,如果参议院也通过了,然后再交给一个大会委员会,这个大会是由参众两院组成的委员会。就是说这个议案的过程非常长,绝大部分议案在这个过程中就被废掉了,只有非常少的议案才能到总统那里,到总统之后,总统就可以进行签署,总统一签署那么该议案就变成了法律。总统也可以不同意。同时他也可以拖,有时拖就能把议案拖死。对中国的法律有时就是这样做,因为大家讨论那么久把它送过来你要是说废掉,那样得罪人,所以他利用国会休假进行拖,他不说签也不说不签,国会休会过一段时间它就失效了。

  因为它的法律特别重要,美国的领导人绝大部分都是律师出身。这个情况和其它国家都不太一样,比如中国有时也是这样,在不同的时代职业背景都不同,比如说在过去的20年里,中国的技术官僚,清华大学的那些人,学技术的那些人当领导人的就比较多,因为要搞建设。但是在一九七八年以前,文化大革命时期搞人文的比较多,一些哲学家、文学家特别是历史学家,文革时期好多[两报一刊]社论都是一些哲学家写的,那时人文比较强。在过去二三十年里搞技术的人逐渐越来越多,因为国家要搞建设。日本的领导人里商人比较多, 其次是是官僚出身的人。而美国就大都是律师。我本人是个政治学家,有时在美国上课时和学生开玩笑说美国已经有50多个总统了.  哪个总统是政治学家出身?你们大伙回去查查,查到最后只有一个,威尔逊。这个事情你们说怪不怪,作为政治学家我们整天研究国家如何运作,我们应该是对政治最了解的人,为什么政治学家当不上国家领导人,我问学生这是为什么,学生们都不知道。原因就在于它的政治程序,政治学家是理解政治制度,但是作为政治程序里的一个"玩家",作为玩游戏的那个人,对这个理解政治制度的人不是特别重要,用不着对国家机器太懂,比如说我是从夏威夷来,夏威夷的第一大产业是旅游业,第二大产业就是军事工业,就是它的军事基地,夏威夷如果没有军事基地那夏威夷的人就没有工作,因为它就是靠这为生的。1991年,苏俄倒台,美国庞大的战争机器其实主要是针对苏联的,苏联现在没有了,还要那么多军事基地做什么?至少应该关闭一本分,把钱省下来做一些其他的事情,这么简单的道理,连高中生都应该知道,但是夏威夷的国会议员就不明白这个道理。他之所以这样做,他不是不了解,而是他不需要懂。政治程序跟理解关系不大,主要是利益考虑.  做为一个律师来讲,律师的工作就是他根本不在乎谁是罪犯,你雇我当律师,我不在乎是谁杀了谁,我不让你进监狱就可以。所以政治过程是一种利益争夺的过程,在法律框架容许下争夺利益。律师就会这样做,而政治学家不会。我曾在美国为法庭当过翻译,律师能够做的事情一般人做不了,在法庭上,每一分钟人们都在互相侮辱,作为一个人来讲,律师的神经系统得要非常的强,老百姓虽然对美国政治制度有时不是很满意,但是他们都对自己的国会议员很满意,因为那些国会议员都是些律师,都会这样做,而老百姓不会这样做,他看到律师们相互之间的侮辱都被吓倒了,就像总统也是,像克林顿因为绯闻被媒体弄成那样,他晚上还是睡得着觉,一般人睡得着吗?这就是律师的工作,所以律师们挣钱很多,美国的大学教授挣的钱很少,美国的大学教授都是理解、正直、说真理,而这些在政治过程里不重要。所以美国领导人大都是律师,因为只有律师才能为你的本州本市争夺利益,在法律许可的条件下争夺利益,所以说像华盛顿城市并不大,有十好几万的律师,他们都是利益集团的游说者,比如大公司可以雇律师为公司牟利,这是公开合法的,而且就因为这个它还有一种特殊的文化,人们互相之间都很不客气,我在华盛顿住过一年, 很不习惯,在坐地铁时,互相之间都互相侮辱,因为他们之间也都是这种关系,互相之间很不客气,因为他们之间都已经习惯了。而纽约这个城市它也有不同的文化,纽约和上海一样,它不是一个政治城市,它是一个商业和文化的城市,所以纽约人都很有幽默感,纽约人才属于是现代人,既非常有竞争性,又有一种平和心,纽约在美国社会是一大特征,一大现象。纽约我也曾经住过,纽约的每一个人都很忙,每个人都有事业心,但同时他们也都是有自信心和幽默感的。所以在美国因为我是教政治的,我的学生很多都进了法学院,进了法学院毕业还需要拿律师资格,有的人很聪明,能拿下两个州的律师资格,但还是干不了,我知道为什么,因为他虽然很聪明,但是他心地非常软弱,他干不了律师并不是因为他脑子不好,律师并不是靠脑子,而是靠气质,不生气,要是爱生气的一般人能给气死。

  国会议员投票由哪些因素决定,我认为最主要的因素是他们所代表的选区。因为美国国会运作是电视上都能看到公开的,比如他们的听证和发言是家乡的选民都能看到的,所以他们代表的选区是影响他们最大的因素,因为两年一竞选他要保证下次还能选上他,所以他最主要就是要考虑家乡的选民是如何看待他,他的投票会不会让他们高兴,这是他最主要考虑的问题。在一些比较引起争议的问题上,绝大部分议员都是看选民的眼色。第二个因素是同事,我弄一个法案你们支持我,下一次我再支持你们,同事之间相互关系的因素。第三个因素是政党,民主党的党员对民主党提出的议案投赞成票的机率就要大一些,但这又是一个美国的特殊现象,美国的国会议员在四分之一的情况下不投本党所提出的议案。比较起来英国和美国的情况不一样,在英国你要是保守党的议员,你经常不支持本党提出的议案,要被开除出党,在英国很严重,而美国不是这样,美国大概有25%的情况下国会议员不支持本党的提案。这和它的选举制度有关,美国的国会议员之所以成功当选主要是靠自己的努力,他们的党对他们的帮助很小。而在英国不是这样,在英国是党看中了你,让你去竞选,党会全力支持你,你当上国会议员后不按照党的意愿投票是很严重的事情,如果总这样做会被开除出党。在美国就不是这种情况,美国的党没有纪律,美国因为是自由主义,人们还会对你很佩服,就是说这个人有人格,不怕得罪人,讲原则,有勇气。人们尊重你,更不会把你开除出党。但是在英国就不行,就是说两个国家不一样。还有其他的因素比如像支持妇女、黑人集团的俱乐部,这帮人就是对妇女、黑人的提案专门去支持。还有就是利益集团,比如美国犹太人的利益集团很厉害,别看犹太人人口不多,但是他在美国的政治过程中起的作用是非常大的,国会要是想通过那些对以色列和犹太人不利的法是非常难的,利益集团有各种各样的方式给你施加压力,不同意你伤害他们的利益。再有就是总统,总统也是一个因素,虽然总统没有权利强迫国会议员如何投票,但是总统可以给你打电话,问我的提案你会不会支持,这也是一个因素。所以我认为这六个因素是影响一个国会议员投票的主要因素。 

  国会和总统的关系。国会有权利监视总统,比如说水门事件,尼克松下台就是国会做的。三权分立,权力制衡,当时制定权力制衡机制时,目的就是要让三权之间互相嫉妒。在当时的情况下,尼克松被发现做这些不道德的事情,国会如果听之任之,那么国会就会失去尊重,因为国会有责任监视总统的工作,总统出现问题,国会必须出来制止。用中国人的话来说就是丢面子了,丢面子后就没有人会尊重你了。国会还有权利对国家的外交政策进行监视。再有就是美国的总统是可以任命最高法官的,比如布什当时任命汤姆森当最高法官,国会差点给他打下去,这也是国会的权利。就是说权利制衡,并且互相制约。

  最后讲一讲司法。美国司法权利里最重要的就是司法审查,为什么说司法审查最重要,因为它可以判定国会通过的总统签署的法律违宪,这是最主要的,而且目前也就有只有美国有。像英国名义上有,实际上它很少实行,其他国家也是一样,它们的司法系统基本上对国家的政治运作过程没有像美国那样监视的特别紧,相对来说美国的最高法院权力是比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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