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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伟时:袁世凯与国民党(下)

时间:2011-03-10 13:23:34  来源:南方网  作者:

  滑向死亡之谷

  宋案后袁氏的行动,主要是两股动力在推动:一是失去制约后向专制滑动;另一是为了捍卫自己的权力而反扑。

  袁世凯不是当上临时大总统后,就蓄意破坏议会的。民国元年(1912)5月3日,他曾特地下令,不准以暴力胁迫议会:

  “无论何国议会,决不能无异议之党派。要在改选之时,用和平方法,以求达其目的。断不能于议会行使职权之时,肆行干涉。……如有侵扰或聚众为强暴胁迫者,立即酌派得力军警,前往保护,并逮捕犯人,交司法衙门按律审判,以惩不法。”[74]

  一年以后,他的态度居然180°大转变,干出干扰议会的违法勾当。1913年10月,眼看宪法草案即将草拟完毕,宪法会议不按常理完成宪法全文的制定,却在袁世凯及其追随者胁迫下,于4日首先制定和公布施行宪法的一部分《大总统选举法》,并在两天后便急急忙忙举行选举,让袁世凯登上正式大总统宝座。这次选举出现了所谓“公民团”包围国会,强迫议员选举袁世凯为大总统的闹剧。

  当时就有人看出,这是对国民党的反扑:

  “民国二年十月,国会正式选举大总统……俟议员到齐后,忽将大门锁闭,听外面人声嘈杂,只听得喊我们是公民团,代表民众监督你们的。大总统只有袁世凯应该当选……你们议员们,今天如果不听我们的公意,不选袁世凯为大总统,不要想能出此门。……后来听说,这妙计是梁燕孙秘书长的杰作……然以当时议员的无理取闹,逼到出此下策,既不收买议员,还可说是人民公意,真是妙计。”[75]

  这一年8月6、8、16日他先后下令解散江西、广东和湖南省议会;8月27日,下令逮捕8名议员。这些行动没有任何法律根据,完全是越权枉法的举措。藉口是这些省的议会支持“二次革命”。

  10月31日宪法草案在宪法起草委员会上三读通过。11月1日,草案提交由两院全体议员组成的宪法会议讨论。如果审查通过和公布,宪法便立即生效。

  作为回应,袁世凯中断了宪政进程,摧毁了这部草案。

  (1)10月25日,即要求派员列席宪法会议遭拒的第二天,袁世凯通电各省都督和民政长官,反对宪法草案,主张解散国会。

  (2)11月4日,他再次通电各省,抨击《天坛宪法草案》并下令解散国民党和取消国民党籍议员的当选资格,追缴当选证书。

  参议院议员被追缴证书者98人,无从追缴而注销当选证者34人。众议院议员被追缴证书者252人,注销者54人。国会两院均因不足法定人数无法开议,11月13日,两院议长通告,14日起暂行停发议事日程;两院被迫停止运作。宪法起草委员会理事会则在11月10日开会通过决议,由会长汤漪宣告自行解散,所有未被取消议员资格的委员一同辞职。制宪过程被迫中断。

  至第二年(1914)1月14日,袁世凯干脆下令停止所有国会议员职务,国会被摧毁了。

  (3)11月12日,袁世凯下令取消各省议会国民党籍议员资格。至翌年2月28日,他更下令解散各省省议会:

  “初不料各该省会成立以来,或因地方事变,牵涉内乱嫌疑;或因党派纷争,议事鲜有成效……吾国行省制度,区域过广。就前咨议局暨临时省议会与夫现设省议会而言,其性质既介于中央议会及地方议会间……该会议(指其指定亲信组成的政治会议)既称省议会不宜于统一国家,统一国家不应有此等庞大地方会议,应即依照议决,将各该省省议会,一律解散。”[76]

  根据《临时约法》,总统没有剥夺全国和各省议员当选资格的权力,更无权解散国会。至于说统一国家不应有省议会,将之解散,不但毫无现代政治的常识,更是清末新政以来政治制度改革的大倒退。

  1915年以后则紧锣密鼓筹备复辟帝制。有关情况,众所周知,不必赘言。王芸生对这次复辟的论断非常中肯:

  “袁氏之自误,已无足惜,而贻祸于国家者,实无涯量。强邻侵略原已告一段落,袁氏使之复燃。国内军人本皆听命政府,袁氏教之离叛。并利其拥戴,使其自悟枪杆有力量,武人能干政。此后之分崩离析,以及军阀割据之无穷内乱,虽谓皆种因于此役,亦不为过言。袁世凯之自误误国,其罪大矣。”[77]

  历史曲折留给我们的启示

  民初的宪政为什么会出现这么悲惨的结局?有人认为是民主制度不合国情,似乎中国人只适合在专制统治下做顺民。为了澄清是非,必须找出真正原因。

  综合起来,不外三个原因:

  首要原因是上面已经详细论述过的制度设计错误。

  第二.这个错误的深层原因是思想变革不彻底。

  不要把袁世凯、国民党领袖看作孤立的个人,更重要的是应把他看作某种文化状况的符号。他们为什么会做出那么多与时代潮流格格不入的错事和蠢事呢?私利固然是重要的行为动机,更重要的是当时的文化思想状况。对这个问题笔者有专文论述,这里就不再赘述了。[78]

  第三.民主政治是逐步生长出来的。

  从更深层次去考察,在这场关乎中国宪政前途的较量中,袁世凯固然暴露了专制者的本色,国民党人和中国的精英阶层也显示了理想主义者幼稚病。政治在高扬理想目标的同时,只能从实地出发,在现有基础上谋求可能达到的最高要求。内阁制和总统制都是实现民主宪政的形式。但在当时的中国,两种形式之争,蕴含着权力之争的内容。

  通过选举和平交接政权,轮流执政,在现代国家是政治常规。但在刚刚结束宗法专制统治的国度,必须考虑稳定和发展的正确关系。无可讳言,当时的北洋集团是最强大的政治和军事存在,也是国内外公认的国家稳定的重要依靠。考虑力量对比和国民对社会稳定的迫切愿望,成熟的政党和政治家应该审时度势,作出正确的抉择。具体说来,各政党及其国会议员应该压抑自己立即掌握政权的欲望,在三权分立体制下接受总统制,并把它纳入法治轨道。可是,他们热衷于争权夺利,而没有把制度建设和健全法治放在第一位,国家因而沉沦。

  1914年5月,逃亡日本的章士钊写下一段非常沉重的话:

  “往昔清鼎已移,党人骤起,其所以用事,束缚驰骤鲁莽灭裂之弊,随处皆有。国人乃皇皇然忧,以谓暴民终不足言治,群相结合,肆其抵排。有力者利之,从而构煽。鬼域万状,莫可穷究。党人不胜其愤,暴起而蹶,如黔之驴,卒为耽耽者断喉尽肉以去。”[79]

  百年来,谈论辛亥革命的论著文章汗牛充栋,囿于意识形态枷锁,真知灼见不多见,章士钊的当年论述和晚年静思,往往一针见血,令人心折。这段箴言,值得人们反复深思。

  有些论者断言,民初的政治混乱证明:中国人不配享有民主,只有继续进行暴力革命才能清除这些污秽。这一糊涂思想的根源在于没有充分了解各国民主制度建立的历史经验:

  1.任何国家的民主制度都有范围逐步扩大和腐败逐步清除的过程。

  以英国为例,直至1918年妇女才第一次享有选举权,而且要年满30岁,而男性只需21岁。1928年妇女取得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距离1640年革命已将近300年了。买卖选票,国会暴力,出动军队干预国会运作,也是屡见不鲜。1883年颁布了取缔选举舞弊法,规定了选举费用限额和选举舞弊的刑罚。经过长期努力,选举才纳入正轨。

  2.腐败和混乱只能通过民主、法治去纠正和防止。

  武装革命——以暴易暴,只能实现权力转移,不是清除污秽的手段。政权易手,新官上任,过不了多久,贪污腐化,必然浮现。人性使然,古今中外,概莫能外。除了分权制约、民主监督和法治以外,没有其他可以根治的有效药方。民主、法治自身有强大的纠错能力,离开这个机制,必然走入歪门邪道。

  说中国人素质低下不能实行民主的花腔,已经唱了一百多年了。正本清源,其实是掌权者迷恋手中权力而制造的烟雾。

  2010年10月31日星期日改定

  删节后刊登于《品味·经典》2011年第一期第40—59页,题目改为:《袁世凯与国民党》

  注释:

  [1] 参阅拙作:<政治策略与民初宪政的历史经验>,《战略与管理》2000年第6期,北京。

  [2] <端纳来函>(1912年8月4日),《清末民初政情内幕——莫理循书信集》知识出版社1986年上海版第7页。

  [3] 参阅:泽勒:《神秘顾问端纳在中国》,译林出版社2001年南京版第124—161页。

  [4] 管美蓉:《吴景濂与民初国会》第86、87页,国史馆1995年台湾版。

  [5] 黄远庸:《远生遗著·闷葫芦之政局其一》,商务印书馆1984年增补影印第一版卷三第100页。

  [6] 黄远庸:《远生遗著·最近之大势》,商务印书馆1984年增补影印第一版卷三第119页。

  [7] <南北议和史料>,中国史学会主编:《辛亥革命》(八)第77页,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版。

  [8] 谷钟秀:《中华民国开国史》第43页,文海出版社台北影印版。作者是这次会议参加者和后来的临时参议院及第一届国会的议员。此书又名《临时政府实录》,成书于1914年,写的是作者所见所闻。

  [9] 孙文:<致袁世凯电>,《孙中山全集》第一卷中华书局1981年北京版第576页。

  [10]谷钟秀:《中华民国开国史》第43页,文海出版社台北影印版。

  [11] 章士钊:<孙黄遗札密诠>,《章士钊全集》第八卷第341页,文汇出版社2000年上海版。

  [12] <南北议和史料>、<辛亥和议之秘史>,中国史学会主编:《辛亥革命》(八)第69、118页;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版。

  [13] 孙文:<与森恪的谈话>(1912年2月3日),王耿雄编:《孙中山集外集》第168页 ,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

  [14] 陈锡麒主编:《孙中山年谱长编》,中华书局1991年北京版第717页。

  [15] 《孙中山全集》第二卷,中华书局1982年北京版第416页。

  [16] 陈锡祺主编:《孙中山年谱长编》,中华书局1991年北京版上册第598页。

  [17] 谷钟秀:《中华民国开国史》第59—60页,文海出版社台湾影印版。

  [18] 《孙中山全集》第四卷第442页,中华书局1985年北京版。

  [19] 《世界人权约法总览》第285页,四川人民出版社1990年成都版。

  [20] 陈茹玄:《增订中国宪法史》,文海出版社1985年台湾影印版,转引自《近代中国宪政历程:史料荟萃》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北京版第160页。

  [21] 孙文:<临时大总统解职令>,《孙中山全集》第二卷中华书局1982年北京版第302—303页。

  [22] 《宋教仁集》,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388页。

  [23] 贺恒祯:<民二善后大借款的历史是非>,周小鹃编:《周学熙传记汇编》第346——362页。

  [24] 岑学吕编:《三水梁燕孙(士诒)先生年谱》第136页,文海出版社影印本,台北。

  [25] <周止庵先生别传>,《周学熙传记汇编》第203页,甘肃文化出版社1997年。

  [26] 邹鲁:《回顾录》,岳麓书社2000年长沙版第49页。

  [27] 邹鲁:<弹劾政府违法大借款案>,《邹鲁文存》第一集第一页,文海出版社“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三辑,台湾。

  [28]黄远庸:《远生遗著·最近之大势》,商务印书馆1984年增补影印第一版卷三第119页。

  [29]黄远庸:《远生遗著·蝉曳残声过别枝》,务印书馆1984年增补影印第一版卷三第158页。

  [30]黄远庸:《远生遗著·最近之大势》,商务印书馆1984年增补影印第一版卷三第121页。

  [31]黄远庸:《远生遗著·蝉曳残声过别枝之弹劾案》,商务印书馆1984年增补影印第一版卷三第157页。

  [32] 曹汝霖:《一生之回忆》,春秋杂志社1966年香港版第102页。

  [33] 黄远庸:《远生遗著·苦海呻吟录》,商务印书馆1984年增补影印第一版卷三第150、151页。

  [34] 《中华民国史事日志》第一册第181页,大东图书公司1981年香港版。

  [35] 同上,第179页。

  [36] 同上,第184页。

  [37] 朱宗震:《真假共和》(上)第68页,山西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38] 缪全吉:《中国制宪史资料汇编》第206—207页,国史馆1991年台北版。

  [39] 《中华民国史事日志》第一册第184页,大东图书公司1981年香港版。

  [40] 《联邦党人文集》第437、438页,中华书局1997年北京版。

  [41] 斯科特·戈登:《控制国家——西方宪政的历史》第308页,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南京版。

  [42] 《维基百科·美国宪法历史》

  [43] 黄远庸:《远生遗著·游民政治》,务印书馆1984年增补影印第一版卷一第23页。

  [44] 袁伟时:<政治策略与民初宪政的历史经验>,《战略与管理》2000年第6期,北京。

  [45] <孙中山促黄兴赴京电>(1912年8月),朱宗震 杨光辉编:《民初政争与二次革命》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42页。

  [46] <宋教仁被刺案内应夔臣家搜获函电文件>,章伯锋、李宗一主编:《北洋军阀》第二卷第97、98、99页,武汉出版社1990年版。

  [47] 同上,第102页。

  [48] 章士钊:<与黄克强相交始末>,《章士钊全集》第八卷第317页,文汇出版社2000年上海版。

  [49] 《革命文献》第四十二、四十三合辑(宋教仁被刺及袁世凯违法大借款史料),1968年台北版第139页。

  [50] <宋教仁被刺案内应夔臣家搜获函电文件>,章伯锋、李宗一主编:《北洋军阀》第二卷第109、110页,武汉出版社1990年版。

  [51] 同上,第111页。

  [52] 同上,第111、112页。

  [53] 所谓宋教仁在日本犯有骗案,完全是加油加醋编造出来的。参阅张耀杰:<宋教仁血案中的袁世凯>,刘瑞琳主编:《温故》第18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

  [54] <洪述祖通电>,章伯锋、李宗一主编:《北洋军阀》第二卷第129页。

  [55] 同上第127—128页。

  [56] 同上第128—129页。

  [57] 碑文保存于上海虹口公园,据李龙镳先生2009年10月24日所摄照片录出。原文无标点,引文标点是引者所加。撰写时间依据1987年中国文史出版社在北京出版的《于右任文选》目录第6页和内文第165页。

  [58] 袁克文:《辛丙秘苑》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版第2页。

  [59] 国民党中央党史史料编纂委员会编:《宋教仁被刺史料》(革命文献第四十二、三合辑)第309页,1968年台北版。

  [60] 《孙中山全集》第三卷第91页,中华书局1984年北京版。

  [61] 章士钊:<孙黄遗札密诠>,《章士钊全集》第八卷第352页,文汇出版社2000年上海版。

  [62] 曹汝霖:《一生之回忆》,春秋杂志社1966年香港版第101页。

  [63]黄远庸:《远生遗著·苦海呻吟录其二》,商务印书馆1984年增补影印第一版卷三第154页。

  [64] 黄远庸:《远生遗著·闷葫芦之政局其二》,商务印书馆1984年增补影印第一版卷三第102页。

  [65]黄远庸:《远生遗著·苦海呻吟录其二》,务印书馆1984年增补影印第一版卷一第155页。

  [66]黄远庸:《远生遗著·苦海呻吟录其二》,务印书馆1984年增补影印第一版卷一第156页。

  [67] 梁漱溟:<有关民国初年政史的见闻纪实>,《梁漱溟全集》第七卷第67页,山东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68] 高劳:<革命战争之经过及其失败>,《东方杂志》第10卷3号(1913年9月1日)。

  [69] 梁启超:<国会之自杀>,《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三十第13页,中华书局1988年北京影印版。

  [70] 黄远庸:《远生遗著·蝉曳残声过别枝之弹劾案》,务印书馆1984年增补影印第一版卷三第158页。

  [71] 章士钊:书赵志庵,《章士钊全集》第八卷第276页,文汇出版社2000年上海版。

  [72] 《蒋介石日记》手稿本,1917年,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院档案室藏。

  [73] 曹汝霖:《一生之回忆》,春秋杂志社1966年香港版第99页。

  [74] 《中华民国史事日志》第一册第31页,大东图书公司1981年香港第二版。

  [75]曹汝霖:《一生之回忆》,春秋杂志社1966年香港版第103页。

  [76] 《东方杂志》参考资料汇集之一:《中华民国史事日志》第一册第242页,大东图书公司1981年7月香港版。

  [77] 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七卷第2页,三联书店2005年北京版。

  [78] 拙作:《民初宪政挫败与启蒙》,原载《经济观察报》2007年10月22日45~46版。

  [79] 章士钊:<政本>,《章士钊全集》第三卷第1页,文汇出版社2000年上海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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