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A常上法庭作证,企业对产品的所引起的损害有责任即可定罪
最近的案例是2005年,被暴在药物临 床实验中造假的默克制药停止销售其名为"万络"的止痛药。而FDA也随即发表相关政策声明。在随后的集团诉讼赔偿中,FDA方面的证人和证词多次被控方律 师引用。最终,默克制药被迫同意赔偿45亿美元的天价。以弥补其造假行为对消费者造成的伤害。
正是在这一机制下,一般企业的违法成本 高涨。以至于被FDA发现含有未标明成分的花生可能导致人过敏的食品企业,都会主动召回产品,以避免集体诉讼。在美国的司法实践中,甚至不需要证明生产企 业是刻意造假,只需要证明其在研发,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对产品的所引起的损害有责任,则最终就可以处以惩罚性罚款。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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