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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洋事件,让我想起那些年采访过的嫖娼案

时间:2016-05-12 11:26:04  来源:新浪  作者:严锋

 

【冰川思想库特约撰稿 严峰/文】这两天无论走到哪儿,几乎都能碰到有人谈论雷洋嫖娼致死事件。

我觉得那些关于雷洋有没有嫖娼的争论很没意思。无论雷洋嫖了还是没嫖;无论他是“打飞机”,还是其它什么方式,这些争论都毫无意义。人都死了,还去计较他是什么样的人,有意思吗?

无论他是什么样的人,他都不该死。他是怎么死的?这才是要搞清楚的问题。

我做政法记者16年,在这些年里,我采访过多少起卖淫嫖娼案,跟随警方突袭过多少涉黄场所,实在数不清了。

雷洋案发生后,我自然而然地想到那些我采访过的形形色色的嫖娼案。这些案子里的嫖客,可能是师长,可能是父亲,也可能是兄弟,也可能是一个过客。

有些店,路人是进不去的

(图文无关)

2011年7月15日,杭州警方突袭了城西某女子会所。这家会所其实就是卖淫场所。

这里称小姐是技师,年龄最大的40岁,最小的19岁。每个技师上岗前都经过严格培训,有专门的男技术培训师。每个女人上岗前一定要过他这一关,他说通过才能通过。他在教一个女人如何服侍男人时,其她女人就在边上站着观摩。

那天警方突袭了这家会所,现场抓获几对卖淫嫖娼男女,其中一对裸着身子还躺在床上,女技师40岁,嫖客20岁不到。

这个女技师告诉民警,在他们这儿,年龄不是关键,主要是技术。

来这种地方的往往是白领、小老板。客人都是熟人带熟人进来的,一般不接陌生客人。

60岁老者不服处罚

2005年10月9日下午4点多,杭州警方在对辖区公共场所例行检查时,在小区一家美容店抓住了正在接受“按摩”服务的他。

他60岁,外省来杭出差人员,公事办好后,刚好路过这家店,便信步走了进去。

他先后找了两个小姐,按摩过程中,他摸了小姐的胸,并给了每人20元小费。

被抓后,警方根据《浙江省严禁卖淫嫖娼活动的规定》第十四条,以给付财物为条件进行淫亵活动,对他处以行政罚款3000元的处罚。

他怎么也想不通,就摸了摸两个姑娘的胸部,为什么处罚这么重?他先行政复议,然后又告到法院,最后仍维持警方的裁定。

但他认为,他这样做就是为了弄个明白,即使最后输了。

 

打“飞的”去嫖娼的年轻人

2008年4月的一天下午,一个小伙子到派出所报案,说自己笔记本电脑在酒店房间被一个女的偷走了。

民警再一问,他讲了实话。小伙子是武汉人,28岁。前一个晚上,他在家里上网认识一个女孩,两人谈得很投机。他问女孩在哪里,女孩说在杭州,他和女孩谈妥,他来杭州,她陪他一夜,他给她200元。

女孩觉得他说笑呢。他说,你等着!他家就在机场边上。他马上下线,直奔机场。22:45刚好有一班到杭州的飞机,到萧山机场是23:55。

次日凌晨1点左右,他从萧山机场乘大巴到了市区。在市区找到一家酒店,花350元开了一个标间。

安顿好后,他给女孩打电话,让她快到酒店来。半小时不到,女孩就到了酒店。两人完事后,聊了一会儿天,他沉沉睡去。

醒来,女孩不见了,跟着不见的还有手提电脑和钞票。

他本来不想声张的,后来一想到电脑里还有很多客户的资料,他也就不顾面子上了派出所。

当晚8点,女孩在租住处被抓。一查,不得了,女孩不但有卖淫前科,还有性病。

更要命的是,小伙子和她发生关系时没有用安全套。小伙子脸都白了。

这个女子因涉嫌传播性病罪、盗窃罪,被派出所刑拘,小伙子被行政处罚。

 

嫖娼被抓还怕耽误给学生上课

2006年3月15日晚,我接到线索,说杭州城西一家派出所晚上要突袭某小区临街马路边的几家休闲店。

这条路我比较熟悉,有三四百米长,路边靠近小区这一侧有三四家休闲店。这些休闲店都没有工商注册过,非常简陋,玻璃门上用红漆喷了“休闲、按摩”字样,门里透着粉色的光。无论春夏秋冬,店内靠近门边的长沙发都会坐着几个衣着单薄的女子。

一周前就有群众举报了其中一家店。

一般来说,警方接到群众举报,都会事先安排便衣蹲守,有时候一守就是一两天,等有人进去了,估摸里面的“交易”走到了合适的时候,便冲进去。这个时候,卖淫女想处理掉“证据”已经来不及。

他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被抓的。

他被民警带出店门的时候,只穿了条短裤,他拼命往下扯上衣,民警见他这个样子,又把他拉进店,让他穿上了长裤。

他戴着金边眼镜,人长得斯斯文文的。

在派出所,开始他什么都不肯说,后来民警在那个卖淫女的账册上看到了一个名字标为“200块”的人的手机号码,民警打了下,手机在他随身包里响了起来。他这才承认了嫖娼事实。

但其他的信息,他还是不肯说。后来听说要拘留十天,他急了,这才说出实情。

他是杭州某高校老师。他对民警说,找女人是他私人的事,“明天有我的课。我不能为了个人的事,耽误了学生的课”。

民警觉得他在这点上还蛮认真的,就让他在派出所备课,然后由民警通过网络把备课内容传回了学校,并同意他打电话找别的老师代课。

这事见报后半个月左右,我接到一个女人从国外打来电话,说是几经周折才要到了我的电话,她想知道这个男人的名字,说她感觉这个人就是她老公,只有她老公才会做出在派出所还想着备课的蠢事来。

我听了这位女士的描述,觉得他并不是她猜测的那个人。

说实话,即使是,我也不会告诉她真相。有些事,还是不知道的好。就像雷洋,假如他真的像警方说的那样嫖娼了,那么在他已经悲惨离世的情况下,真得有必要去对他污名化吗?

老婆面前毫无愧色的嫖客

2008年6月2日下午,杭州警方抓获一容留卖淫男子,这个男子和一个17岁女孩好上后,然后分手,后来女孩找他,他给她租房子,供她吃,哄他一起挣钱创造未来。

他说的一起挣钱创造未来,其实就是他做她的“带刀护卫”,她卖淫。

后来因为那几天女孩没有接到生意,他大发脾气,女孩觉得委屈,跑出来报了警。

后来警方顺藤摸瓜,抓了两个嫖客,一个是河南人,39岁,打工;一个是安徽人,26岁,无业。

民警问39岁的嫖客,家属通知谁?

他说老婆出车祸死了,让通知他姐姐。

民警问那个26岁嫖客通知谁,这个人很跩,直起头颈指了指边上一起跟来派出所的女人说:“这是我老婆,有什么事说吧,没关系!”说完,他昂起头迈开大步跟民警走进了留置室。

晚上,他老婆给他带来了换洗衣服。老婆把袋子往地上一放,说:“出来再说!”他依然昂着头,毫无愧色。

因嫖娼猝死的人

2009年夏天一个中午,杭州一家派出所接到一家休闲店小姐报警,说是有个老人死在了休闲店。

民警赶到那儿,老人的裤子还褪在脚边,裸处盖了块毛巾,显然是小姐后来盖上去的。

当时休闲店里只有两个小姐,一个吓得站在墙角发抖,还有一个就是报警的那个姑娘。

她对民警说,老人进来说要消费。姑娘告诉他,用手20元。他点头表示同意,就上了床,自行脱了衣服。

姑娘刚靠近他,他突然就翻白眼、吐白沫。姑娘吓得跑到门口想叫人,门口没人,再跑进屋,老人就没呼吸了。

后经警方调查,老人是杭州周边县级市人。前一天,他到杭州一家医院来看病,中午路过这家休闲店,就走了进来,没想到竟死在了休闲床上。

医生诊断,老人死亡原因是心源性猝死。

还有一起,也是心源性猝死。猝死的是一个22岁男子,也是在休闲店嫖娼时候突然发作死去的。

一点思考:嫖娼是有社会分层的

我写出的这几个人,只是我这些年采访中的极少部分。雷洋案发生后,我在心中对这件事作了反复梳理。

其实,嫖娼是有社会分层的。到足浴店、休闲店解决欲望的人,大多数是处于社会底层的人。有身份地位的人,一般不会采用这种方式去解决欲望。他们会以符合自己身份的方式,比如包养。

包括我上面写到的那个高校老师,他为了嫖娼专门在一个小区租了房子。那天他如果不去那家按摩店,也就不会有这个新闻事件的发生了。

雷洋和他们不同,这些人基本上没有受过高等教育,也没有什么社会地位,因而几乎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而雷洋呢,出身名校,前景光明,那么年轻就是一家体制内协会的中心主任。

他那么激烈地反抗,完全有可能。他对这种嫖娼行为,心理上应该是自我否定的。当他遭遇警方,他可能下意识地觉得自己的身份地位正在崩塌。他试图避免自己的人生被一次嫖娼毁灭。

昌平警方这次行动似乎过于仓促。据警方通报,当天他们抓获了连雷洋在内共6名涉案人员,其中有5名因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也就是说,当时警方只抓到雷洋一个“嫖客”。

警方抓捕过程也不合乎常理。按我的经验判断,在这种情况下,警方至少应兵分两路,一路在外围,一路突袭店内。如果当时警力充足,双方不太可能缠斗那么长时间。这样或许可以避免悲剧发生。

现在再谈雷洋有没有嫖娼,已经没有多少意义,关键是雷洋是怎么死的,才是真正应该关心的问题。如果昌平警方执法不规范或涉及违法犯罪,那么就应该接受法律的公正裁决。

 

如果连这点都做不到,就还会有下一个雷洋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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