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洋洋大观

18条读懂“通奸”

时间:2014-07-14 10:23:35  来源:  作者:

 1、“通奸”,这个似乎退出中国人公共语境已久的词语,最近忽然成了反腐热词。短短十天,中纪委接连通报官员违纪违法落马,其中,10名官员“与他人通奸”。照中纪委网站刊文的说法,通奸是指有配偶的一方与配偶以外的异性自愿发生性行为。

711日,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杨刚被中纪委通报“与他人通奸”)

2目前,我国刑法中并未设立“通奸罪”,通奸只是不道德行为,不是犯罪。1949年中共建政后,实行一夫一妻制,刑法中曾保留有通奸罪。上世纪80年代后,随着刑法修订,通奸罪被取消,这是出于保障公民权利的考量——性行为是公民的私权利。不过,“通奸”行为视具体情节可以“破坏军婚”、“重婚”等论罪。

3可是,非犯罪并不等于不违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里规定,与他人通奸,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2001年,中国共产党十五届六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把生活作风问题纳入党建。2007年,中纪委第七次全会提出:要把高官生活细节纳入反腐体系。

4随着“与他人通奸”渐成落马官员作风通报的“统一表述”,此前那些常见的同类表述,比如“生活腐化”、“道德败坏”、“生活糜烂”、“包养情妇”、“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等,反而较少出现了。

(经查,薄熙来与多名女性发生或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关于薄熙来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

5中国最早关于通奸的刑罚,见于《尚书》:“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刑宫。”——对通奸者处以宫刑。

6与之相对应的,是中国历史上悠久的“通奸”风。大禹十年治水三过家门不入,却有妻涂山氏生子启,这民间传说中,多少狗血引人脑补……传说不靠谱,还有信史。《春秋左氏传》里就已有不下十六处记录了春秋贵族间私通之事。

7《左传》记载,鲁桓公去齐国外出访,带上了夫人文姜。结果,文姜和齐襄公通奸,鲁桓公就把夫人臭骂了一顿。夫人不但不收敛,还把自己被骂的事告诉了奸夫。齐襄公遂请鲁桓公吃饭。回来的车上,鲁桓公死了。更奇葩的,文姜还是齐襄公他妹。

(夜读春秋)

8中国第一位皇帝秦始皇,母亲与假宦官嫪毐私通,给他添了两个弟弟,这事儿都被写进了《史记》。后秦始皇在会稽刻石:“夫为寄豭,杀之无罪”。有学者将之阐释为,丈夫通奸,人人得而诛之——这是心里憋了多大的恨啊。

9汉唐律法,传承自秦律,对通奸处罚并不如秦严苛:通奸者男子筑城,女子舂米——若是官吏,以强奸罪论,处以宫刑。及至唐律,通奸者不再施以宫刑,“和奸者,男女各徒一年半。” 

10《史记》:“卫青者,平阳人也。其父郑季……与侯妾卫媪通,生青。”卫青的同母妹妹卫少儿,向母亲看齐,与小吏私通,生下个私生子叫霍去病……“通奸”改变历史。武媚在丈夫李世民病榻前与太子“产生感情”,李隆基同儿媳杨玉环看对眼……“通奸”再次改变历史。

(在地愿为连理枝,一曲《长恨歌》从根子上就跑偏了)

11在民间,唐明皇与杨贵妃的“爱情”,有一专有名词:“扒(爬)灰”。《红楼梦》里焦大一句“每日偷狗戏鸡,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让这个词传承至今。坊间传言,“扒灰”一词来源于宋朝宰相王安石与儿媳之间不得不说的故事。不过后人考证称,此为清代文人王有光道听途说。

12王安石死后受污,倒是他的同事欧阳修被安上“盗甥(女)”、“私从子妇”的帽子,名声受损,仕途不顺郁郁而终。同样遭遇的,还有“存天理灭人欲”之朱熹,他被扣上的罪状是“诱引尼姑二人以为宠妾”、“家(媳)妇不夫而孕”。以生活作风定点打击,效果显著。

13明刑律规定:“凡和奸,杖八十,男女同罪。”但“其非奸所捕获及指奸者,勿论”(《大明律》卷二十五)——“捉奸捉双”,由是而来。清朝的法律沿袭前朝,允许私刑,允许捉奸,并可当场杀死通奸男女。民国元年《暂行新刑律》仿照前清刑律,定通奸罪:“和奸有夫之姓者,处四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其相奸者,亦同。”。

14不过民间更愿意直接使用私刑。马识途《夜谭十记》(1942年)第六记中写道:“女人凡犯了族规,和人通奸,被双双捉住,照规矩就是沉河。”

15及至今日,世界大部分国家并无通奸罪。所以,戴安娜王妃在婚姻期间,为老公查尔斯王储制造了大量绿帽子。

(查尔斯与戴安娜之间的情感纠葛,养活无数八卦小报)

16倒是韩国、法国、意大利等国仍保留有“通奸罪”。韩国男女犯通奸罪会蹲2年以内的牢;1994年《法国刑法典》规定:强奸以外的性侵犯罪(主要指通奸行为),处五年监禁并科罚金;1968年《意大利刑法》第560条不仅规定了通奸罪,还特别规定了丈夫蓄妾罪。

17美国至今有十多个州也仍然保留通奸罪,在采取过错离婚制的州,通奸可构成足够的离婚理由。德国刑法也有通奸罪,但规定只有直系亲属之间、兄弟姐妹之间的通奸行为才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

18通奸是伊斯兰教法六大重罪之一。依据教法,犯通奸罪的男方(无论是否已成年),都会被处以石刑;而女方已成年的,也会被处以石刑,未成年的,则会被处以鞭打100下。伊朗直到20088月,才对外宣布暂停使用乱石砸死通奸犯的刑法。

(20091213日,被控和未婚少女通奸,索马里一男子惨遭“石刑”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验证码:
推荐资讯
饶毅,不做院士又怎样?
饶毅,不做院士又怎样?
嫁给梁山的女人——女烈士扈三娘事迹感动大宋
嫁给梁山的女人——女
司徒文:我所知道的北大武斗
司徒文:我所知道的北大
 NASA:依赖施舍的伟大
NASA:依赖施舍的伟大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