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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航收购案被告上诉 李泽源面临二审

时间:2014-01-21 22:28:37  来源:财新网  作者:

  近日,李泽源等6名原深航高管挪用资金案进入二审。1月18日,被告之一、原深航董事徐海伟不服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的有罪判决,正式提交上诉状。这意味着,无论该案主角李泽源是否上诉,该案所有涉案者都将面临二审程序。

  这一案件源于2005年深圳航空公司的“天价股权收购”。主角李泽源是个“赤贫的”服刑假释人员,他依仗多方人脉挪用巨额资金,击败了实力雄厚的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以天价收购了深航,然后再从深航中挪出资金,用于还债。

  这一“空手套白狼”的设想是如何演绎成为现实的,又是何种制度环境塑造了李泽源的荒诞人生?财新记者经过长期调查,还原了李泽源发迹、上升与跌落的过程,现分节刊出,以飨读者。

  ——编者

  

【财新网】(记者 罗洁琪
1月18日,原深航高管挪用资金案被告、深航原董事徐海伟不服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的此前一日的有罪判决,正式提起上诉。

  这意味着原深航高管挪用资金案将进入二审程序。该案的主角——李泽源等6名原深圳航空有限公司(下称深航)高管将再次走上法庭。

  这一案件源于2005年深圳航空公司的“天价股权收购”。李泽源,一个“赤贫的”服刑假释人员,依仗军队背景和人际关系,借钱成立了项目公司。然后施展财技,以27.2亿元收购了深航65%的国有股权。收购之后,李泽源从深航输出巨额资金还债。

  “我不怕死。我是坐过牢的人,最多再进一次。”约七年前,时为深航实际控制人的李泽源,曾对他的朋友如此说。没想到,如今竟一语成谶。尽管无法预知二审结果,但按惯例,现年60岁的李泽源很可能会在监狱中度过余生了。

  经北京二中院一审认定,李泽源伙同原深航董事长赵祥、原深航总经理、董事李昆、原深航董事、监事会主席徐海伟、原深航董事,深航西北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文彪、原深航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谢云双,挪用深航资金的,供李泽源控股的汇润公司还债。

  2014年1月17日,北京市二中院做出一审判决:李泽源因挪用资金罪获刑14年;赵祥获刑6年;李昆获刑3年8个月,被羁押3年9个月6天,刑期已执行完毕;徐海伟获刑4年,刑期已执行完毕;刘文彪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谢云双免予刑罚。

  天价收购深航

  李泽源,今年60岁,曾用名李宜时、李宜兴,辽宁兴城人,军人出身。1969年,刚满16岁的他参军入伍。此后,李泽源曾在军事学院(后并入新成立的国防大学)一位领导家当了10年的司机和管理员,其个人档案放在陆军24军。

  李泽源60年的人生,曾有14年在监狱度过。1979年,23岁的李泽源因销赃罪获刑两年;1988年,又因诈骗罪被处有期徒刑三年;1994年,他又因伪造证件、诈骗和走私罪被解放军总直属队军事法院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

  据说,因有高人护佑,2003年1月,服刑九年后,李泽源获准假释。次年,他把名字改为“李泽源”。据说,他认为自己命里缺水,希望改名后能“左右逢源”。

  出狱后第三年,李泽源步入人生最为璀璨的阶段。2005年,作为国企的深航股权大洗牌。外行李泽源半途杀出,参与争夺。当年3月,深圳市汇润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发起人为李宜时(即李泽源)、赵丽、秦畹江、宋祖玉,李泽源持股89%。

  此后的一系列资金运作中,另外三个自然人股东——赵丽、秦畹江、宋祖玉并未现身。参与李泽源收购深航股权的人士称,李之所以拉这三人进来,不过是借用其背景和名声,为收购深航打点关系。

  2005年5月至11月,深圳汇润公司通过合作、联合竞拍等方式从重庆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处融资人民币20亿余元,并以竞拍方式实际取得广东省广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深航65%的股权,汇润成为深航的大股东和实际控制者。

  挪用资金罪之争

  收购深航后,自2005年12月始,深航陆续运作投资项目,例如大成饭店、重庆“骏逸•第一江岸”房地产项目、租赁飞机、收购广州空港酒店项目、广州基地基建工程和配餐楼工程等。项目协议签订后,深航向合作方支付投资款项。然后,这些资金又从合作方流向深圳汇润公司。

  进入起诉阶段后,经北京二中院认定,上述投资项目并没真实运作,流向深圳汇润公司的巨额资金被李泽源等人用来偿还当年收购深航而欠下的债务。一审法院认定的挪用事实共有6项,从深航流出的钱共计20.15亿元。案发前,尚有7.5亿元尚未归还深航。

  被告人之一李昆的辩护律师田文昌认为,公诉方指控的挪用资金罪不能成立,因为被告人李昆的行为并不符合该罪名的三个要件,即私自挪用;挪用本单位资金;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

  李昆的辩护律师认为,首先,该投资是集体决策,有董事会决议,有逐级签字的决议和纪要。其次,部分被动用的资金是其他公司的,其所有权并不在深 航。最后,汇润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虽然资金由汇润公司使用,但是不能认定为归个人使用。只要不是一人公司,即使是个人控制,也不能改变公司的财产性质。

  2013年的数次庭审中,李泽源坚称无罪,并辩称其职务只是高级顾问,并非深航的实际控制人,没参加过董事会,也没有签过字。作为该案举报者和被告,原深航董事长赵祥对指控的事实未表异议。李昆、徐海伟和谢云双均自辩无罪,刘文彪的律师也为其做无罪辩护。

  不过,一审法院没有完全采纳辩护意见。一审法院认为,深圳汇润公司系由李泽源借款1000万元成立,其余股东均未实际出资。李泽源在汇润公司是 实际控股地位,在深航也具有决定权。涉案的巨额资金亦是按李泽源的意志对外支付,用于汇润公司偿债。因此,李泽源等人挪用资金罪名成立,但可对被告人李昆 等从轻处罚。

  据该案的一名辩护律师称,除了李泽源,其他被告在一审宣判前已取保候审。宣判后,李昆的律师王九川对财新记者说,李昆认为,他所做之事都是公司行为,有董事会决议,个人没有一分钱的经济问题。如今,是否上诉已不重要,上诉只不过是表明个人态度而已。

  李昆自述称,在失去自由的三年多时间内,做了诸多自我调整,“修其心志,练其筋骨,提升才智”。他自称,完成了“四个五”计划:“每天锻炼五小时,做五百个仰卧起坐,五千个腹卧撑,看五百本书。”

  从侦查到宣判,此案历经四年,审判细节展示了深航27亿元收购始末。深航曾是优质的国有资产,其私有化过程竟是一场“空手套白狼”的故事。一个脱下军装的服刑人员,却能在军队和政界左右逢源,被“资本大鳄”前呼后拥。

  这看似荒谬,却揭秘了中国经济幽暗神秘的角落,即民营资本和掌权者交游的非正常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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