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四川——9月24日王立军案在成都宣判,新华社的消息称,王立军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
重庆市前副市长兼公安局原局长王立军涉嫌徇私枉法、叛逃、滥用职权和受贿罪一案,于9月24日早上8时30分在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宣判。
王立军以涉嫌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以叛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剥夺政冶权力1年;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冶权力1年。被告人王立军当庭表示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