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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之父诉张显名誉侵权案开庭

时间:2011-09-30 07:05:23  来源:财新网  作者:

   张显被诉请在各大媒体连续30天刊登不少于3000字的致歉声明。张显称无法做到,但会尊重法院的判决

2011年4月22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药家鑫撞人杀人案一审宣判。图为中午11时许,原告代理人张显(中)和张妙的丈夫王辉走出法庭,受到媒体围堵。 东方IC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9月29日上午,药家鑫之父药庆卫起诉张显名誉侵权一案,在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开庭审理。张显为药家鑫案中被害人张妙家属的代理人,亦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副教授。

  据财新网此前报道,药庆卫觉得自己在药家鑫案审理过程中,遭到一系列不正当言论的攻击,起诉张显侵犯名誉权。

  药庆卫的代理人兰和律师介绍,药家鑫案被害人家属代理人张显,在其开设的多个微博、博客上捏造药庆卫是“官僚”“富商”等,并暗指药家动用关系 拖延、阻挠诉讼程序,被告利用网络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等特性,煽动民众对原告及家属的敌视和仇恨,还屡屡用“杀人犯的父母”等词汇对药庆卫夫妇进行人 身攻击。

  8月4日,此案在西安市雁塔区法院正式立案。在诉状中,药庆卫提出删除不当言论、赔礼道歉等诉讼请求。

  随后,张显在其微博回应,“我作为原告代理人有着比别人对药家更强的一种好奇心,在网上看到些消息就粘贴到自己的微博中。对于是否属实,作为一个公民我无权调查别人的隐私。”

  9月5日,药庆卫向法院追加了诉讼请求,要求张显在其所有博客、微博,以及新浪网、搜狐网、腾讯网、新华网、人民网、凤凰网、网易、《人民日 报》、《陕西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法制日报》、《南方周末》、《南方都市报》、《新京报》、《北京青年报》、《北京晚报》、《京华 时报》、《华商报》、《华西都市报》的首页以及相应版面连续30天刊登不少于3000字的致歉声明。同时,药父还追加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1元。

  据西部网报道,张显认为,连续30日在各大媒体上刊登不下3000字道歉信的诉讼请求根本无法做到,药方律师已把严肃的法律问题“娱乐化”,有炒作嫌疑,但会尊重法院的判决。■

  (财新见习记者 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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