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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购网站应建立团购退出机制以维护消费者权益

时间:2011-02-16 12:02:18  来源:张马丁  作者:

张马丁今日上拉手网看,发现一张团购券已经过期两天,58元打了水漂。其实不是第一次碰到这情况,迄今为止我参加了团购但实际未消费的金额,在美团网是23元,阿丫团8元,印象中其它网站也有,早忘了。

当然,张马丁本人对券的过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粗心大意未及时安排,参加了团购而未消费是自我放弃。但同时感觉团购网站也有责任,为什么不在团购结束前两三天短信或电子邮件通知下?为什么不充许用户退出团购?

我发微博表达了这想法,从网友的回复中发现原来这是很普遍的情况,有朋友过期了400多块的餐券。当然大部分人跟我一样,自认理亏或感觉钱小,就不理会了。

更有朋友提醒,团购网站有70%的收入来源于这种情况。七成是个不小的比例,如果团购网站把收入建立在这种情况下,张马丁感觉就很不道德不厚道了。因为客观上将造成这样的结果:团购网站尽力通过网站说服用户参加团购,而实际上不希望用户去消费,有了问题将责任推给商户。网站利益与用户利益不统一,受伤害的其实是用户。

因此,有良心和道德感的团购网站不应该将收入建立在这一块上。那么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张马丁有如下方案:

首先,建立完善提醒机制,团购即将过期前十天,前三天都给予短信或电子邮件提醒;

其次,充许用户随时退出团购;但团购网站可以根据用户选择退出的时间扣除一定的手续费,用以补偿团购网站和商户可能的损失。假设某团购消费期为3个 月,用户第一个月退出,需扣除5%费用;第二个月退出,需扣除15%费用;第三个月前20天退出,需扣除20%费用;第三个月后10天退出,需扣除30% 的费用。

由于目前大部分团购券的消费都要求提前至少1天预约,因此,充许用户随时退出团购,未必给商户带来多少损失。

而且,团购退出机制另一大好处是逼的商户不敢大降服务品质,如果某一团购前期口碑差,后面的用户就可以以脚投票。对于团购网站,也不会因商户的服务 品质而受太大损害。至于这会不会打压了商户参与团购的积极性,张马丁认为大可不必担心,一方面商户需要团购网站带来客流,另一方面大浪淘沙才能淘出真正的 好商户。

希望团购网站站在消费者角度考虑,妥善处理过期团购券收入,相信赢得消费者信任的团购网站才有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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