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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闾丘露薇 | 到此一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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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本站网友 匿名
2013-05-27 23:14:32 发表
没有父母亲的放纵,这毛孩子敢撒野到外国去么?——这孩子刻字的时候,家长就在旁边看着呢,就孩子一个人?又是在国外,可能么?所以,监护人绝对要负责!不能被人肉出来了,就哭哭啼啼就可以了事。小孩可免,监护人之责不能免!否则,不能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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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3-05-27 18:17:09 发表
涂鸦的历史很久远了——早前,没政权、没税收,总之手里没钱(从地主老财那里夺点儿来还不够吃用),想说教点儿什么就到处往墙上写写画画;如今,有权、有钱了,还是到处乱写、乱画、乱贴.....,好端端的建筑墙体搞个乱七八糟——难道这不是涂鸦吗?有一句成语叫“上行下效”对不?在新加坡,从政府到百姓谁都不准涂鸦,涂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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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3-05-27 17:01:03 发表
如果学校的老师们,总在教育:热爱党,热爱国家,热爱政府。但却对社会公德没有任何提及。我看也怪不得文明国家都把我们当猴子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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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3-05-27 16:58:12 发表
没有父母亲的放纵,这毛孩子敢撒野到外国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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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3-05-27 15:10:53 发表
在街头涂鸦和在上千年的公共文物上刻“到此一游”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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