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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曹长青:绝不应废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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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5-08-19 14:57:42 发表
连Tsarnaev的辩护律师都能感受到公众的压力, 陪审团更不用说了...但是问题是公众的判断永远是正义的吗? 尤其当并非所有的人都是在独立的获取信息以及思考的时候...

文革还有witch hunt等过往的运动难道是绝对公平和正义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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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5-08-19 14:46:38 发表
还有几个相关的问题是法律的目的是什么?刑法的目的又是什么? 这些目的是相对于谁而言的? 什么是有利?
其实本来整个社会就是一个以每个citizen为单位价值系统的综合体--对于一个开放的社会, 其所有的价值系统更加多样.

那么我们该怎么平衡这么多不同的个体来让社会以某种方式持续运作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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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5-08-19 14:34:14 发表
洛克提出 "杀人犯损害的生命无法弥补,所以处以死刑是符合自然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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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窃以为这句对Locke的关于极刑的观点的陈述过于简单...如果查查现存的文献,你会发现locke对整个系统做了大量的分析;而且现在的学者们对locke的意思到底是什么还有些争论.

这个不是简单的二分法就结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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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5-08-19 14:08:14 发表
中国哲学家以及诗人老聃思考研究后指出: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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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5-08-19 14:00:09 发表
泡网匿名网友曾精准地指出:凌迟车裂等试图给生命施加最大痛苦的折磨都来自东亚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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