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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中筠:为什么中原常被少数民族打败

时间:2014-08-22 11:27:19  来源:凯迪  作者:

 

战争不同于打群架,不是人多就一定能胜。

今天的历史课本把学生们带进了一个可笑的逻辑,就是把农业当成了最先进的标准,衡量历史时往往把农业民族说成最先进的民族,农业不发达的民族则被认 定是落后的。但按马克思社会三段理论,先进社会必须战胜落后社会,于是这两个理论标准在中国历史上碰壁了,因为中国历史上大多数时候是牧民战胜农民,被定 义为先进的农民反而打不过”落后”的牧民。这才有了楼主的不解。
这充分证明我们通用的历史评价标准是错误的。

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无论从事农耕也好,还是放牧也好,这只是职业不同而已,种地的就一定比放羊的先进么? 谁规定的?没那个道理。这只能说是变相的职业歧视。

任何民族在战争中是否有优势,关键看他们的社会经济是否更有利于战备。

对游牧与游猎民族而言他们平时的生产工作更接近于实战,弓马骑射本就是他们的生活技能,因此他们在战场上的表现肯定要比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夫要强,因为后者只会使用锄头和扁担。

近代以后西方的工商业民族后来居上,这也是因为工商业生产更能把机械技术优势发挥到战
争上,于是又一次改变了战争模式。以军事技术为前导的近现代战争则成为西方的工商业民族的天下。

只要放弃 农业=先进 的这种错误观念,你去想这个问题一点不难。

要更正一下,灭掉南宋的主力部队是元朝控制下的北方汉军,将领也是汉人,不是蒙古骑兵。灭掉大明朝主力的也是农民军,不是满洲八旗,而消灭农民军和 残明军队的主要是明朝降将带领的汉军。宋明两代确实是全面战败了,但是汉唐两代也有全面性的胜利,匈奴和突厥两个曾延续数百年的游牧民族被迫彻底退出东亚 战场。
其二,你不能拿近现代的人口比例来推算古代的人口。蒙古地区是在清代全面推行喇嘛教之后才人口锐减的,之后就一直没有恢复起来,清代之前与农耕地区的人口差距并不一定很大。
其三,游牧民族和渔猎民族地处苦寒之地,每天与鹰、狼等野兽搏斗,不管男女老幼天生都是战士,擅长野战奔袭、分割包抄。作战方式以骑射为主,有点像现在的 非接触作战理念,就是以小股袭扰部队先进入弓箭射程内射杀敌人后快速撤到敌人射程外,吸引对方追击,再逐个吃掉分散开的兵力。非常适合气候干燥草木稀少的 北方地区。以肉食为主,羊马随行,取食于敌。往往连本民族的文字都没有形成就建立了强大的政权。在与汉人的对战中,往往处于进攻一方,取得胜利的机会比较 大。农耕民族就不同了,除了秦始皇、汉武帝等少数时期能以骑兵对抗骑兵的方式长途奔袭漠北草原,基本都是以固守长城设伏为主。论单兵素质,游牧民族和渔猎 民族比农耕民族强得多。所以有那么一句:女真不满万,满万可无敌!就是说一旦这些特种兵集中在一起,是非常可怕的。不只是女真人,任何一个北方政权都遵循 这条规律。汉人从文明程度、科技水平虽然远远超越游牧民族,但是身体素质就差远了。五代以后的女人开始裹脚,宋朝又重文轻武,明朝的长期宦官乱政,都是很 要命的问题。能以攻势战胜游牧民族的汉人皇帝,算算也就永乐大帝一人。不过,个别优秀的部队仍然可圈可点,例如岳家军、戚家军。

 中国自古受北方游牧民族的剽掠,不仅从不能根除,还做了亡国奴,而且至少做了两次!如果“四舍五入”,把丢掉北方半壁江山也算亡国,那中国一定是 世界上亡国次数最多的国家。第一次是被蒙古人一锅端,这实在是因为蒙古人太厉害了,可以理解;第二次是被女真人入主中原,这就让人掉了下巴了。因为,此时 随着热兵器的发展,游牧民族在世界范围内已经成了弱势群体。比如,沙俄仅仅依靠囚犯组成的探险队就翻越了乌拉尔山,将困扰我们几千年的游牧民族的大后方据 为己有,而沙俄还不算欧洲最强大的政权。与此同时,明朝却一败再败,最后竟亡国了。这很有点北宋末年的味道,当辽朝在女真面前不堪一击的时候,北宋却拿不 下幽云十六州。过了几百年,虽然有了火药,还是改变不了被动挨打的局面。中国发明了火药,火药改变了世界,却改变不了中国,悲哀。
为什么会这样?许多人给出的答案是一笔经济账:游牧民族作战成本低,收获丰厚,我们正相反,所以我们输了。这个答案其实站不住脚。因为,同样面对这片不毛 之地,同样是农业国家,同样是专制集权,沙俄却不远万里地打来了,彻底征服了从前的征服者。其实,中国的所谓成本高,是因为兵员虽多,战事却久拖不决;打 胜了也得不到经济利益以致难以为继,那更是扯淡。马是重要的军需物资,牛是农耕民族最宝贵的财富之一,羊毛可用于纺织,最起码,他们有女人吧,中原王朝不 是一直希望人口多多吗?东北女真人的宝贝就更多了,人参、鹿茸、皮毛,哪个不值钱?事实上,游牧民族从来就不穷,只是想消费很难——“哥穷得就剩下遍野的 牛羊了”。
要说一点经济方面的原因都没有也不对,只是,这不是我们战败的原因,而是引起战争的原因之一。农耕民族需要大牲畜和生产原料,游牧民族需要手工艺品,甚至 随着不断地发展,还要依赖南方的粮食。中原王朝和游牧民族本可以通过贸易,各取所需,相安无事。也就是说,这场延续千年的冲突也许本不该发生!然而,中原 王朝一贯重农抑商,这使经商的成本比正常情况高出许多,相应的,商品也就贵多了。中国还特别喜欢闭关锁国,人为地阻碍正常的商品交换,这不是贸易保护主 义,因为中国人自己也深受其害。首先,对于普通农民来说,牛马这样的大牲畜一定更贵了,他们买不起就得借钱买或者租用地主或者官府的,这无疑大大增加了人 身依附和土地兼并的程度。实在没办法就只能把自己当牲口使了。所以,中国人虽然多,但绝大部分被牢牢地束缚在土地上。其次,地主也很不爽。我们常常能见到 这样的记载,大灾之年,人民大量饿死,地主家大量的粮食都烂了也不开仓周济。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地主家粮食很多却难以消费。最倒霉的要算那些游牧民族 了,由于很难得到中原文明的产物,他们一直处在野蛮落后的状态,而西方最后一支蛮族,维京人,在十世纪末期便已消失了。相似的情况还出现在东南沿海,由于 明朝实施海禁,导致大量沿海人民成为海盗,与倭寇同流合污。
对比其他地区的军事力量,我认为中国屡屡战败的原因是缺少训练精锐部队的制度。欧洲有骑士,日本有武士,中国却没有这种自由展开训练,专门从事战争的阶 层,也就很少有战斗力可与之匹敌的精锐部队。有人说中国有军户制度,但既然是“户”,可见其地位跟普通老百姓是一个档次,根本不能和贵族化的职业部队抗 衡。于是,中国军队往往靠数量优势来弥补质量的差距。人数过多必然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而且机动不便,容易被敌人发现。无论游牧民族还是海盗,都很擅长游 击战、运动战,对付这种动作迟缓,虚胖乏力的军队,他们总是得心应手,至少想撤退很容易。
我们在历史上也有成功扫荡游牧民族的战例,采取的都是奇袭战术,使用的都是数量虽然不多但训练有素的精锐,霍去病、李靖、朱棣、蓝玉无不如此。这些罕见的 精锐部队要么是在长期的战争中磨砺出来的,要么是优秀将领训练出来的。然而,由于没有制度保障,到王朝末期,军队多年不打仗,优秀的将领又很难被任用,精 锐部队就很少见了。这种以数量闻名的军队模式应该起自战国时代,那时在打阵地战、消耗战,这是“炮灰”部队最擅长的。
中国没有官方的自幼训练武者的制度,但是民间自幼习武的人却并不少见。然而,由于起自民间,起点太低,很难有什么作为,于是只好混黑道,也就是“江湖”。 有时候,偶然有几个得志的人,他们的表现却常常令人惊异。比如,俞大猷是著名抗倭将领,他就起自“江湖”。他这样的人有许多,不少王朝的早期将领都起自民 间。少见的是下面这种情况:汉朝有个李陵,率领一支由江湖人士组成的部队深入匈奴腹地,最后虽然被围歼,但给予对手极大杀伤。将一个个高手组成一支部队, 这在我们的历史上恐怕是唯一一次,更多时候,他们被分到良莠不齐的部队中去做将领。恐怕也正是因为这次尝试的失败,再没有人这么做了。这种做法很失败,戚 继光的经历很能说明问题。他本人武艺不错,箭法也了得,无奈手下士兵烂泥扶不上墙,竟然丢下他纷纷逃命,导致他险些丧生。后来戚继光自己训练了一支部队, 也就是戚家军,才建立了功业。然而,又有多少人有机会组建自己的部队?有意思的是,沙皇俄国赖以消灭游牧民族,称霸一方的部队中就有一支类似李陵军,他们 的名字叫哥萨克,都是亡命徒。
那些被隐没的武者,他们的抱负得不到施展,是他们的悲哀,也是我们这个民族的悲哀。
不知道是不是一种巧合,抑或是某种规律对我们的嘲讽,那些有骑士、武士制度的国家,都是当代列强。

 说了那么多,都没说到点子上。

 大一统的中央帝国何来的骑士武士制度?几乎所有的骑士武士制度的经济基础都是相对对立的小王国经济或者庄园经济,日本西欧无不如此。日本武士最早就是充当庄园主的打手的。西欧的骑士也是服务于分散的庄园城堡经济。

 大一统的中央帝国何来这种半独立状态的小王国?要维护大一统的中央帝国,必须要强干弱枝,哪些区域性的政权有做大的苗头就要铲除之,称为“削 藩”,尤其是不受中央辖制的地区军事力量,更是历代中央王朝的大忌,称之为“拥兵自重”,那是要抄家杀头的。在这种情况下,民间的练武之人除非投靠中央军 队博取合法功名,地区性的势力谁敢大量收留他们?除非想造反。只有当中央朝廷实在遭遇困境无力自保的情况下,地区势力才会被暂时允许招募私兵,就像明末、 清末的情况一样。

 庄园制下的骑士武士制度,打下来的地盘都归自己的,有很高的自治性,那积极性当然是高。而大一统中央帝国下打下来的土地都归皇帝,自己只能等着皇 帝的封赏,积极性当然是大打折扣的。中国春秋战国时期各边疆诸侯国都积极地开拓疆土,也跟这种高度自治的激励制度有关。秦国先祖不过是附庸,没有多少土 地,西周末期少数民族攻破镐京,顺带抢走了不少西边的地盘。东周国王就授权秦国先祖去收回这些失地,承诺收回来的都赐给他们。结果,中央政府毫无办法的游 牧民族就这样被一群附庸打得东奔西逃,秦国的基业由此奠定。

为什么中国历史上中原常常被周边少数民族打败,多少次了,真正完全亡于少数民族的一个是元朝、一个是清朝,不能说中国从没有亡过,绝对亡过。还有过 去的五胡乱华、南北朝等等,少数民族比汉族好像更强悍,汉族明明在文化、社会进步、生产力各方面远优于周围的游牧民族,但为何总被打败。有一个说法说汉族 比较文弱,游牧民族比较彪悍,所以打不过人家。

但仔细想会发现这经不起事实考验,因为汉族文韬武略很发达,历代出过很多名将,有很多著名的战役,是载入史册的,还有每次改朝换代都是靠武力打出来 的。在逐鹿中原时,各路英雄混战都很英勇,如《三国志》所描写的情况,论谋略还有《孙子兵法》到诸葛亮,是世界级的。那为何每个朝代站住脚之后反而弱了?

执政者总把精力放在防谋反上

我后来得出一个结论:主要是执政者总是把精力放在防止谋反上。谁最有可能谋反?当然是武将,因为天下是打出来的天下,觉得谁掌握军权谁就可能谋反, 所以凡是掌握军权的武将最后的下场往往不好,皇帝不放心,就要不断地掣肘。所以抗击外侮时,武将在前面打得好好的,越打胜仗皇帝越不放心,很容易被进谗 言、敌人搞反间计,因为皇帝最关心的并不是你丢失了多少土地,而是武将千万别造反。所以看历代,随便举一个例子,从韩信、岳飞、于谦一直到明朝的袁崇焕, 这些人忠心耿耿地捍卫边界时,最后被怀疑谋反而不得好下场。宋太祖“杯酒释兵权”是最客气、温和的方式。

这说明什么?说明皇帝最在意是他一家政权,领土是次要的,所以“宁予外夷不予家奴”,这是中国的传统。在这里面我得出这样的结论:汉族之所以打不过少数民族,真正原因在于所有的政权都是靠武力打出来的,是一家私有的。打出来的国家就是这样的。

当然古代国家,包括欧洲、中东以前都是靠武力征服建立起来的,但中国是最典型、时间最长而且模式最一致——每一个朝代更替都是打出来的。欧洲国家打 来打去,有的是争夺领土占领了别的国家,不一定都体现在改朝换代上。特别是到近代以来,情况越来越复杂。不管怎么样,最早中国黄帝大败蚩尤成为中华民族的 祖先,然后武王伐纣、春秋战国、秦始皇统一列国,以后各个朝代全是打出来的,一直到本朝。所以在中国这片土地上内战最多,最后被总结出“枪杆子出政权”, 这句话十分精辟,高度概括,中国政权就是从枪杆子出来的。

到辛亥革命部分地改变了这种国家观,辛亥革命号称是武装起义,实际上辛亥革命流血最少,清朝和平退位,没有打得一塌糊涂,民国政府也没有对清朝皇族 开杀戒,并且给一定的生活待遇。所以辛亥革命之后,部分改变了这种国家观,也已经不是一个家族的起义了,是改变了“家天下”的继承制度,至少在理论上实行 宪政,理论上统治者是选出来的,国体变了,辛亥革命打断了这样的进程。但以后半个世纪还是枪杆子决定,先是军阀混战,谁有枪杆子谁就有地盘,大家凭枪杆子 说话,最后北伐也是凭枪杆子统一中国,确定了蒋介石的领导。但蒋一直没有能真正统一中国,所以念念不忘用武力先安内然后攘外。各种政治势力,最后谁掌握多 少军队、军权,最后就是成者为王,败者为寇。直到现在这个政权还是打出来的。

打出来的国家有哪些特点?

一是政权是私有的,这个是我打出来的,因此天下是我的。国家建立的最高目标是保证我这个家族永远掌握权力,政权是目标不是手段。那这个政权对谁负 责?不是对老百姓,而是对祖宗,失去政权就对不起列祖列宗。尽管国库都是从税收而来,但各级官员都认为自己是“食君之禄”,而非纳税人养的,因为整个国家 是君主一家的,率土之滨莫非王土。这一家为何能长期执政?祖先的武力打下来的,“国”是放大的“家”,老子打江山,儿孙坐江山,像家族遗产一样,所以儿孙 的责任是要对得起祖宗,永远保证江山不落到别的家族里。谁要觊觎王位就像打家劫舍一样,被认为是大逆不道的,不但违法而且也是不道德的,“犯上作乱”是最 大逆不道的,这是儒家道理。“孔子著《春秋》而乱臣贼子惧”,“乱臣贼子”是什么?是想造反夺取王位的人。历代帝王都自称是儒家,实际上他们并不完全按照 儒家所宣传的仁义礼智去做,但取的就是这一点,就是不许造反。这是第一点。

二是爱国就是忠君,这两个合而为一。所以文臣武将忠于国家就是忠于君王和他的家族,谁帮助这个君王打天下出力最多,就论功行赏。现在那些民主国家选 举,总不能谁帮我选举最多,就给你官做得最大,不能这样做。但在中国的历朝历代都是这样做的。论功行赏,等到功劳太大,赏得太多了,又不放心,又把你干 掉。

三是轻视个体生命,人命价值按等级分,皇帝或者皇族是至尊之体,富贵之家是金枝玉叶,百姓的命如蝼蚁,就是在历史上一笔带过的数字,历来说的“坑降 卒几十万”“血流成河”“横尸遍野”都是模糊的概念,老百姓死多少人没有关系,客观上人口的控制是靠战争和饥荒,打仗论功行赏是以杀敌的人头来计算,杀了 多少人头回去报功。这样在政治斗争里基本没有妥协,总是你死我活,要么你取代我,要么我保住我的江山。

四是需要愚民,便于统治当然需要愚民,不需要你知道什么也不需要你参与什么。现在被认为最先进的选拔制度是科举,这个科举好像是比较公平的,“朝为 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好像大家都是可以参加的。但就是科举通过考试可以统一思想,考的内容一样,大家积极要念的书、做的事情都一样。科举制度最能够统一 思想。在科举之前搞贵族政治时,如魏晋时代的情况,贵族们的思想比较自由,自己有自己的看法,互相争夺。但等到用科举来统一思想时,普及面非常大,一方面 普及了教育,给了相对平等的机会,但更加进一步统一思想,而且所有读书人唯一的出路是为皇家服务,所以唐太宗非常得意,“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矣”。

五是需要适当改善民生。每个朝代开国之君都要改善民生,不改善民生站不住脚,这当然是题中之义。但改善民生是手段不是目的,是为了怕水覆舟,“舟” 是目的、是皇权。民生是可以考虑的,但民权不在考虑之内。因此民生的考虑也有限,一个朝代越到后来,君主越骄奢淫逸,只能搜刮民力,牺牲民生。直到民不聊 生,起来造反。

所以,打出来的天下最终只能人治而非法治,有时候强调“德治”,实际上往往流于虚伪,归根结底还是人治。古代法家如商鞅、韩非、李斯跟现在的法治观 念完全是两回事,因为第一不保护人的权利,不承认私有财产,只讲惩罚。第二最高司法者是君主或者被授予大权的宰相如商鞅,还是人说了算,所谓“王子犯法与 庶民同罪”完全是一句空话。最公正的,大家都说包青天,包青天最后靠的是皇帝的尚方宝剑,如果皇帝把尚方宝剑一收回他完全完了。最公平的君主、最愿意讲法 治的,最高裁判者还是君主。所以我想到“把权力关在笼子里”这句话,谁把谁的权力关在笼子里非常重要,谁来掌握笼子的门?这句话没有主词,没有宾语,那就 是白说。
这是第一种,打出来的国家是这些特点。

谈出来的国家有哪些特点?

第二种是谈出来的国家,开会讨论的国家。开会讨论出来的国家美国最为典型,别的国家是从打出来慢慢演变为讨论出来的,不过美国一开始立国就是讨论出来的,除此之外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是这样的。

美国并不是先有一个国家然后宣布独立,再打一仗。美国原来有13个独立的或半独立的邦,跟英国打时,一开始并不是要独立而是抗税,13个邦因为利害 关系先联合起来,等到把英国打败了自己回到自己的邦。最后想来想去觉得有一个联合起来的国家应该比没有一个国家好,所以大家在一起开会。于是1787年开 了一个有名的“制宪会议”,先确立一个原则,到底要不要统一的国家,还是13个邦依旧是分散的、独立的。

大家讨论到最后,觉得有一个中央政府比没有好,但他们很警惕特别怕中央政府侵权。讨论来讨论去,讨论了116天就通过了一部宪法。所以是先有宪法才 有国家,没有宪法根本就没有这个国家,这个国家就是建立在宪法之上,不建立在任何传统之上。这个宪法是怎么来的?是投票投出来的,投了569次票,每一条 款都要投好几次票,有的人今天投了赞成票,第二天觉得不对,有意见,然后重新讨论再重新投票,这可能也是破天荒的,一个文本投了569次票通过,一条一条 通过,通过完后许多人还不满意,还有人不想签字。

这个过程非常复杂,但不是动武的,大家先说好,最开始的议事日程是不许用暴力、不许打架、不许骂人,君子动口不动手,可以给你任何时间发表你的意 见。所以这个国家是如此讨论出来的,讨论到最后先有宪法才有国家。到现在为止,维系这个国家的就是宪法,宪法有至高无上的权力。美国这个国家是移民国家, 什么样的民族都有、什么样的宗教都有,可以保持你的宗教、生活方式甚至于语言,但你得承认这部宪法,做公民的唯一条件是忠于这个宪法。

谈出来国家的执政理念是怎样的?开始时美国执政理念是从洛克《政府论》来的。不过洛克当时想象的是君主国家,只是君主是被大家推选出来的,而不是王 位、血缘继承的关系。据我理解,洛克觉得国家存在的理由是保障基本公民权利,基本公民权利核心一条是私有财产的权利。洛克认为一个自然人在没有政府时,大 家可以去大自然拿无主的东西,比如打猎、打渔,这些都是可以的,这些东西是无主的,归你的。一旦你射箭射中了猎物,付出了劳动,这个猎物归你,就变成你的 私有财产。但有人想抢你的东西,应该自然地有一种权利保护自己通过劳动得到的私有财产。可是这个事情越来越复杂,有的人力气特别大,硬给抢走了,这就需要 推选一个或几个人来管这个事。所以大家推选出几个人,立一些规矩,并且自愿地让渡出来一部分自己的权利,由他来执行,所以洛克心目中君主有执法权。

政府是手段,统治者是大家要求他来统治,其合法性在于得到公民认可。所以私有财产可以继承,公权力不能继承的。假如推举出来的君主死了的话,应该重新推举,而不能说他的儿子自然而然就继承了,这是我理解的最初的、最原始的谈出来国家的一种观念。
政府结构的设计是为了贯彻宪法的精神,宪法可以随发展的需要而改进,所以美国到目前为止有27条修正案,但都是要经过已制定的程序而后通过,是很复杂的过程。

还有一个特点,既然保护公民自由权是最高的任务,那谁是主人、谁养活谁就比较明确。“纳税者”的意思是什么?是我们要推选出来一个人来管我们的事, 但如此会占时间,比如不能去种田、打猎或者赚钱,大家自愿地补偿一点,给他费用,或者再发展下去,管理需要一定的成本,所以纳税者自己愿意给一点补偿来管 理。其实共产党最初在解放区,叫“脱产干部”就是这个意思,那时解放区大多数人都要生产,有人脱产的,不种地了,专门从事管理,只有很少的津贴。当初所谓 “脱产干部”的观念是这么来的。我记得1949年以后初期农村的农民很不愿意当干部,因为耽误他生产,可见那时干部待遇津贴很少,有时几乎没有。但是由于 没有制度保证,后来竟然发展成今天这样。
还有一个观念是新闻自由,是杰斐逊说的,因为要公民参与,既然要参与就必须要让他知情,愚昧的、不知情的公民不可能参与民主社会,所以他说宁可要一个没有 政府的国家,也不能要一个没有报纸的国家。这种观念都是由于国家是谈出来的,不是打出来的,无论如何军人不参政,不能由枪杆子来决定谁来当政,或者哪部法 律应该通过或者不应该通过,这类国家最后一定得是法治而非人治,因为它的核心就是宪法。
法治精神在于平等,在法律面前必须人人平等,如果说同一部法律只适用于这部分人,而不适用于那部分人,有的人同样犯罪就应该判死刑,有的人杀了好多人都不 判死刑,这不叫法治,因为由谁来决定该怎么判呢。我忽然想起来前几年讨论《物权法》时有一位号称是法学教授反对《物权法》,理由是:难道乞丐的打狗棒和富 人的豪宅应该一样受到保护吗?他认为乞丐的打狗棒应该受到保护,而富人的豪宅不应该受到保护。我看到这个讲话后很吃惊,觉得一个学法律的人不该说出这样的 话,法律最基本的原则是一律平等,至于我们希望少一点乞丐,应该改革社会,使得乞丐少一些。但不管什么样的情况,按照他的说法,财产多到什么程度就应该不 受保护,就可以动员“打土豪分田地”。何况,在现实生活中最没有保障,经常被剥夺的恰恰是类似乞丐打狗棒那样的弱势群体的一点点财产,例如小贩的小货摊、 农民、贫民的自住房、地等等。所以对这种法律的概念,一个号称是法学教授说出这样的话我很奇怪,说明在我们这个国家的传统里,法治观念确实非常淡薄。

第三种国家

第三种国家是第一种国家的变种,还是通过武力夺取的政权,不过并不公然地说这个是我的家族天下。根据列宁《国家与革命》的理论,国家是阶级专政的工 具,所谓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并不承认人人平等的观念,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不能够平等,因此也不承认普遍公民权。但是无产阶级有千百万人怎么统治?通 过自己的政党。但这个政党不是阶级选出来的,而是自己组织起来说我代表那一个阶级,而且这个政党人数越来越大(姑且不说怎么发展的),只能通过少数的领袖 集中统治,最后高度集中到一个人,然后这一个人被神话,权力无边,超过历代任何一个皇帝。
暴力革命时间可以短可以长,有的几天之内暴动。但在我国大规模的枪杆子出政权,当代内战时间持续得比历史上任何一次改朝换代的时间都长。如从辛亥革命以后 算起,10年之间是军阀打来打去,里面包括从共产党成立之后所谓“围剿”和“反围剿”的十几年战争;其中有8年是打外战、抗战,是日本侵略;之后又接着打 了3年内战。总体上内战的时间远远超过跟外国打仗的时间。所以这个政权绝对是枪杆子里出来的。根据列宁的理论,后来通过林彪之口讲出来的,政权就是镇压之 权。政权就是专政,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专政,变成了镇压之权,这个政权在理念上缺少另外一个功能——保护公民权利。
“人民”概念也非常模糊,跟“公民”概念不一样,“人民”到底有什么权利不清楚,哪些人算人民不清楚。比如1949年对国旗上四颗小星星的解释是:民族资 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工人阶级、农民,四个阶级算人民内部。后来忽然一下资产阶级算外部了,国旗就另作解释。到文革时,阶级概念变成路线,今天同意我的意 见、拥护我的,就算革命,是无产阶级。明天站队站错就成资产阶级。整个没有章法,更不能说有权威的宪法一说。

这样的国家跟历代朝代还有一个不同,即更加虚伪。因为历代朝代说清楚我是天子,之所以能够打下天下来是因为我是“奉天承运”,有天命在身,儿子当然 继承我的王位,老百姓认了,合法性就在于血统。后来的国家是号称为共和国,不能够公然地说就要按血统来传位。那究竟按什么?一家的天下变成了少数几家的天 下,而且又不能够公然说必须按血统传位,到底如何继承?权力更迭问题实际上没有理顺,也没有很明确的交代。

但很多特点跟第一种国家,即跟所有打出来的国家都是相同的:

第一、最大的罪恶是谋反,现在称“篡党夺权”,这远远超过任何其他罪,比如大规模地残害百姓、侵犯民权等,都不如夺权谋反的罪大。

第二、政权目的是什么,是绝对不能丢掉这个政权——存在就是目的,自我循环。最高使命是要后代保江山永远在同一团体手中。那么当政者对谁负责?对祖 宗。否则对不起列祖列宗,对不起曾经流血牺牲打下江山的“先烈”(现在不叫“祖宗”)。我记得1962年古巴危机时,最后赫鲁晓夫跟肯尼迪妥协,现在来看 非常明智,已经到了核战争边缘,大家让一步,赫鲁晓夫同意美国在公海上检查苏联船只,证实上头确实没有导弹,化解了当时一触即发的危机。那时中共批“苏 修”,我听到一些高级干部骂赫鲁晓夫:说他对不起祖宗——指列宁,说列宁如在坟墓里知道的话都会不安生。指责赫鲁晓夫投降了,先是冒险主义,后来是投降主 义。所以当时的观念还是对不起祖宗,认为赫鲁晓夫对不起列宁。至于如果爆发核战争对苏联广大群众如何、乃至全人类如何,不是主要的。我们的一些老革命,虽 然是无神论者,但一说到将来去世的话一定是说去见马克思去了,如果犯了错误,就说无脸去见马克思,说的是对不起祖宗,而非对不起人民。这些观念都是一脉相 承的。

还有是轻视个体,核战争没关系,死了3亿人,还有3亿人。甚至有一个说法是全世界有几十亿人,死了一半人也没有关系,这种话在有重视个体生命的传统的国家的政治人物绝不会公开说。

在这类国家,军队不是属于整个国家,是对一党、一个统治的集团负责,军队职责不光是外战,还包括对内镇压造反,镇压对政权的挑战。

有一点跟皇权时代不太一样的是宣传工作的重要性远远超过皇权时代,因为现在社会信息这么流通,民众耳目不可能完全封闭,可以有横向比较,而且公开的说法又 不能以血统为依据,愚民的难度越来越大。过去皇帝不需要宣传工具,也没有一天到晚在那儿宣传,只要颁布一下号令,大家自然而然就接受了,皇恩浩荡,理应如 此。现在宣传机器之庞大,之重要性,远远超过历朝历代。

还有一个是民生要求越来越高,不是以前稍微给点小恩小惠就满意了,因为有横向比较,而且生命的价值以等级论的观念,越来越不能为普通百姓接受。更重 要的是,第三种国家自称比第二种国家优越之处在民生,所以保障民生的任务非常重,但民生还是手段不是目标。常常有人说,载人飞船都能上天、都能做得到,但 污染问题、毒奶粉问题为什么就没有办法做好?主要是因为民生不是最终目标,最终目标还是政权本身,需要保的最重要的是江山。所以执政理念不可能是法治,还 是人治,并且常常要讲“德治”。在当下的语境中德治的意思是意识形态统一、信仰统一,强化思想教育。总之,在政权的终极目标是保自己,而不是保障公民权 利,甚至根本不承认公民权利、司法不能独立之前,不可能成为一个法治国家。

结论是只有政府根本目标改变,只作为一个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的手段,不能达到这个目标就要改革,或换掉,这样才能建立法治。我觉得这是一个很根本问题,谈宪法是一厢情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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