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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彤:乐视的风险

时间:2014-08-21 12:40:13  来源:中国企业家  作者:

   近日,陷入监管困局的乐视,正在试图多方“突围”。从颠覆能力来讲,乐视无疑是近年来国内少有的一家优秀公司,但同时其在业务、财务上的包装和大规模股权质押的风险也是客观存在。

  业务包装

  2013年起,乐视对营收的分类方式进行了“优化”。2012年,“网络高清视频服务”营收为1.52亿元(包括高清点播等付费服务),“网络 视频版权分销”营收为5.55亿元。2013年的年报中,将2012年的这两项收入合并为“会员及发行业务”,营收7.07亿元(1.52亿元+5.55 亿元)。2013年此项营收为8.34亿元,同比增幅为18%。

  其实,“网络高清视频服务”是2C的,面向用户的收费;而“网络视频版权分销”是2B的,向视频网站分销版权内容的收入。将性质完全不同的两项收入合并后,作为投资人就无法知晓乐视2B、2C业务各自的发展情况。

  乐视此举的动机可能是因为资本市场对2C业务的估值高于2B业务,因为版权分销业务想象空间有限。2011年及2012年,版权分销收入分别占乐视全年营收的59.4%和47.6%。把这么重要的一项收入并入“会员及发行业务”,不甚妥当。

  此外,“网络超清视频播放服务”也改称“终端业务”。2013年,此项收入达6.88亿元(含硬件销售中捆绑的“服务费”),占营收的29.1%。

  通过一番调整,乐视呈现三个均衡发展、相辅相承的业务板块——广告、终端、会员。应当说思路清晰,干得漂亮。

  应当注意的是,我们不应把乐视与优酷土豆的营收、利润做简单比较,因为优土绝大部分收入来自广告业务,而乐视此项收入占比仅为35.5%。

  成本、费用过度压缩

  主营业务成本过低。2013年乐视广告入8.39亿元,同比增长100%,按常理应当是网站流量提升所至,但CDN(Content Delivery Network,即内容分发网络)及带宽费仅增加了3.6%。

  先甜后苦的版权摊销方法。截至2013年末,乐视拥有5000部电影、9万集电视剧的版权。版权费原值为31.8个亿,其中12.8亿元为2013年新增。

  乐视对版权内容的摊销原则是:按照购入版权的授权期限摊销,若版权的授权期限为永久期限,摊销年限为10年。

  乐视采取的是所谓的“直线摊销法”,而优酷土豆采取的是加速摊销法。

  尽管乐视认为直线摊销符合国际惯例、符合会计准则亦符合乐视实际情况。但多数电视剧都是文化快餐,类似《蜗居》这样的电视剧,第一年的热度与第 五年相同,因而能给公司带来相迥的收入(广告费及点播费),有点匪夷所思。总之,尽管乐视现有版权摊销方式无可厚非,但客观上有“先甜后苦”的风险。假设 乐视与优土都买了25部5000万元的电视剧,并从中获得4亿元广告收入。乐视第一年摊销成本2.5亿元,毛利润为1.5亿元;优酷土豆第一年摊销成本 6.25亿元,亏损2.25亿元。但到第五年乐视的版权摊销成本还是2.5亿元,优土只有7812万元,谁的日子难过一目了然。

  研发费用资本化隐忧。2013年,乐视对3.73亿元研发费用中的2.02亿元做了“资本化”处理,也就是说这些支出不是费用而是资本性投入。 这2亿元多“科研成果”将以系统软件或非专利技术的形式成为公司账面资产,每年摊销2000万元,使2013财年的费用又减少了1.8亿元。但这又是一个 “先甜后苦”的布局,在技术进步日新月异的时代,苹果、谷歌、微软研发出来的操作系统,都不敢说十年后还有多少价值。

  2013年,乐视利润总额2.46亿元,研发支出资本化倒有2.02亿元。

  巨额质押的风险

  根据公开资料,贾跃亭姐弟质押股票融资第一单发生在2011年7月,到2013年未被质押的股票相当于乐视总股本的25%。

  进入2013年,贾家姐弟的股票质押行动骤然频繁了起来,从2013年2月8日到2014年7月3日这17个月间,贾跃亭、贾跃芳共进行了26 次质押和11次解质押,平均每月2次以上!到2013年4月8日,贾跃亭名下股票的84%、贾跃芳名下股票的79.5%已被质押。

  但贾跃亭对质押股票融资的效果并不满意,从2013年4月18日起,贾跃亭开始多达33次的解押、质押活动,被质押股票占个人名下股票总数的比值在38%~84%间大幅波动。

  身为乐视董事长,贾跃亭一定不愿意三天两头被披露“由于个人资金需求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频繁质押、解押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将质押对象从信托公司变为证券公司。后者的股票质押融资业务于2013年5月份以后才正式开展,具有手续便 捷、利息低、质押率(融资金额占被质押股票市值的比例)高等优点。贾跃亭陆续从东莞信托、山西信托、上海国际信托、中铁信托等机构解押,转而将股票质押给 东方、中信、平安等证券公司;二是追求更高的参考价格。就是随股价上涨,将低价质押的股票解押,以更高的参考价格质出。

  贾跃亭通过质押股票到底贷了多少款,公开资料并没有披露,只能大致推测。截至2014年7月3日,贾跃亭将个人名下3.72亿股中的2.62亿 股用于质押融资。其中2014年,贾跃亭共进行了12亿质押,合计质出2.24亿股。今年以来,乐视股价一度上涨至每股55元,其后虽有回落但大部分时间 维持在40元之上。另外,由于证券公司与信托公司之间的竞争,及证券公司之间的竞争,今年的质押率较去年有较大提高。基于以上两点,假设贾跃亭今年质押 2.24亿股的参考价为40元,质押率为40%,则融资金额为35.8亿元。贾跃亭、贾跃芳去年质押的7200万股(3800万股+3400万股),参考 虑价为20元,质押率为30%,融资金额为4.3亿元。也就是说贾跃亭姐弟通过质押股票共计融资40亿元!

  证券公司之所以开出比信托公司更高的质押率和更低的价格,因为它的风险控制能力更强。信托公司遭遇违约要按司法流程处理,搞不好会托较长时间, 等到可以处理被质押股票时,股价不知跌了多少。证券公司与交易所和中登公司是打通的,被质押股票价格跌至融资金额135%时会提出警告,要求补充质押物, 跌到融资金额120%可以无条件平仓,瞬间收回贷款本息。证券公司好比当铺,你质押我放贷、你触线我平仓。

  证券公司的风险小了,贾跃亭们的风险就大了。如果7月3日质押的2319万股,前7个交易日的收盘均价为45元,如果证券公司按50%的质押率 放贷,贾跃亭可融到5.2亿元。但是当股价跌到30.375元时,贾跃亭就需补充质押股票或回购部分股票。7月16日、17日,乐视连续两天放量大跌,累 计换手率超过16%,17日收于32.65元。再跌7%,就会触及警戒线!

  2004年央行《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要求“一家上市公司在一家证券公司质押的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 “被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20%”,虽然不是针对九年后才出现的证券公司质押式股权回购融资业务,但其立法精神是可以 借鉴的。试想,如果贾跃亭姐弟只能质押乐视总股本的20%,他们以及乐视不会面临今天的险境吗?

  最后,乐视的股东为什么不问贾跃亭姐弟拿40多亿元做什么去了?如果贾跃亭用这40亿元,通过这样那样的方式“反哺”乐视,那么是否存在需要披 露的关联交易。有挑剔的顾客才有一流的服务。同样,有较真的股东才有治理良好的上市公司。对于净资产只有20亿元的乐视,董事长拿40亿元在外边做什么, 监管部门不管,投资者难道也不问一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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