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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墟上的民主梦(一)

时间:2014-08-07 14:25:41  来源:共识网  作者:

野夫

 

——基层政权赈灾重建的观察与忧思

 

  题记:《治小县若统大国》一文发出之 后,引起了一些关注;少君兄相约再写续篇。因媒体多言悲情故事,名流好发“含泪”辞章;更有无良文吏在代鬼称谢。然而大地人心的疮痍却依旧醒目;灾区官民 的危机和困境,实非短期应对即能纾解。既然机缘凑泊获得“在场”的身份,如实记录便是不贷之责;于是决定自续前文。观察原型则仍以“纹江区”为主,所有人 事仍无虚构,藉此客观探讨灾区重建的可能愿景。再次感谢依旧关注灾区灾民的善良人士。

  一

  风云际会的三国年代,有两位一时并称的人中龙凤,那就是著名谋士——卧龙诸葛亮和雏凤庞士元。庞士元英年早逝,却留 下了一个著名的“三计策蜀”的典故。正是因为刘备采纳了他直取成都的这一计,他乘白马奋勇当前,不幸在落凤坡被蜀将张任射倒尘埃。今天他的墓祠仍在纹江区 的白马关上,配享着百姓香火。而他的宿敌张任将军的墓室,也依旧在纹江城关的云盖山,恰好和他遥遥对峙着。

  尘世间的恩怨情仇,最终都归于尘土。同一方大地包容了这两个攻蜀据蜀的政敌,万户千家的有情众生,依旧不论是非地传 颂着他们各自的英雄传奇。四川盆地始终都像一个俊杰奇士出没的巨大舞台,在历史的烽烟战尘之中,穿梭着那些层出不穷的脊梁和背影。只有那至今还辙痕深刻的 金牛古道,似乎还见证着他们奔波救蜀治蜀的千古艰辛。

  四川是一个移民大省。清初由于张献忠屠川,造成如此膏腴之地却十室九空,不得不号召“湖广填四川”。正因此,这里形成了多元的移民文化,使得此地人民颇具包容之心,且惯能穿州过府走南闯北;故有“无川不成镇”一说。

  四川的历史,在青简记载之外,自有许多扑朔迷离之处。从三星堆文化到金沙遗址,那格外璀璨的远古文明,迥异于中原文 化的美轮美奂,都显得神秘而高贵。尤其是那来去无踪惊鸿一现般的突兀,在一个以史传著称的国家,竟然是无迹可寻。其预设的伟大悬念,使我在数千年之后还能 感到某种彻骨的荒凉。

  仿佛在某个遥远的年代,这里就曾经浩劫,一个几近成熟的文明被骤然终结。那时的领袖不得不带着他的人民,匆匆掩埋下 他们的各种稀世之珍,然后踏上异乡或者世外。一个族群带着他们曾经的创造、发现和文明程度,远远地走出了我们的视线。剩下一片肥沃盆地,像一个被遗落的金 盏,等待着无数兴亡往来的南渡衣冠。

  二

  纹江有史以来似乎就是一个疏世独立的驿站。尽管早在西晋即设县治,也许因为太靠近德阳绵阳这两座重镇,不得不在以后的年代历尽兴废。仅仅在有清一代,便废立三次。在新中国,也大抵如此。最近的一次由镇复区,也就是十多年前的事。

  一个只有400多平方公里的区域,长期以来,平静发展,自然难为外人所闻。但是自从“5.12”汶川地震以来,它却 因为周边这些迅速名震遐迩的悲惨地名,而终于渐为人知了。因为在这个怵目惊心的日子里,它也同样遭遇惨祸。目前在国家的地震灾难排行榜上位居第26名。就 这样,原本一个天府福地,由于地处震带之冲,不免也要同担天灾之害。骤然之间大地呻吟,好好的锦绣温柔之乡,却突然窝棚遍野。每一个身处其中的人,都不免 顿生沧桑之慨。似乎人间歌吹犹闻,却已然万般繁华如梦了。

  清朝乾隆年间,这里曾有一个书香名门,诞生过一个西蜀名士李调元。他们“一门四进士,叔侄三翰林”,这在一个穷乡僻壤,自然是誉满闾里的荣耀。即使今天,调元镇的命名依旧还在纪念着一代文星,而故居“醒园”的留存,仍然提示着读书进取的后辈来者。

  李调元在乾嘉盛世,也算是个敢于强项的谏臣。后来为和珅打击排挤,不免也曾流放新疆——这在中国的多数时代,几乎也 是耿介文士的宿命。好在故园山水,尚能兼容逃客,但凡归去来兮,多能找到退路。高蹈还山的李调元,未能成为名臣,却意外地成为了川菜川剧的记录整理和传承 者。当然同时,他还是一个著名的民间出版家和诗人。一个与朝廷不和谐的官,最后被逼成了一个热爱生活的人。也许于他本身而言,并非理想人生,但是对于今日 犹耽于口耳之乐的川人来说,却实在是一件幸事。

  李调元一家的巨幅浮雕,至今仍矗立于罗纹江畔的危崖上。但是他读书的鹡鸰寺,却在此次的浩劫之中,毁于一旦。而故居醒园,也在两百多年的风雨之后,飘摇颓唐了。

  三

  之所以要用上述史话破题,是因为一个地方的人物风俗典章文化,必将隐隐断续传承在它的前世今生之中。地域如人,法统 的改变恍若家族血统的变换,往往可能导致其道统的式微。也就是说,横亘在川陕驿路上的纹江,曾经是无数文士墨客游宦逐臣往来驻足的要津。在并不遥远的年 代,它也曾经文风沛然民俗淳朴。随意翻检清代再四编刻的《县志》,不难发现这里曾是一个斯文敦厚之乡。

  然而,“汶川大地震”以来,这里陡然凸现的各种乡村矛盾吏民冲突,却会使多数的知闻者和施政者备感疑惑——难道这就 是曾经路不拾遗的仙乡吗?我们的人民何时开始变得锱铢必究寸纱不让的?甚至一言不合就非要睚眦相向。我们看见地质学的余震未消,社会学的余震却开始萌动; 一场大地震所引发的次生灾害,显然非仅一般意义上的环保疫情之类可以完全概括。肯定有某种危情,正在或即将侵蚀不少民众的精神。

  果然,第一例非地震死亡事件很快就出现了。

  鑫福镇位于纹江区东南角,与邻县接壤。五月底“双抢”已毕,农事稍闲。家家户户的麦子入仓,即使灾年,实无断顿之虞 了。然而对国家救助钱粮的仰望已久,因为种种纷争,一直尚未落实名额下发到户。但是社会捐赠的各种物资,则已开始频繁分流到这个僻壤了。看似整车整车的各 种饮食和妇孺用品,真正发放到乡镇一级,就已经是五花八门多寡不一。乡镇再平均搭配分发到村,村再基本搭配分发到组,那就必然是没有一样东西,可以足够均 分到每户了。

  每组只有一个拿财政补贴【每月30-100元不等】的头儿,老百姓按习惯还是称为“队长”。队长一般要管四五十户人 家,级别类似于民国年间的甲长。取消农业税之后,多数组是没有公积金办公费的,现在每天要接收各级下发的赈灾物资,仅仅只说领取装卸再运回一事,便要不胜 其烦。更不要说搬回之后还要及时组织分发——而如何基本公平的分发,那就更是一件难上加难的琐事。而村里到镇上的领取分发,过程也基本一样。

  虽然上级政府要求的是轻灾救重灾,物资分配向确实困难者倾斜。但事实上,面对每天要领要发的七短八长的各种零碎什 物,在基层根本无法做到这种“道义上的公正”。因此,在保证不私分多占的前提下,干部只能追求一种简单的“权利上的公平”。因为只有这样,全队才基本不会 吵架,赈灾才能顺利进行。只要老百姓不闹事上访,上级也只能在这种非原则的救助问题上,不深究深责其中可笑的绝对平均主义。

  鸿兴村此前领到的各种东西,各组下发时,采取的是按大致平等的估价搭配分堆,50户人就分50堆,编号抽签,各凭手 气取回。即使光棍抽到了卫生巾,寡妇抽到了男T恤,因这种办法简单便捷,百姓也基本无怨。但某天分来的只有15瓶可乐加15盒酸奶,连分堆也不够,村民的 智慧竟然也想出了绝对看似合情合理的方式——把可乐兑酸奶,每人拿杯子来领取。这其中隐含的人世况味,实在让人啼笑皆非。但有可能正是这样一些“公平”却 凉薄的世态人心,酿就了此后的人命伏笔。

  四

  在叙述这件还将较长时间困扰基层政权的人命官司之前,有必要先介绍一下目前中国农村的实际治理结构。因为任何看似偶然突发的事件,必与其所处背景暗暗相关。

  中国的郡县制度自秦而始,然而县治以下,自古是皇权不到的。但为了征兵募役之便,秦汉两朝在县以下设乡、亭、里三 级,魏晋隋改设邻长、里长和党长。唐代人口增多,在邻长【管四户】之上,改设保正、里正和乡正【500户】。到宋朝王安石变法,初创保甲制取代乡里制;而 明朝采取里甲制并增设老人制,用乡绅贤长自治管理。清代多次变革,保甲里甲并用;一直到清末新政变法,首次提出《城镇乡自治章程》,但是随着袁氏窃国,立 即宣布取消省县自治,首设区村两级。区成为最低一级行政单位,负责各种地方行政。这是把自古地方绅士牵头的民间自治组织纳入官僚体制,并把国家权力向乡村 社会侵入的开始。

  孙中山所再造的国民党,本质上和后来的中共一样,皆是“师俄”学得的一套集权体系。蒋介石首倡“以党治国”的政治理 念,并仿苏式体制设立党政军三个系统,实乃中国“党天下”的始作俑者。其党部一直延伸到乡镇,形成与各级行政系统并行运作的双重衙门。而乡村,国民党依旧 采行保甲制,彼时的保甲长也多是党员,也兼秘密警察之任务。这是中国政治体制由王朝到党国的滥觞;国民党主持的这种政治现代化的转型,应该说直到马英九时 代才算完成。

  梳理这样漫长的乡村治理结构史,不言而喻,是为了找出今日基层权利机制的母本。在当年的所谓社会主义改造运动中,衍 生出的人民公社这种怪胎,已被历史证明其误国伤农之后;目前政府选择的这种“镇村组”三级模式以及治理方式,大抵与民国的“乡保甲”体制名异实同。历史转 了一个怪圈,还是被忽悠回到了老祖宗的起点上。

  但是过去的乡村自治之所以能基本保证民间秩序礼法,是因为朝廷建立的乃宗法国家。皇权主要依靠家族组织和乡绅为中介 而行使,并由此负责对乡土社会的治理。而共产党执政以来,为了实现政府公权对民间社会的全面接管和控制,首先粉碎的就是代理私权的宗法体制。乡绅阶层被整 体打压,家族宗祠被彻底摧毁,乡规民约等各种自然法、民间法和习惯法,都被各种空洞不实的“王法”所取代。于是,以后就必将出现“法无定法,然后知非法法 也”的悲剧时代。

  当执政者走到廿一世纪,终于明白此理,将国家权力收缩回乡镇一级,重新再提“以人为本,村民自治”之时,却忽然失去 了民间管理的完美替身。宗法组织不再存在,乡绅贤长尚未发育,村组干部已非吏员,且非完全实质的民选民治;于是基层政权顿时出现部分治理真空,每临大事骤 起,必然凸现乱象——村组两级实无真正的约束力。

  于是非正常死亡之事,就必然接连发生;且总有可能某次,将酿成大祸——近日的瓮安事件——不过其一而已。

  五

  村组干部都是农民身份,村支书由上级组织部门在该村党员之中选定,是村级行政的实际老大。村委会主任配合支书工作, 是中国目前唯一真正采取海选方式诞生的。但是多数时候,象征性差额竞选,也演讲PK,实质则还是内定为主。另外还有一个文书负责各种内勤,和支书主任一 样,可以拿到财政津贴的80%——每月400元左右。还有一个第四职——妇女主任,拿一半的津贴。以上四人构成今日乡村的权利核心,一般管理十到二十几个 小组,一千多户散居的农家。

  至于村民小组【民国的甲,以前的小队】的组长,多数地方已经失去诱惑力,很少有人愿意主动追求去担任。加上现在的青 壮农民,基本出门打工,留在村组的多是老人妇女儿童,因此确实很难选拔。于是在基层通常采取的方式是,村干部在组里看中谁还有一些“话份”和魄力,就请他 喝酒,求他帮忙分担几年。老百姓一般不会对这种指定有意见,如果该人过分自私和霸道,他们才会结队向上级抱怨要求替换。

  免除皇粮之后,农民和干部基本没有冲突;在太平时期,百姓自耕自足自娱自乐,完全可以遗忘干部的存在。但是当天灾骤起之后,这部国家机器的末端链条,就要飞速运转并将发挥重要作用了。

  地震之初,通讯不畅之际,纹江区的村级干部基本都能自觉危机时刻的责任,跨上坐骑【摩托,这是村官普遍的交通工具】 巡查去了。在救死扶伤之后,马上就要面对上级各部门发来的各种十万火急的表格,而基本准确的统计数据尚未完成之时,又要开始每天领发各种救灾物资了。他们 只有四个人,自己的家也受灾,田里的双抢也迫在眉睫,每天不得不操劳到凌晨。当然还有一些突发的烦心事,比如用“火三轮”拖回的捐赠衣服,走到三组就被抢 光了,后面四五六组就会来骂人,会怀疑干部私分。

  每天那么多沉重的水米物资要搬运分发,必须要请义工。在过去的“双提双统”时代,农民还有出义工的任务。取消皇粮 时,“两工”的劳役也一起取消了。平时村里的公共基础设施比如塘堰干渠坏了,要想请农民出工自己维修,多数时候村里得付工钱才能解决。现在是救灾,关系到 每家都能获得的利益,村官也总有几个能够随时使唤的小弟,因此找义工不算太难。但是义工既无报酬,也不能趁机多拿几件物资【这种时刻每种物资皆有清单,兼 之众目睽睽】,却要每天为全村那些不出力的人劳累,内心多少也有怨言。今日中国多数地区农民的觉悟,至少不如从前【何以至此,我将另文专述,责不在民】。 因此大灾当前,人人自危以邻为壑的现象并不鲜见。当许多人面对废墟而满心火气无处宣泄之时,新的危机自然就隐隐到了一触即发的时刻。

  六

  鸿兴村五组农民周某已经五十多岁,夫妻务农,房屋半垮;有独子名周华,在德阳打工。周家经济状况平时居中下,灾情也 属中等。但周某平素嘴碎,好谈是非,为人处世不为多数村民所喜。六月初某日,听说村里开始发放帐篷,担心自家落空,便与几个乡邻径往村部等候。一直等到晚 上九点多,村主任老徐才带着两个义工张千和李万开着“火三轮”回来。

  老徐一行累了一天,尚未晚饭,看见堵在门口的村民,多少有点不悦。他挥手要村民们先回去,说今天太晚,不会分发了, 要大家明天到各组的组长那儿去领【这也符合发放原则】。周某等看着满车的物资,不愿离开。张千李万则开始卸货,张千见周某在一边看,便要求他也来帮忙。周 某没等到分发,不免忿忿,兼之平日也非好与之人,便说:你们拿了工钱的,就该你们卸。张千等原本义工,素来也讨厌周某,见他如此,自然也来气。但村邻之间 不便当下翻脸,便半开玩笑半认真地上前拉周某帮忙,周不干,张便顺手在周的胸部上用力抓了一把。

  显然这一把抓得较重,周某当时就骂骂咧咧,后来的尸检也发现胸肌有瘀青。张千李万卸完货回家,周某和村民眼看当夜确 实不会分发,也一起上路。他们两条路并列,各自皆能听见对方说话。周某心里有气,故意骂张千,并谴责他们今夜不分,一定是有猫腻,肯定串通了准备私分。张 千李万辛苦整天,闻听此言,顿时恼怒。两人说要教训一下周某,就冲了过来;周某以为同村之间不会真打,继续骂骂咧咧,哪知张千暴烈,挥臂抡向脸颊,把周某 一掌打翻在地,顿时不起。

  张千和村民皆以为周某装死耍赖,没有管他径自回去。村民回去告诉周某老婆说打架一事,其妻带人赶来时,发现周某口吐 白沫在地上痉挛,急忙报告村主任。村主任急忙拨打110和120,半夜将周某送到纹江区医院抢救,尽管政法委立即介入迎请德阳专家救治,但仍由于小脑碰地 重伤不治。

  按说这是一桩民事纠纷引发的刑事犯罪,依律张千李万构成过失杀人或者伤害罪,于是警局也迅速拘押了已经投案的他们。一切皆可按司法程序进行,该当何罪即何罪,该附带民事赔偿就赔偿——这是一般城里人的推理。但是,放在今日的灾区加上农村,一切都变得没有如此简单了。

  区委书记老吴的直觉,再次使他嗅出了此案背后的凶象和险情。他迅速指令政法委全程介入。在一个非常年头,一个普通农民的非正常死亡,绝对可能引发群体事件。

  七

  死者的儿子周华在德阳打工,闻讯当夜就赶到了医院,而公安局的法医也正好开始尸检。报告很快出来,颅内出血致死,需 要死者家属签字,并要求家属尽快火化。但是,现在的农民几乎都懂得一个规律——只要是意外死亡,绝不轻易火化,否则经济赔偿就难以最大化。于是,死者被送 进了殡仪馆的冰柜,一场新的“博弈”不可避免地拉开序幕。

  如果按正常规定处理,村民之间扯皮斗殴意外致死,打人者视情节轻重,无非获刑3-10年,附带民事诉讼索赔,顶多可 以裁定一两万,还不一定保证执行到手。周华是在城市见过世面的农工,深知父亲已死,即使枪毙张千李万也无济于事,而张李两家也是同村的穷人,根本拿不出钱 来给予民事赔偿。他当然清楚,只有把政府“绑架”进来,其父的死亡才会显示出价值和意义,才可能在灾年的众多死亡事件中真正“死得其所”。

  可是,明明是同村村民打架,如何与政府挂靠上呢?他在电视上看见了中纪委监督赈灾的举报电话——他举报说:村委会组 织救灾不当且不力,有贪腐之嫌,其父指责村主任,竟然被活活打死。——这样的命案上达中央,又处于全国救灾的大背景之下,岂能不震惊朝野。当天省里的问责 明电就下来了,很快市里的调查组也下来了,县委必须迅速如实逐级文字报告,且还要该村多数村民作证画押,似乎才能洗脱基层政权的连带责任。

  上级采信了基层报告,没有追究下级责任。但是尸体尚未火化,明显还有遗患,于是镇政府必须出面去动员丧家“入土为 安”。周华则顺势提出家里困难需要救助,县里为了息事宁人,也很快通过民政和司法援助,给予了周家6500元。但是周华拿到钱后,依旧不肯签字火化,提出 索要尸检报告。而按照规定,这个报告是只能提供给检察院和法院作为庭审依据,而不能给丧家本人。于是事件再次陷入僵局,而尸体没有亲属签字,是谁也不敢做 主火化的——死人成为砝码,微妙地影响着乡村政局的平衡。

  如果基层政权对此完全撒手不管,你愿停放多久就多久——只要你交得起那不菲的电费和冷藏费——那是不是就可以稳住阵脚,把此种乡村冲突带入正常的法律轨道呢?答案一定是否,因为周华和多数群众一样清楚地知道,他们手上还有另外的王牌可以打出。

  八

  信访制度是典型的“中国式民主”设计【英语没有一个完全对称的词汇】——本质上说,它有别于民主社会的类似建制;无 论君主立宪还是多党政治,其申诉专员制度或者苦情处理制度,均与我国的信访大异其趣。我们的信访明显地是继承了中国封建传统的一个怪胎式政治遗产,它既不 是行政复议,也不是司法申诉。其产生的理论根源在于,国家社会的制度性设计缺陷,可以经由“圣君”和“清官”来一事一议给予纠正。也就是说,有史以来,皇 室中央对地方官僚都是不信任的。为了预防基层吏员沆瀣一气为非作歹,荼毒百姓而对抗朝廷,甚至逼良为盗激起民变;因此要给予草民“告御状”的权利,以保留 一个君权在上俯瞰社情民愤的孔道,用以制衡基层官僚集团的专权乱政。

  但即使在古代,朝廷也担心这种御前喊冤的制度,可能鼓励“刁民告官”的不良风气,无限增长纠察和治理成本,且广泛呈 现社会“乱象”。因此,在相关律令中,也规定了一系列针对“诬民”的风险条款。也就是说,任何人胆敢赴京闹衙,必须要有类似“滚钉板”的勇气才行;即使所 诉不虚,沉冤大白,告官的草民也要接受一点惩罚,用以警告和遏制喜欢随便“兴讼”的大众。

  中共执政以来,之所以要在公检法甚至纪检、监察种种机构之外,还要设置信访这个体系;本意仍然还是秉承的封建政治文 化意识,给无辜百姓预留一个申冤的通道,并借以制约基层组织的胡作非为。而中国百姓又从来迷信明君清官政治,向有击鼓拦轿鸣冤叫屈的传统。于是,几乎文革 结束以来,信访潮就层出不穷。

  没有公正的舆论监督机制和分权制约,基层政权也确实容易产生贪腐和制造冤案。更不要说几十年的极左思潮和运动,更是 广泛地伤害了民众利益。因而信访的风潮必然急剧化,且有可能掀起政潮的震荡。为了防止民众动辄赴京上访,形成规模效应,产生不良影响以至于损坏国际形象, 政府又设置了收容遣送制度——对流民和访民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变相拘押甚至惩罚,这样来控制日渐汹涌的上访暗潮。

  但是收容遣送这样的“恶法”,确实不符合第四代领导人“以人为本”的政治理想。随着孙志刚死亡事件所引起的舆论风潮,这一扼制草民进城的非法制度终于被废除。随之而来的便是信访的高潮,“上访村”的凄惨存在,竟然成为了泱泱大国首善之区的一道奇特风景。

  当各种制度没有根本性改良之时,普罗大众自然不肯信任基层政权和法律的公正。当他们遭遇自己认定的不公待遇时,自然 首先想到的不是借助正规的法律渠道来诉求权利,而是选择“告御状”的古老落后方式,来期待中央的恩遇和命运的奇迹。事实上,可能只有1%的人真正在上访中 达到了“昭雪”的目的,但是依旧有无数的人前仆后继来奢望万分之一的结局。当巨大的“怨民”在首都汇集,且随时可能冲击机关,并鼓噪起街头民主和广场革命 之类闹剧时,政府自然要设计新的防控措施,来堵塞这样的非正规言路。

  九

  2005年,国家修订推出了新的《信访条例》,在规定了信访权利的同时,又划定了“非法信访”的界限。比如成群结队 上访、围攻国家机关,比如拦截领袖车队或者到天安门广场下跪,还有到外国驻华使馆“洋上访”等等,在内部规定中都被视作“非法”的行为,是可以对当事人进 行处罚和拘役劳教的。也因此,在湖南某县,竟然会把“非法上访,劳教罚款”这样气势汹汹的文字,树成巨大的广告路牌用以警告大众。

  另一方面,上级信访部门又要求基层政府控制上访人数,把每年的上访事件,作为考核基层工作的一个重要参数。凡是设法 混进省城或首都的上访者,都要求根据“属地管辖”的原则,由其居住地的当地政府,派员出钱来接回——在基层,这叫“自己的孩子自己抱”。至于所投诉的事件 和问题,除非极端重大和恶劣的,可能派专员调查,一般也都是发回当地政府去设法解决——至于当地是否能解决那则另说——反正首先是保证不再上访即可。

  这样一种既坚持信访制度不变【貌似给予了人民随时信访的权利】,又在内部要求绝对控制信访数量,甚至以此来权衡地方政权的治理绩效。这种矛盾的做法,必然教会民众凡事不走法律渠道,而走信访之路,并以此要挟地方政府,以猎取更大的利益。

  一些深通此道的上访户,一般都会无所顾忌地大胆借钱上北京。他们知道,只要他们出现在国家信访局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 门口,要么已经有家乡的官员在等候,要么很快就会赶来。来人会劝说他们回去,一般会谈判答应提供往返路费和食宿。如果不是很难处理的问题,或者说不是诉求 很高数额的赔偿,多数时候,基层只好花钱买平安。

  问题是,这样花钱摆平的基层纠纷,有许多并非是政府应该买单的。当事人所获得的“公正”,并非真正法律意义上的正 义;而只是利用国家制度和基层政府简单追求“政治正确”,进行“博弈”所获得的利息。当上级严厉要求“稳定”大于一切——把普通群众的合法上访,甚至宪法 赋予的其他权利都视为政治威胁——的时候,基层政府迫于无奈的许多妥协,实际上是对整个社会法则、道义的一种牺牲。更重要的是,它会形成恶性循环,会培养 人民对法律的轻视,而寻求依赖人治,甚至学会“绑架”基层政府去索取份外利益。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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