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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评百度:错了道歉,天经地义

时间:2011-03-29 08:23:09  来源:光明网  作者:

3月26日,百度文库就贾平凹等50名作家联名声讨其侵犯版权一事发表正式声明,对“百度文库产品在前期的运营过程中伤害了一些作家的感情”表示歉意。这个道歉,虽未得到“反百度侵权同盟”维权代表的认可,但毕竟向着妥善解决百度侵权一事的方向迈出了第一步。

今年“3•15”期间,贾平凹等50位作家联合发表《讨百度书》,声讨占中国大陆搜索引擎市场约80%的百度公司,称其“百度文库”未经任何授权就收录了上述作家的几乎全部作品,并对互联网用户免费开放。在随后的著作权人谈判代表与百度公司代表的谈判中,双方互指对方“缺乏诚意”,谈判不欢而散。由此导致“咆哮体”文章一时泛滥于网络。但时隔仅一天,百度态度陡转,除致歉外,百度还表示要“在未来3天内,百度文库中文学作品类别的文档凡未获版权方授权的,将得到彻底处理”。但道歉同时,百度仍为此事“留了尾巴”,辩解说百度文库不存在侵权行为,因为“百度文库作为免费文档分享平台,此前没有任何广告或盈利。”

做错了事情,向受害者道歉,这是天经地义的事。道歉之余,尽可能地给受害者以补偿或赔偿,也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事。做错事就要道歉,这是一个人在幼儿稍懂事理的时期就应该受到的家教,这本非是对成功的大企业家的特殊要求,更不是对“不差钱”大企业的“勒索”。令人奇怪的倒是,成功了的大企业何以不懂、或曰不在乎这么普通的事理。至于百度所谓“免费文档分享平台”和“此前没有任何广告或盈利”,那简直就是把人们当成了幼儿之前连常识都领会不了的婴儿了。如果一个人明知接受的物品是偷盗而来,并且仍向偷盗者提供免费的中转流通地点,那么,他能够以免费向他人提供了这些赃物、自己并未因此得利而在法庭洗罪吗?

最近,百度创始人李彦宏在某网站上被列为“中国十大最成功的海归”之首,百度的市值也曾一度首次超越腾讯,百度并藉此成为中国互联网第一大公司。若说好事连连的百度忘了常识,那也不尽然。因为百度在中国大陆以外的地方,其下属公司就没有做“免费文档分享平台”且“没有任何广告或盈利”的善事。没有做,应该不是不想做,而是不敢做。为什么不敢做,无非是那里的法律环境使然。

其实,作为“中国十大最成功的海归”之首的李彦宏,何以不清楚著作权的重要性呢!因为百度的创立和发展,真真正正是得益于著作权的法律保护。试想,如果谁人都可以把李彦宏获得过美国专利保护的“基于网页质量的排序与基于相关性排序结合”的技术方案上传到“没有任何广告或盈利”的“免费文档分享平台”,那么,今天还会有如此强势的百度吗?由此,李彦宏创办的百度,又何以据此论证说李彦宏的智力成果应该受到保护,而别人的智力成果就可以“被免费分享”呢?

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前路不容乐观。大企业、尤其是那些得益于知识产权保护而发展壮大起来的大企业,应该担负起自己的社会责任。所有企业,在保护好自己知识产权的同时,别去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此乃常识。万一“不故意”侵犯了别人的知识产权,那就该道歉就道歉,该赔偿就赔偿!为此推三阻四,假装无辜,可以两字送之:“没劲!”(光明网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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